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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長鬆口戰爭稅 台灣如何解「戴維斯窗口」之憂

湯名暉 2024年03月27日 07:00:00
美國現任印太司令阿基里諾於3月20日的眾議院聽證會表示,中國將於2027侵台。(圖片取自美國國防部網站)

美國現任印太司令阿基里諾於3月20日的眾議院聽證會表示,中國將於2027侵台。(圖片取自美國國防部網站)

3月20日,財政部在立法院就「金融兵推」議題回應,若發生戰爭是否可能加稅?部長莊翠雲表示加稅或加費都有可能,就此引起各界對於「戰爭稅」議題的重視。隔日,行政院發言人林子倫表示「並非事實」,但是國安局長蔡明彥在立法院回應,政府對於各種緊急狀況均有準備,尊重相關部會權責。由於國防事務屬於總統職權,「戰爭稅」的議題實難以由行政院或國安局的職權妥善回應,但是議題提出後受到公共議題的正視,卻也反映兩岸問題的現實壓力與日俱增。

 

面對中國可能對台灣採取強硬作為,美國對於「戴維斯窗口」(Davidson Window)的反應似乎比台灣更為急切。在我國公開討論「戰爭稅」議題之際,美國現任印太司令阿基里諾(John Aquilino)也於3月20日的眾議院聽證會表示,中國將於2027侵台,美國媒體引用多位美國學者意見,呼籲台灣面臨可能必須與中國一戰的現實。媒體引用傳統基金會研究員韋勒茲-格林(Alex Velez-Green)的說法,再次提起前美國印太司令部司令戴維森(Phillip Davidson)上將於2021年在國會聽證會的意見「2027年具備攻台能力」。在媒體和學界的催化下,使得「戰爭稅」作為公共政策的議題,更添增即視感,同時我們也更需要省思,「戰爭稅」能否解決台灣安全的燃眉之急。

 

「戰爭税」的發展脈絡

 

「戰爭稅」的本質是指國家為籌措戰爭經費的專項稅賦,在古代執行的形式不一定是金額,也可以是勞役。東漢末年曹操與劉備對峙漢中時,劉備的屬下楊洪指出「方今之事,男子當戰,女子當運,發兵何疑。」西方國家在面臨戰爭時,也曾因為戰爭而有徵稅需求,14世紀的三級會議(États généraux)便是法國國王用於增加新稅和其他階層溝通的平台,神聖羅馬帝國所屬的自由帝國城市(Freie und Reichsstädte),也是由於皇帝需錢孔急,城市自行以借款或稅賦取得自主的政治權利,

 

西伐利亞體系下的「戰爭稅」,最早出現於1870年代西班牙的卡洛斯戰爭(Guerras Carlistas),是以郵資或郵票的形式課徵印花稅,收入專用於軍事支出,隨後在1897至1898年的古巴戰爭和美西戰爭期間,西班牙也同樣發行戰爭印花稅的郵票以因應軍事費用。反方的美國則是以電信(報)費用中附加消費稅作為「戰爭稅」,但是受限於消費者和電信業者的消極抵制。

 

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後,國家與國家之間的戰爭提升至總體戰的層次,戰爭的形式也更為殘酷,「戰爭稅」成為各國額外支付軍事費用的手段,英國仿效西班牙的作法,並且擴大至其殖民地與自治領內施行,加拿大與澳洲也都隨之頒布「戰爭稅」相關的法案,也都是以郵票的印花稅形式問世,面額不超過當時的10美分水準。

 

1939年9月,納粹德國入侵波蘭後,當時還未加入二次大戰的美國發行年利率3.33%的「國防債券」,太平洋戰爭爆發後,對年收入超過20萬美金者額外課稅。1973年的中東危機時期,海灣國家巴林也發行過面額5費爾(Fils)的戰爭稅,相當於當地的銅板面額。在20世紀之前,「戰爭稅」課徵的原則大多以印花稅的形式呈現,若採取直接課稅則是以富裕階層和高消費行為為主體,盡可能的避免影響多數人民的生活。

 

礙於國力的巨大差異與生存存亡在即,烏克蘭自2014年開始不分群體的課徵個人收入1.5%的「戰爭稅」。(美聯社)

 

「俄烏戰爭」的戰爭稅

 

礙於國力的巨大差異與生存存亡在即,烏克蘭自2014年開始不分群體的課徵個人收入1.5%的「戰爭稅」,2022年2月俄羅斯入侵烏克蘭後更是增加至4.5%,間接造成烏克蘭國內資金與企業的出走,財政無法支持公共服務的維持,只能仰賴西方國家的援助維持政府機能運作。

 

俄國方面由於具備天然氣收入,因此主要以財政規劃支持戰爭的運作,今年俄國總統大選後才預計推行的「戰爭稅」,則是效法美國鎖定高收入階層,以年收入100萬盧布(約1.1萬美元)為基準,依照累進稅率徵收2-5%,企業的課徵範圍從20%提升到25%。

 

無論是烏克蘭或是俄國的模式,台灣都未必能採行,前者需要有西方國家的資源能跨越水域順利進入,後者則需要有厚實的天然資源。「戰爭稅」別無選擇的「只能瞄準富裕階級」,卻又可能引發資金出走。

 

「戰爭稅」的哲學基礎與合法性

 

「戰爭稅」作為國家權力的展現,涉及政治哲學與法哲學的廣泛討論,且不一定能得到有堅實的哲學基礎。最能從哲學上給予支持的是16世紀文藝復興時期的馬基維利,以及19世紀於普魯士發展的法哲學,其中以謝林(Friedrich Wilhelm Joseph von Schelling)和黑格爾(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等人為代表,由於普魯士建軍經武,邁向成長的過程,國家的客觀精神(Objective Spirit)來自於道德和法律的辯證,並且成為德意志民族的統一提供理論基礎,為社會與權利的關係提供合理的論述。

 

從自由主義的政治哲學來看,「戰爭稅」是一種政府合法的掠奪行為,左派的無政府主義者則是不認同「戰爭稅」的合法性,認為是資產階級藉由戰爭為名發起剝削。知名的英國學者洛克在《政府論》提出,政府的權威來自於被統治者的認可,而不是所謂的君權神授,公民是權利的持有者。19 世紀的法國國民議會議員巴斯蒂夏(Claude-Frédéric Bastiat)認為,國家唯一的合法職能是保護個人的生命、自由和財產,但是經由稅收便可行使各種形式的合法掠奪。

 

美國學者休默(Michael Huemer)進一步闡述,認為財產的合法所有權應該基於他所謂的「自然財產權」,而不是由國家法律確定的權利,因此強制徵稅侵犯個人的財產自由。奧地利經濟學派學者羅斯巴德 (Murray Rothbard) 提倡的自我所有權(self-ownership)認為,每個人都不能先行侵略其他任何人,徵稅就是盜竊,因此抗稅是合法的,因此沒有人需要誠實填寫所得稅申報表,他同時認為徵兵是一種奴役制度,而戰爭則是屠殺行為。

 

即使部分學派並不認同「戰爭稅」,不代表不具備徵收的社會契約基礎,只要以民主與法治允許人們發展自由財產,並且將財富再分配給公共使用,形成稅收的公正網路。反過來說,「戰爭稅」的爭議來自於稅收的體制是否民主、稅收能否符合公平正義的精神,並且能促進社會的再發展,更極端的論述則認為,如果因爭議而抗稅,也是一種公民不服從的形式。

 

台灣現實境遇的省思

 

回顧台灣面臨的現實境遇,稅收和國家政策未必能展現強烈的生存意志,預算能否實現社會的再投資與公平正義也值得商榷。如果採取黑格爾式的法哲學,台灣應當投入於有助國家生存的半導體、軍事工業與關鍵基礎設施產業,而非是昂貴且難以維持的公共建設。

 

例如:以台南捷運規劃324億的預算規模比較,潛艦國造的計劃經費約為493億,近三年空軍地勤補保費用也短缺約300億,後兩筆科目攸關於領空與領海防衛,同時也能襄助國內航空航太產業的發展,牽涉全國的生存,何者能夠兼顧國家安全與發展的再投資已不言而喻。

 

從自由主義的維度來看,既然徵稅不可避免,政府應該增進未能完善的合法職能:國家生存、保護個人生命和財產。近年稅收超徵現象已甚為普遍,2023全年稅收超徵3,671億元,創下史上第三高,卻用於發行消費卷,忽略更多優先度更高的任務。例如:資通電軍的理想未能實現,四年之後回到原點,是由於思維與資源皆無法追上軍事事務革新的需求,而今在「戰爭稅」之外還有電費調漲。在軍事領域之外,教育與社會安全網等領域同樣考驗著公民的成熟度,但是若以台灣價值為生存優先考量,孰輕孰重可想而知。

 

2027年的「戴維斯窗口」即使不會準時發生,台灣生存問題的迫切性依舊未能解決,中國的目標是從未改變的。以德法兩國為例,面對俄國的壓力也需要至少五年的準備,台灣的軍事能力與工業基礎能應當不足與兩國並論,若不能從國家政策的優先順序展現生存意志,更難讓盟邦有協助的理由。倘若民意認為非必要公共工程的投資遠高於安全,作為整體社會契約認同的意象,政府便得思考其他非軍事的手段謀求生存與和平的空間,才能確保捷運、高鐵、甚至是地方創生的文化成果不會淪為一時的火花。

 

爭取時間並非懦弱的表現,但是沒有不願付出代價而爭取到的生存。拿破崙戰爭期間的普魯士喪失國土將近三分之二,最終以戰勝國之姿奠定統一德意志的基礎;普法戰爭後的法國付出兩個省和五十億法朗,卻是爭取到第三共和的生存與發展,最終在一次世界大戰勝出。如果相信民主制度優勢,採取意識與文明形式的後現代競爭途徑,將集中資源與台灣的科技強項,在談判的過程中以拖待變,也未嘗不是一種生存方式。

 

如果社會最終選擇付出的是「智商稅」,優先於滿足民粹需求,還不如課徵「教育稅」培養高等教育的國際人才,或是建立國際級的開放學術環境。取捨順序辦大事,小國發展更忌分散資源。

 

※作者為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博士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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