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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包庇兒童性侵案 定罪率不到1%

杜曜霖 2016年11月16日 09:30:00
馬來西亞受限於司法制度,兒童性侵犯定罪不易。(湯森路透)

馬來西亞受限於司法制度,兒童性侵犯定罪不易。(湯森路透)

據《路透》(Reuters)14日報導,馬來西亞警方機密文件顯示,2012年1月至2016年7月間,共有1萬2987件兒童受性侵害的申訴案件。其中只有2189件遭起訴,而真正定罪的僅140件,不到1%。馬來西亞警方、立法人士和兒福團體認為,多數性侵申訴案件最終都以不起訴處分,這主要歸咎於國家刑事司法體系的不足。

 

據了解,性侵案相關的官方文件中,不但沒有顯示實際涉案人數,也沒有記錄未被定罪的案件後續,就連遭定罪的案件,也無相關細節記載。

 

吉隆坡夜景。(湯森路透)

 

受到官方機密法的保護,馬來西亞政府的兒童性侵案相關數據,僅有議員才有資格取得。對此,兒童權利倡議團體長期以來呼籲政府公開數據,希望能提高人們警覺,進而採取行動改善日益攀升的兒童性侵案數量。

 

「我們不希望大家錯誤解讀這些數據。」性侵、婦女及兒童調查部門負責人翁清蘭(Ong Chin Lan)表示,孩童受性侵案數可能高於實際情況,政府不希望引起不必要的恐慌。

 

然而,馬來西亞包庇性侵案的事實,隨著6月一名性侵犯霍克(Richard Huckle)遭英國法庭處以無期徒刑,逐漸浮出檯面。22 歲的霍克,共計性侵200名嬰兒、孩童,其中,受害者多半位在馬來西亞。

 

性侵犯霍克。(湯森路透)

 

司法漏洞

 

馬來西亞官員和兒童福利組織受《路透》訪問時表示,差勁的治安維護及不健全的孩童保護法令,加上不完善的調查,導致國內性侵嫌犯懲治不易,定罪率也跟著低。

 

另外,基於民眾對政府當局的不信任,許多人乾脆放棄舉報孩童性侵案件。

 

 

以馬來西亞專處理兒童性侵案件的「保護及拯救兒童組織」(PS the Children)為例,過去17 年間處理的案件中,沒有任何一件成功將嫌犯定罪。

 

這部分是因為孩童的證詞在法庭上多不被重視,同時,也因為馬來西亞法律對於強姦的定義相對嚴苛,不符合者,皆不觸犯法律。

 

此外,在馬來西亞,並沒有一條法律明文禁止孩童拍攝色情片。就有專家指出,這樣的法律漏洞,很可能吸引大批國外戀童癖者前往。

 

 

犯罪轉向網路

 

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Nations Office on Drugs and Crime ,UNODC)官員斯瑪思(Snow White Smelse)表示,戀童癖者通常會在網路上分享在哪些國家,較能夠暢行無阻的資訊。

 

 

雖然兒童性侵害事件的加害人通常為身邊熟識的鄰居、親戚等,但警方指出,近年來,戀童癖者在網路世界漸漸活躍。

 

例如,馬來西亞現已成為東南亞地區,散播兒童色情影片的主要地區之一。據聯合國2015年一項統計顯示,馬來西亞在24小時內,共計上傳1000部孩童色情影片,僅次於泰國的1800部。

 

「我們沒有網路犯罪方面的專家。」翁清蘭坦言,目前仍無法對在網路上犯罪的戀童癖者加以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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