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榮欽專欄:護家盟是天生的嗎

沈榮欽 2016年11月29日 00:02:00
反同者薄弱的論述能力,使得批評其論述邏輯蔚為風潮。(葉信菉攝影)

反同者薄弱的論述能力,使得批評其論述邏輯蔚為風潮。(葉信菉攝影)

由於立法院審查同性婚姻修法,引來反同團體大動作反制,從斥資在四大報刊登廣告、反同示威遊行到衝進立院抗議,為近年來同運與護家盟的論爭達到最高峰。

 

雖然名為論爭,實則護家盟薄弱的論述能力,使得批評其論述邏輯蔚為風潮,但是除非我們相信只有邏輯能力較弱的人才會加入護家盟,或是護家盟系統性地摧毀其成員的邏輯能力,否則其拙劣的論述與其說是反映其較差的邏輯能力,毋寧說是其信仰的宗教或是傳統與現代的知識體系格格不入。

 

為了避免直接高舉上帝的旨意,護家盟模糊的用自然替代,一夫一妻屬於自然,同性戀則否,生育屬於自然,不育則否,同時也強調性向是選擇的結果,而兒童的性向則容易受到外界誘惑而改變,這一切看似如此扭捏不自然的論述,在護家盟保守基督教神學的預定論與自由意志論下,完全能夠自圓其說。

 

憑什麼這樣檢視同性戀者

 

但是這種對於「自然」的定義自然難以通過科學的檢驗,科學家已經找到了超過450種動物有同性性行為的傾向,縱使這不足以證明同性戀行為的普遍,但是要稱之不自然也難以服眾,某些倭黑猩猩甚至以同性性行為作為融入一個新群體的象徵,而廣受歡迎。當然這種自然並非護家盟心目中的「自然」,但是社會大眾並無義務需要依照某個團體的定義思考公眾事務,科學也毋需因應宗教而改變。

 

在這場論爭中,容易為人所忽略的是,護家盟將同性戀置於鎂光燈焦點下,本身就存在潛在歧視可能而需要更加小心翼翼,否則為什麼同性戀者需要被如此鉅細彌遺地檢視一舉一動,而反同者不需要?為什麼立法院該討論的是《同性伴侶法》而不是《反同伴侶法》或是《基督教伴侶法》?那些支持《同性伴侶法》者均應小心衡量自己與美國過去對有色人種「隔離但平等」之間的距離。

 

支持《同性伴侶法》者均應小心衡量自己與美國過去對有色人種「隔離但平等」之間的距離。(湯森路透)

 

事實上護家盟對同性戀的歧視基礎部份來自同性戀者的良善, 因為恐同的敵視是單向的,歷來調查均顯示只有異性戀會對同性戀持有負面觀感,但是除了極少數女同性戀對男性之外,多數調查均顯示同性戀從未呈現出對異性戀的負面觀感,因此向來只有同性戀的平權成為問題,但是恐同症者卻從不需要擔心成為歧視的對象。根據內政部統計,台灣天主教與基督教佔總人口2.55%,雖然中研院在2012年的調查中,有4.4%民眾自認是同性戀或雙性戀,如果同性戀人口能夠如同宗教團體一樣組織起來,誰能夠歧視誰還很難說。

 

以下我將從反同者的角度來檢視這一問題,事實上關於同性戀是否具有演化適應的討論從未停止,例如親屬選擇理論(kin selection theory)認為同性戀可以照顧兄弟姊妹的後代而促進他們的繁殖適應性,而同性戀者母系親屬中的同性戀比例較高,因此或許同性戀與某些基因相關並可遺傳等。但是對這場論爭而言,也許我們該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這個問題:恐同也是演化的產物嗎?

 

恐同也是演化的產物嗎

 

固然乍看之下,本文的標題「護家盟是天生的嗎」乃是完全錯誤的問法,宗教人士的恐同明顯是受到包括宗教教義在內的文化的影響,不過文化的影響是雙向的,包括台灣在內的多國調查均顯示,過去數十年來各國對同性戀的包容程度越來越高,反而是保守的基督教與天主教徒一成不變,因此與其說是護家盟受到文化的影響而反同,毋寧說是護家盟之外的所有人受到對同性戀寬容文化的影響,而只有護家盟停留在原地。

 

除了文化之外,恐同或許也有演化上的基礎,恐同人士毋需擔心的是,科學上檢驗恐同與檢驗同性戀的方法完全一致,甚至與護家盟可能的擔憂相反,當我們追問恐同是否是演化的產物時,本身就是極為友善的提問,因為目的在為恐同尋找演化適應的基礎,而非以批評恐同為宗旨,以下的討論更將揭露,當輿論對反同聯盟以「捍衛下一代幸福」為口號大加嘲諷時,固然因其似是而非的論述而顯得所謂下一代幸福云云不過是恐同的包裝紙,但是在更深一層的探討中,我們將會發現的確有相當的理由說明為何恐同人士如此訴求,其所反映者乃是恐同人士內心深處最根本而真實的恐懼,而非僅僅是流於口號的立可貼訴求,值得社會更加嚴肅地對待。

 

恐同症或許是演化所產生用來極小化子女成為同性戀的工具。(葉信菉攝影)

 

儘管近年來世界上很多國家對同性戀的寬容程度與日俱增,但是為什麼沒有任何一個文化百分之百地認同同性戀?Gordon Gallup和Susan Suarez認為由於子女成為同性戀也就不會產生後代,從而降低父母在演化上的適應性,因此恐同症或許是演化所產生用來極小化子女成為同性戀的工具,所以當同性戀者有機會得以與子女長期接近,而能夠在子女幼年時影響其尚在形成中的性傾向時,恐同症的反應就會越加激烈。

 

恐同心理實驗的發現

 

為了驗證這個說法,Gordon Gallup進行了迄今仍是極重要的一系列的恐同心理實驗:

 

在第一個實驗中,167位主修心理學的大學生被要求評估,當同性戀者從事能夠與兒童接近的不同職業時,每位受測者說明對其感到不舒服的程度。這些職業包括3種能夠與兒童高度互動的職業(老師、校車司機與醫生),以及6種互動程度較低的職業(律師、建築工人、銀行櫃員、飛行員、技工與售貨員),如同理論所預期的,受測者對於與兒童互動程度越高的職業由同性戀者擔任,不舒服的程度也越高。

 

儘管如此,出人意表地,受測者對同性戀醫生的不舒服程度超過與兒童互動更為頻繁的老師與校車司機,這有兩種可能:因為醫生可以以檢驗為名定期碰觸兒童的生殖器官,或者是同性戀醫生不慎將HIV病毒傳染給兒童的機率較高。

 

為了測試以上兩種解釋何者為真,第二個實驗專門檢驗受測者對不同科別的醫生(兒科醫生、兒科精神科醫生、全科醫生、心臟病醫生、腦外科醫生與老年醫師)與兒童接近的反應。

 

當未告知醫生的性傾向時,受測者對侵入身體的醫師(如腦外科醫生)的不舒服程度最高,但是一旦告知受測者這些醫師乃是由同性戀者擔任時,對腦外科醫生的不舒服程度竟然降至最低,反而對兒科醫生或是全科醫生的不舒服程度升至最高,可見受測者主要關心者並非對HIV病毒感染兒童的可能性,而是對醫生能夠以檢驗為名碰觸兒童生殖器官的擔憂。

 

由於以上2個實驗均以兒童為主,為了進一步檢驗這些擔憂是否與兒童或成年人有關,因此在第三個實驗中,受測者首先被告知假設其有一個8歲或21歲的兒子或女兒被邀請到朋友家過夜,這時受測者被告知小孩朋友的父親或母親之一為同性戀者(例如兒子朋友的父親為男同性戀,或是女兒朋友的母親為同性戀等),對此反感的程度有多大?

 

結果發現反感程度最高者是受測者的8歲兒子到有男同志父親的朋友家中過夜,其次是8歲兒子到有女同志母親的朋友家中過夜,然後是21歲兒子到有男同志父親的朋友家中過夜,反感程度最低者則是21歲兒子到有女同志母親的朋友家中過夜,代表受測者所擔憂者乃是對方同性戀父母對其未成年子女仍在形成中的性傾向的影響,並且也符合一般認為男性比女性的性關係更輕易也更容易誘惑性伴侶的印象。

 

為了避免受測者都是大學生所可能產生的偏差,所以在最後一個實驗中,Gallup找了近800位居民測試類似以上實驗的一系列問題,結果大致如同預料,而且發現男性、宗教虔誠人士與已為人父母者的恐同傾向較嚴重,教育程度較高者可以輕微地降低恐同傾向,而年齡高低與是否擁有同性戀朋友則與恐同傾向無關(但是在現實中擁有同性戀朋友卻常被恐同者用來作為未曾歧視同志的證據)。

 

這些結果顯示恐同的強度與同性戀者和其年幼子女的接近程度有關,因為可能影響其子女性傾向,代表恐同症受到天擇力量的影響。至於男性恐同傾向較女性為高,或許是演化上男性反戴綠帽策略(anticuckoldry strategies)的一項副產品,由於相較女性,男性無法百分之百確定子女由己身所出,因此對同性戀子女的敏感程度要較女性為高。

 

當然就如同John Archer所批評的,Gallup這一系列恐同的研究,立基於兒童的同性戀傾向可以經由與成年人的互動而被誘導,但是這個假設大有問題,因為多數研究顯示這可能性極低,而是例如童年性別不協調(childhood gender nonconformity)才是預測成年男性性偏好的重要指標。不過如果所謂與成年人的互動指得是非自願性的性行為,那麼的確有可能因此影響兒童日後的同性戀傾向,特別是Gallup指出由於同性戀者的戀童癖比例高於異性戀的戀童癖比例,而且平均受害兒童數也較高,因此對其的恐懼通常也較明顯。

 

後來有些研究進一步找到兒童時期遭受性虐待與日後同性戀行為的關聯,其中最直接的證據或許是Helen Wilson與Cathy Spatz Widom長達30年的追蹤研究,她們檢視於1967-1971年期間遭受三種不同方式虐待的0-11歲兒童共586名,包括暴力虐待85名、性虐待72名與冷漠虐待429名,並將這些兒童與未受虐待的415名對照組兒童比較,經過30年後,當這些兒童已經成長為40歲上下的中年人時,再追蹤這些人的同性戀行為(指有同性性伴侶或同居),她們發現兒時遭受的暴力與冷漠虐待並未顯著增加日後同性戀行為的比率,但是對兒童的性虐待明顯與日後的同性戀行為相關,不過只有男童顯示出這種相關性。

 

護家盟恐同論點幾乎全是謊言

 

這些研究說明了恐同者或許有其演化上的根源,而訴諸下一代也並非完全無的放矢,不過由於護家盟拙劣的論述能力令其錯誤百出,充斥謊言的文宣使其喪失可信度,反而促進了台灣同性婚姻平權的進程,如同馬英九成為台獨意識的最大推手,護家盟促成了支持同志論述的高峰,最好的幫手永遠是拙劣的對手。

 

面對同性婚姻平權的社會議題,護家盟不僅在論述上錯誤百出,而且在行為上全無宗教的愛與犧牲的神聖性,甚至在傳統價值上都粗鄙地失去道德的制高點,而完全喪失感動人心的力量,並且越來越封閉而拒絕與外界溝通,不僅無能改變外界支持同性婚姻的態度,甚至喪失了自省改革的機會。

 

恐同者愛之適足以害之的行為,尤其需要融入更寬容的社會中加以化解。(葉信菉攝影)

 

加拿大於2005年成為世界第4個立法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也是歐洲之外的第1個國家,縱使如此,加拿大至今仍有部份世俗與宗教人士反對同性婚姻,當2005年國家試圖通過同性婚姻法案前夕,反同人士並非僅僅遊行、對政府遊說或是在媒體上反對,而是主動在社區與居民溝通,更挨家挨戶到每一家庭與民眾直接面對面對話,我在加拿大遇見這些宗教人士時,他們甚至主動提及天主教與基督教會的性侵兒童事件,完全不避諱醜聞而竭盡所能用對話爭取支持。無論遊行、登報或是在臉書發文,都不是與外界溝通的方式,反而可能因為信仰相同者相互取暖而日趨保守,進而喪失改革的能力,只有理解並尊重「上帝的歸上帝,凱薩的歸凱薩」的政教分離原則,直接面對面的試圖說服他人時,才能更加理解大眾與自我,明白自己的哪些論點純屬無稽之談,而不致為虛妄蒙蔽心靈,無論反對同婚者對末日或是下一代教養的恐懼如何真實,對宗教的信仰如何虔誠,一般人並無義務以你的宗教觀點思考社會議題,而加拿大承認同性婚姻至今11年,幾乎所有護家盟恐嚇同婚後果的論點都被證實為謊言。

 

恐同家庭孩童容易否定自我

 

但是這並不意味著我們應該完全將宗教趕出社會議題中,近年來在台灣對同性婚姻的論戰中,護家盟的論述越顯得漏洞百出,支持同婚者就越有強調理性與邏輯的傾向,甚至有將非理性的宗教趕出理性的社會的說法,我認為這種說法大有問題,我們固然應該在政治上堅持政教分離,對信望盟等宗教政黨給予更嚴格的規範,在知識上以理性邏輯建構思想體系,但是社會的風俗習慣並非純然依據理性思考而來,宗教向來是社會文化的一部份,也應該繼續成為社會的一部份,我們該做的應該是促成社會的各個組成彼此互動對話,藉由演化而非理性設計社會制度,由於社會體系的複雜與有機性,歷史上過度強調理性設計整個社會的制度通常是災難的開端。

 

恐同固然與下一代高度相關,但是反同與宗教人士如果真的願意面對自身的恐懼並為下一代著想,所該做的並非散播同志傾向會交互傳染的錯誤說法,而是正視天主教與基督教過去長期性侵兒童,並企圖以各種方法遮掩罪行的黑暗歷史,為此誠懇而公開的道歉並反省找出原因改善,如前述研究所示,這些性侵兒童者正是造成同性戀行為的非自然原因之一;社會大眾也同樣應該理解恐同的根源,而更嚴格防範戀童癖與兒童性虐待。

 

更重要的是,恐同者應該避免將這種對下一代的恐懼擴大為對下一代的壓迫,例如Netta Weinstein等人的研究發現,生長自恐同與權威父親的家庭中的孩童,為了獲得父母的愛,更傾向於否定自我的價值與認同,而同樣表現出厭惡同性戀的傾向,特別是如果子女內心有同性戀傾向者,會表現出對同性戀更加強烈的厭惡,但卻因為否定真實的自我而更加痛苦。而且各種研究與調查也都發現,恐同是造成兒童霸凌的主要原因之一,不僅有同性戀傾向的兒童與青少年遭受霸凌,在恐同的高度壓力下,連異性戀兒童與青少年都因此增加被霸凌的機率,恐同者愛之適足以害之的行為,尤其需要融入更寬容的社會中加以化解。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份簡介。

 

一起加入Line好友(ID:@upmedia),或點網址https://line.me/ti/p/%40zsq4746x

關鍵字: 護家盟 恐同 霸凌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