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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豪宅案爭議再起】13億貸款台肥董事長同意就執行 農委會提6疑義移送北檢 

上報快訊/邱雨彗 2019年12月02日 13:45:00
農委會2日針對「台肥公司R5無雙-日升月恆預售屋貸款案」舉行記者會,由農委會副主委陳駿季說明該案6大疑義。(張家銘攝)

農委會2日針對「台肥公司R5無雙-日升月恆預售屋貸款案」舉行記者會,由農委會副主委陳駿季說明該案6大疑義。(張家銘攝)

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日前被爆曾向台肥借款買豪宅(R5無雙–日升月恆),由於台肥未對外釐清諸多疑點,農委會2日舉行記者會提出6大疑義。

 

6大疑義,包括以承辦人個人名義之電子信箱詢問金管會、財務報表與發票記載項目未一致,及簽辦過程中核章不同等狀況,並移請台北地檢署及相關主管機關調查偵辦。

 

針對台肥借款案,台肥的最大股東農委會2日舉行「台肥公司R5無雙-日升月恆預售屋貸款案,移請台北地檢署調查偵辦」記者會,農委會副主委陳駿季表示,因中央銀行2014年6月26日公告,將原2010年6月22日認定「購置高價住宅」買賣金額判斷標準自8,000萬元調降為7,000萬元,最高貸款成數亦自6成調降為5成貸款,該建案部分交易為上開法令變更適用範圍,故衍生買受人貸款差額(約總價2成)應如何付清爭議。

 

陳駿季表示,因事涉廣大投資人及公股股東之利益,農委會依據台肥公司公股代表於11月26日函送的書面報告,提出6項疑義移請台北地檢署及相關主管機關調查偵辦:

 

一、台肥公司僅以承辦人個人名義的電子信箱詢問金管會,認定此建案分期付款的行為未違反「公司法」等相關法規,實屬草率。

 

二、內政部函復台肥公司的內容,並未明確認定此建案買賣契約中第9條第2項第3款因政令變更致使發生貸款差額,屬於可歸責於買受人的條款無效,但是台肥公司未就爭議部分再函詢內政部,竟「自行解讀判定條款無效」,而改成適用契約中第9條第2項第1款不可歸責於雙方的條款,這樣處理實有疏失。

 

三、台肥公司歷經數次協商會議後,即作成長期分期付款的決議,且2014年間貸款的簽辦都由固定人員蓋章,然而最終確認貸款及延長年限時,則改由先前完全未參與的員工簽辦,其間轉折必須釐清。

 

四、此案件分期付清款項共約13億元(最初32戶,目前剩13戶仍在分期付清),竟未經董事會決議,而逕以內部簽呈由董事長決行,同意建案買受人以長達10年或20年的分期攤還方式付清貸款差額,恐有違反「證券交易法」對內部控制的相關規定。

 

五、台肥公司於2014年8月4日簽辦處理方式的陳核過程中,「總經理OOO」的核章與其簽稿會核表「總經理顧問OOO」的核章不同,恐有偽造文書罪嫌。

 

六、分期付款期間財務報表的會計科目為「應收帳款」,與台肥公司財務處開立的收款發票記載為「銀行貸款-土地款」沒有一致,恐有違反公開發行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嫌疑。

 

陳駿季強調,農委會針對該起建案爭議,並未針對整個預售屋的特定買家,僅就整個貸款案的認定過程提出疑慮;至於上述13億元貸款中,一開始有32戶協商以10到20年時間分期攤還,最終調查報告確認是目前有13戶仍在攤還貸款。

 

至於該案是否會究責過去農委會主委與台肥董事?陳駿季表示,首先得先由檢調調查該案是否真的有違法事實,之後才會有後續糾正主管的行為。(【藍拚整合】李四川已拜會王金平

 

而對於農委會宣布將台肥借貸案移請北檢偵辦,台肥則表示「尊重農委會決定」,其餘的都留給檢調單位偵查,靜待結果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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