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大選敏感時刻 廢死聯盟邀國際組織探討台灣是否該執行死刑

沈粲家 2023年09月21日 16:08:00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和歐洲經貿辦事處舉辦研討會,邀請立陶宛、瑞士、英國、印度及台灣專家探討死刑存廢議題。(沈粲家攝)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和歐洲經貿辦事處舉辦研討會,邀請立陶宛、瑞士、英國、印度及台灣專家探討死刑存廢議題。(沈粲家攝)

「死刑存廢」是全球討論不斷的道德挑戰,也是各國領袖選舉時不可避免的議題。由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和歐洲經貿辦事處共同主辦的「尊嚴、正義、生命權」國際研討會,邀請來自立陶宛、瑞士、英國、印度和台灣各界專家,討論台灣死刑犯訪談計畫、被害者權利保障法制發展及死刑憲法訴訟的經驗,共同探討推動尊嚴、正義與生命權的未來發展。研討會中,特別針對死刑的「恣意性」和「正當性」進行討論,並針對台灣目前憲法的規定,探討死刑究竟是否還應執行。

 

「尊嚴、正義、生命權」國際研討會,9月21日上午9點於台大法律學系霖澤館國際會議廳舉辦,探討關於台灣死刑犯監所訪談計畫、被害人權利保障,以及憲法訴訟與廢死等議題。研討會共邀請14位主持人、主講者和與談人共同參與,希望藉由公共討論與公民參與,讓死刑存廢、死刑犯權益和被害者保障的發展能夠過研討會更向前邁進。

 

可能是文字的圖形
「尊嚴、正義、生命權」國際研討會邀請國內外專家探討死刑是否應該執行。(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陽明交通大學公共衛生研究所教授黃嵩立表示,許多關押在監獄的死刑犯認為,以死刑犯的身份活著會變成家裡的拖油瓶,也會被外界認為懶惰、等死,如果可以自給自足、做一個有尊嚴的工作,取得自我認同的價值。執行死刑層面,死刑犯接受訪談時指出,一開始都是覺得恐怖、震驚和緊張,「大家都說很勇敢,但其實都是騙人的,遇到的時候都是腳軟。」但後來就會慢慢習慣,緊張的情緒已經慢慢麻痺,甚至開始期待解脫。

 

談到死刑是否該存廢,死刑犯多半認爲「自己的死亡被利用、被糟蹋」或成為「政治籌碼」,如果要執行死刑,那就是「把命還給被害人」,也沒有什麼勇氣想要自殺。黃嵩立指出,多半死刑犯都支持死刑,前提是「公正的審判」,現在台灣司法存在判決不公的問題,判決書也經常扭曲案情,應該要做量刑前評估。黃也強調,台灣目前「教化」環境和資源極端缺乏,且「是否可教化」僅是一時間的判斷,政府應該試圖進行教化,當作最終判斷可否教化的依據。

 

針對被害人權利保障,瑞士蘇黎世州受害者保護局長Sandra Muller Gmunder指出,瑞士自1993年開始實施《被害者援助法》,確保犯罪被害人得到必要的幫助和支持,現在在蘇黎世州約有60個全職諮詢中心和經濟補償單位,瑞士也透過刑事訴訟特別權利,來保障受害者重建自己的人生。Sandra Muller Gmunder表示,訴訟特別權可以預防被害者的「二次傷害」,加強被害者在訴訟程序的地位,並教導「知情權」、「人格權」和「參與權」的概念。

 

「The Death Penalty Project(死刑專案)」共同執行長Saul Lehrfreund指出,全球針對死刑存廢的意見,有114個國家已全面廢除死刑,10個國家支持一般犯罪廢除死刑,34個國家支持維持死刑,40個國家在實務上廢除死刑,「全世界只有非常少數的國家還在執行死刑,台灣要如何加入全世界大部分國家?」Saul Lehrfreund表示,有鑒於全球死刑的減少與國際法發展,他強烈建議台灣憲法法庭重新審視,死刑是否違反憲法第15條對生命權的保障,也違反憲法第7條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死刑與充分尊重生命權不可調和,廢除死刑不僅合乎需要,而且十分必要,可以強化人性尊嚴,促進人權逐步發展。

 

Saul Lehrfreund強調,目前沒有明確證據顯示死刑能夠有效實現憲法允許和要求的刑罰目標,並且有證據顯示,相較於監禁,死刑並沒有更大的嚇阻效用,也不存在著法律「矯正」的目的。Saul Lehrfreund表示,國家剝奪人民生命權是極其嚴重的問題,尤其死刑是一種「恣意性」行為,不符合民主社會法制的嚴謹,「死刑不是一個『正當法律(due law)』,也不符合人性尊嚴的核心憲法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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