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安置意外頻傳 「獨立訪客」查訪可避免悲劇

鄭閔聲 2016年11月13日 12:00:00
兒少安置機構若在建全的社工人力和管理下成長,孩子即便不在原生家庭生活,仍可受到無私的愛呵護與照顧。(翻攝自忠義基金會臉書)

兒少安置機構若在建全的社工人力和管理下成長,孩子即便不在原生家庭生活,仍可受到無私的愛呵護與照顧。(翻攝自忠義基金會臉書)

10月間,苗栗一所育幼院保育員疑似管教不當,重摔一名11歲男童,導致腦部創死亡,消息傳出後,外界開始關注兒少安置與教養機構,能否提供近似家庭的成長環境。立委李麗芬因此建議衛福部增聘社工人力,建立「第三方訪查制度」,定期巡迴各縣市兒少機構,及早發現兒童面臨的困難,避免類似悲劇發生。

 

根據衛福部統計,全國目前有63所兒少安及教養機構、共3000多個床位,供提供依《兒童及少年權益福利及保障法》,需接受安置的兒童使用。這些機構的設施、面積、社工及保育員比率都必須符合法令規定,平時由地方政府監督評鑑;轉介案例的社工也會定期追蹤被安置兒少的狀況。

 

安置機構中的兒童與少年,可分為「緊急安置」與「繼續安置」兩類。其中繼續安置,也就是長期居住在機構的,多半是親屬無力或不適宜扶養,但又找不到適合的收養家庭;也有一部分是父母雖無力扶養,卻又不願放棄親權,機構因此無法為孩子媒合收養家庭,或是被「終止收養」的兒童,都只能長期留在機構。

 

「在機構裡的集體生活,和家庭生活是完全不一樣的感覺,所以這些孩子需要更多的關懷和協助。」李麗芬指出,對成長中的兒童與少年來說,家庭是最適合的環境,因此就算是緊急安置案例,社工也會盡可能尋找寄養家庭,其次才是教養機構。

 

儘管教養機構依法必須定期接受地方政府評鑑,但李麗芬認為,政府對機構的評鑑太偏重形式上的文書資料與硬體設施,忽視了機構照顧兒童的品質。因此,她建議設立「獨立訪客」,讓與機構及個案無關的專業人員,不定期訪視確認兒童所受待遇以及身心發展狀況,提供服務機構不同觀點;機構內兒童若自認受到不當管教,也可以有明確暢通的申訴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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