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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為避免公安意外 高院21日裁定大巨蛋部分復工

上報快訊 2016年07月21日 19:09:00
法院21日裁定,大巨蛋部分復工。(攝影:陳駿碩)

法院21日裁定,大巨蛋部分復工。(攝影:陳駿碩)

台北市政府2015年5月20日因認為大巨蛋工程有79處主要結構與建照圖不符,因此對大巨蛋進行勒令停工的處分。遠雄為盡早復工,以豪於、颱風季來臨將影響大巨蛋公安為由,向法院聲請停止停工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21日裁定,為顧及公共安全,宣判遠雄不應全面停工,全案可抗告。

 

遠雄7月6日向法院聲請復工,並表示大巨蛋停工已經超過1年,停工後已發生地下水位上升、多處鏽蝕等安全疑慮,而且近期地震、豪雨不斷,又即將面臨颱風季,很擔心又會發2015年蘇迪勒颱風襲台時,屋頂鋼板掉落的情況。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表示,在撤銷停工處分判決定讞之前,為維護大巨蛋周遭路過民眾生命安全,因此裁定遠雄不應該全面停工,而必須對工程設施進行適當防護措施,以避免坍塌等危險。

 

台北市政府發言人林鶴明表示,市府持肯定的態度,法院裁定等於明確的駁回遠雄全面復工的申請 。

 

但遠雄巨蛋公司經理楊舜欽卻認為,感謝法官相信遠雄對於公共安全的顧慮,也肯定遠雄負責任的態度,願意就相關工項給予停止執行,保障安全。

 

楊舜欽指出,目前尚未收到法院的裁定書,對於細節尚需了解,待收到後,遠雄巨蛋團隊將會就復工的工項及範圍進行了解,對於後續是否有其他後續作為,也會與法務及營造團隊研議。

 

遠雄巨蛋公司稍早發布重大訊息指出,遠雄巨蛋公司忠實履行大巨蛋案興建營運契約,並依法令規定進行相關程序;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部分復工的裁定,經遠雄巨蛋公司評估,仍無法解決大巨蛋案立即危險及無法回復的損害,因此將於收到裁定書後,視裁定理由研擬後續處理方式,以確保大巨蛋案公共安全。(塗鵬揚/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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