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立院SOGO案「回溯條款」修法爭議 柯建銘曾與收賄立委舌戰

上報快訊/蔡沁縈 2020年08月02日 15:00:00
針對《公司法》第九條是否加入「回溯機制」,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曾表示「不可能為個案修法。」(資料照片/王侑聖攝)

針對《公司法》第九條是否加入「回溯機制」,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曾表示「不可能為個案修法。」(資料照片/王侑聖攝)

跨黨派立委涉嫌收受前太流董事長李恆隆的賄款,協助推動俗稱「SOGO條款」的公司法第九條修法,修法過程中更一度傳出要加入「回溯機制」,當時朝野協商時,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與包括國民黨立委廖國棟及時力立委徐永明在內的在野立委激辯,最後因柯建銘堅持不可能為個案修法,也明確表示「法律不可回溯」,因此最後並未納入此條文。

 

「公司法」修法於2017年啟動,大修且翻新百餘條文,包括「SOGO條款」、「大同條款」等條文。「公司法」第九條俗稱「SOGO條款」,明定公司負責人、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從業人員若犯刑法偽造文書辦理設立或公司登記,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後,由中央主管機關依職權或依利害關係人申請,撤銷或廢止登記。

 

根據外界解讀,若於公司法第九條回溯條款的話,等於給了李恆隆能藉此主張「公司登記不實」,再次從遠東集團手中取回經營權的機會。民進黨黨團總召柯建銘在修法完成曾接受媒體專訪時就表示,針對SOGO條款修正案,不可能為個案修法,堅持不納入可溯及既往等文字的修正案文。

 

而現被控收賄的立委陳超明、廖國棟、蘇震清,以及前立委陳唐山、徐永明,現遭疑根據李恆隆意願,推動公司法第九條修法,試圖讓李恆隆在經營權之爭佔上風;但2018年8月修法通過後,由於未加入回溯條款條款,李恆隆認為無益奪回經營權,又回過頭關說,要求立委利用立委質詢機會施壓經濟部商業司等機關。

 

 

曾公開支持「回溯條款」 廖國棟:修法是追求公平正義

 

據立法院公報顯示,公司法修正案送交院會二讀時發言時,國民黨立委廖國棟就曾要求條文要回溯適用太流增資取得SOGO經營權案,還強調公司登記必須確實無誤,SOGO案涉及偽造文書問題,立院要修法以「追求公平正義、修正錯誤」。

 

廖國棟更表示,對於已經過裁判的刑事程序判決為虛偽不實,即使是立法施行之前就已經有,還是要受到相關的規範,不能認為那是不溯既往,這樣對立法者所通過的法律會是非常大的缺漏。

 

 

曾藉質詢公開施壓 徐永明:經濟部是徐旭東開的?

 

另外,時代力量前立委徐永明當時質詢時,就曾質疑經濟部與遠東集團的「勾結關係」,直指從委員會審查以來,「經濟部的種種作為,都讓我們不禁懷疑,經濟部是不是遠東集團和徐旭東開的,不然為何可以如此千方百計想盡辦法去開後門,要讓確定在登記時違法的公司不用撤銷登記。」

 

 

找卓榮泰疏通SOGO案碰壁 陳唐山曾怨:連我也敢騙

 

根據2018年6月《自由》報導,前立委陳唐山也曾為SOGO案找上行政院前秘書長卓榮泰,要求經濟部應依司法判決認定的事實範圍,撤銷目前太流公司的登記,協助李恆隆名正言順成為太流的負責人。

 

據報導指出,卓榮泰當時允諾陳唐山將依法處理,保證不會丟回經濟部,未料後來收到經部回函,指當年太流增資股東會及董事會確有召開,「會議決議形式上並無不法,實質上亦無不實」,陳唐山事後怒批,「卓榮泰連我都敢騙,還從此避不見面」;但卓榮泰當年在報導見光後受訪,曾針對陳唐山說法表示為「無稽之談」。

 

陳唐山也曾公開表示,SOGO案歷經許多經濟部長、行政院長,但卻靠經濟部商業司的函釋就能左右SOGO經營權,痛批小官員一手遮天主導SOGO經營權,「實在可惡」。(SOGO收賄案北院下午2點召開羈押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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