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燒車意外發現新事證! 車內5容器有汽油反應

上報快訊 2016年07月24日 18:00:00
桃園地檢署今天下午4時開記者會說明,經調查發現,車內有2個燒毀容器及3個容器,尋獲共5個均裝有汽油反應。(攝影:李昆翰)

桃園地檢署今天下午4時開記者會說明,經調查發現,車內有2個燒毀容器及3個容器,尋獲共5個均裝有汽油反應。(攝影:李昆翰)

紅珊瑚遊覽車火燒車意外發現新事證!為調查涉及26條人命的火燒車意外,24日上午檢方再度前往殯儀館採集司機以及導遊相關跡證。

 

桃園地檢署24日下午4時開記者會說明,襄閱主任檢察官王以文表示,經連日調查發現,車內有2個燒毀容器及3個容器,尋獲共5個均裝有汽油反應。這個原因是否加速燃燒,導致撞車後所有人逃生不及、命喪火窟,對此王以文表示,「需要進一步鑑定」。

 

桃園地檢發布新聞稿指出,經過採集相關跡證後有重大發現,駕駛艙、前側門口、下層行李箱等三個位置,有發現5個塑膠容器,均有汽油類成分反應,釐清為何如此燃燒迅速猛烈。

 

「短時間就引發這麼大的火,是很耐人尋味的。」一名資深遊覽車業界人士在火燒車意外發生後,接受《上報》記者的採訪時,就提出他的質疑。他懷疑可能是有汽油等助然物在車上,否則不該在這麼短的時間,引發這麼大的火勢。 

 

他指出,依規定遊覽車內裝應為耐高溫材質,理論上不會瞬間迅速延燒,加上消防人員初步勘查遊覽車底盤油箱完整,沒有漏油跡象,應非燃油助燃。而且遊覽車燃料是柴油,燃點高,要燃燒也不容易。

 

因此,他當時就提出起火原因或起火之初,是否有酒精、油類等易燃溶劑引起或助燃。如今檢警查到的汽油跡證,正好佐證了他的看法。

 

另外,由於網路流傳的錄音檔中指出技師「矮子陳」疑似非法改裝肇事車輛,故桃檢也於24日凌晨漏夜偵訊玫瑰石通運公司負責人林靖樺、技工「矮仔陳」等4人。據了解,矮子陳表示,遊覽車只加裝裝飾用的LED燈,未改裝其他設備,偵訊持續到凌晨4時餘,最終4人都請回。


檢察官也再傳訊錄音內容中的「職員」陳姓前駕駛員,以查明網路流傳8分45秒錄音檔的真實性,庭訊直到24日下午1時結束,而「職員」則表示否認看過「矮子陳」有改裝玫瑰石通運公司的遊覽車。(李先泰/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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