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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聲明:人事財務業務自主 非國民黨附隨組織

上報快訊 2016年12月16日 12:40:00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16日針對「中國廣播公司案」及「中央電影公司案」舉辦預備聽證會,針對黨產會將查中廣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董事長趙少康會前極力澄清,中廣售地案一切合法,並提出媒體經營與土地分割案,但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三度駁回。(攝影:李昆翰)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16日針對「中國廣播公司案」及「中央電影公司案」舉辦預備聽證會,針對黨產會將查中廣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董事長趙少康會前極力澄清,中廣售地案一切合法,並提出媒體經營與土地分割案,但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三度駁回。(攝影:李昆翰)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16日針對「中國廣播公司案」及「中央電影公司案」舉辦預備聽證會,針對黨產會將查中廣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董事長趙少康會前極力澄清,中廣售地案一切合法,並提出媒體經營與土地分割案。但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三度駁回,趙並一度爆粗口,「我趙少康會聽國民黨擺布?」他強調,「10年來我當家作主決定一切,去他的國民黨,做夢也沒有想到我是他的附隨組織,這是欲加之罪,亂扯!」


黨產會16日針對針對中廣案及中影案舉辦預備聽證會,趙少康說,希望黨產會的預備聽證會不要只是形式、過個場, 不要被仇恨蒙蔽, 不要藉轉型正義,進行鬥爭,就算要鬥爭, 「兩個大象打架關我啥事」,如果黨產會不接受中廣的說法,他一定會提出行政訴訟 ,而且一定會贏。他是善意的第三者,希望黨產會不要傷及無辜 ,如果黨產會行政訴訟一再輸掉,對它的形象也有傷。

 

國民黨在2006年與中國時報榮麗集團的華夏公司簽約,將中廣賣以57億元(廣播10億元、資產47億元)賣給趙少康。趙少康表示,向華夏公司購買中廣股分後,當中6、7百名小股東有3%股分,10年前買了之後, 已被特偵組傳了三次, 祖宗八代都被挖出來。趙強調,只對中廣媒體有興趣,對房地產、資產都沒興趣。他比喻「我要娶女生,對方有兩個孩子,只好一起娶進來。」因中廣是公司,其中房地產、不動產只好一併買來,但房地產買來以後,立刻向NCC申請分割遭駁。

 

趙:乾脆叫我趙百億算了!

 

趙少康指出,2007年3月曾向NCC前主委蘇永欽要求專注經營媒體,不管資產,但當時NCC回應他們只管媒體不管資產。馬英九執政後,過去10年來分提了三次資產分割案,目前還在打行政訴訟。為何不賣?因為小股東對賣房地產有意見,他怕被告背信,所以不願意賣。因此分割成中廣公司與中廣資產管理公司,只要把中廣資產管理公司的96%多賣還給管理公司即可,但一再遭駁。

 

他表示,因為中廣資產分割案不成,他向中時集團買中廣,榮麗欠華夏的錢,華夏欠光華的錢,因此與國民黨有債權、債務關係。若要解決問題,請黨產會要求NCC准予分割,「資產要還給光華、就還給國家就好。」至於中廣民雄案,有何好討論的?如今的中廣有兩棟樓或多少土地,不管是不是中廣的,「都是光華的、都是國家的,」他沒意見。

 

媒體報導若NCC核准通過中廣分割案,趙少康可以得到80、90億。對此,趙少康激動表示,這個傳聞扯到他覺得自己出門都走路有風,「乾脆叫我趙百億算了!」趙少康呼籲,盼黨產會委員不要被仇恨矇蔽,「因我知道他們都跟國民黨有仇」,認為黨產會不應該以轉型正義行鬥爭之實。他強調,若黨產會認定中廣是附隨組織,他當然會提行政救濟,希望黨產會不要再走行政訴訟,現在形象很不好了,不要再更差了。(蔡易軒/綜合報導)

 

中廣聲明:人事財務業務自主 非國民黨附隨組織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今日上午針對中廣兩筆土地(「前中廣總部」及「嘉義民雄土地」)召開預備聽證會,中廣董事長趙少康親自出席向黨產會說明前中廣總部之交易過程以及嘉義民雄土地之權利歸屬。趙少康並強調,中廣早自2005年底,即已非國民黨之黨營事業,並非國民黨之附隨組織,並且曾上櫃公開發行,目前有七百多位股東,希望黨產會不要殃及無辜。


關於前中廣總部之土地,趙少康董事長找出當時的公文,強調當時是因為中廣在對日抗戰時負責廣播業務所費不貲,故政府方於戰後由國防最高委員會核定,將日本放送協會總部之土地撥給中廣抵償,並非無償取得。趙董事長並表示,該筆土地係於李登輝擔任國民黨主席時,由當時國民黨投管會主委劉泰英主導,依照當年度之鑑價結果,以88億元出售予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而88億元之所得中,其中21億元需繳納土地增值稅,剩餘之67億元亦多由劉泰英主導進行相關投資,並非中廣自主。國民黨於2005年將華夏公司(中廣、中影、中視的母公司)的股權賣給中時媒體集團之榮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時,復又獲利40億元。趙少康指出,黨產會如認為該筆土地係屬「不當取得財產」,並欲追徵所得利益者,不應向早已民營化並曾上櫃公開發行股票的中廣追討,否則將嚴重損及中廣七百多名股東之權利。


至於嘉義民雄地區之土地,趙少康董事長則是提出國民黨在民國38年時的內部簽呈、民國41年的購地契約以及民國94年的法院判決,強調民國38年時,中廣係自行出資黃金共7,000兩(約美金35萬)改善民雄之房舍、設備,並添購相關廣播發射設備。中廣於41年係以自有資金,以約32萬之合理價格向當地民眾林世等人購買該筆土地(公告地價僅7.9萬元)。中廣委任律師葉慶元指出,交通部之後雖曾另行補助中廣進行廣播業務,但法院判決明確指出,該筆補助款與是補助廣播業務,與買地無關。葉慶元律師強調,系爭土地是由中廣以合理價格購買,並非「不當取得財產」,且早已經法院三審定讞,希望黨產會尊重法院判決。


針對近來部分媒體及立委表示中廣仍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一事,趙少康董事長強調,國民黨在2005年即已將中廣出售予中時媒體集團,之後國民黨即已不參與中廣之人事、財務及業務經營。至於部分立委及媒體提到中廣部分董事是由國民黨推薦,甚至一千萬以上之財務決定必須經過國民黨同意等等,也與事實不符。趙少康指出,好聽等四家公司是在2006年底,方自中時媒體集團取得中廣之股權,目前中廣四家母公司以及其他七百多位股東,是因為相信國民黨與中時媒體集團交易的有效性,才先後取得中廣的股票,希望黨產會清算國民黨的不當黨產時,不要波及善意第三人。

 

延伸閱讀:中廣董監由華夏指派 陳其邁:應視為不當黨產收歸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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