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國民黨不反共 台灣一定倒

林青弘 2017年06月23日 00:00:00
洪秀柱日前前往中國訪問,1與中國對台工作「二把手」的中國政協主席俞正聲會面。(國民黨提供)

洪秀柱日前前往中國訪問,1與中國對台工作「二把手」的中國政協主席俞正聲會面。(國民黨提供)

中華民國從秋海棠到大蕃薯,固有疆域隨著年代變化。國民黨與共產黨過往內戰鬥爭,中國法統早已分裂。打從毛澤東新創中華人民共和國,就已經打算把中華民國掃進歷史墳墓。
 

台灣人若要追求國家正常化,先要問問自己是否願意打破僵局,走出國共兩黨的中國法統之爭。無論選擇為何,一定要付出代價。如果還是滿足護照可以出國使用,建交國家不重要,口袋賺飽就好,但求個人快活而不顧國家未來,我們這一代勢必繼續為難未來子孫。
 

《公民投票法》第1條揭櫫「依據憲法主權在民之原則,為確保國民直接民權之行使,特制定本法。」等重要公投原則,國家是否要正常化,當然攸關主權在民,需要國民直接決定。至於台灣人民要決定獨立或統一,應該從《憲法增修條文》一窺眉角所在。
 

《憲法增修條文》之前言,明文記載「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等文字,是以台灣人民面對國家正常化,除了公投法定程序及議題範圍要先入法之外,確認公投主題為「是否贊成放棄統一大陸地區」,方為政治正確。
 

現行《憲法增修條文》把中華民國分成自由地區(即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又限制大陸地區國民若無自由地區之戶籍者,雖然同樣是國民,卻無選舉等公民權利。
 

此外,又明文中華民國總統由自由地區全體人民直接選舉之,排除大陸地區人民直接或間接選舉總統,這顯然差別對待大陸地區之國民,但是大法官不會對此解釋為違憲,因為政治形成之自由、國家分裂之現狀、國家安全之考量,中華民國總統只能由台灣地區人民選出。
 

如果「因應統一」相等於「追求統一」,增修條文不會如上開制定,大法官也不會不敢宣告為違憲。因此,「不追求統一」之憲法論據,由此浮現。故以「是否贊成放棄統一大陸地區」之主題進行公投,確認台灣人民多數意見是放棄統一,方能處理國家正常化的下一步,也就是中華民國是否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獨立,取代中華民國而成為大陸地區的新國家(對中華民國而言是新國家,對國際社會則否)。
 

如果台灣地區人民透過公投,承認大陸地區已經有了「新國家」,而且名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這表示中華民國國民願意放棄大陸地區,把國土限縮於台澎金馬以及南海小島,固有疆域經過公投承認中國獨立而有改變,對於是否要沿用中華民國之國號,要不要全面制定新憲法,才能順勢引導,就其正當性繼續憲政法制化歷程。
 

台灣人若要追求國家正常化,公投法修正是第一步,推動「放棄統一」公投是第二步,第三步則是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獨立,取代中華民國在大陸地區的政權與治權,第四步就要更改國號、制定新憲。這些歷程會遭遇國際壓力,包含來自中共任何形式的攻擊,這是國家正常化必須面對的處境與壓力,總有代價要付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既然是從中華民國分裂而出,台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都是裂解中華民國的政治勢力,兩者互為平等,沒有誰反對誰的正當性,只有誰消滅誰、誰統一誰的爭執。反對台獨的主控權不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而是在於中華民國政府。
 

中華民國放棄統一大陸地區甚至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這表示情勢變更已是既定事實,中華民國不再是中國。既然如此,中華民國正常化,是否更改國號與制定新憲,當然有法制化的必要和正當性。
 

「九二共識」最邪惡的地方,在於共產黨利用國民黨執政,逼迫中華民國政府不反對分裂中華民國的共產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而只有反對台獨。台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同是裂解中華民國的政治勢力,但在「九二共識」下,國民黨逼迫中華民國政府放棄剿匪、討伐中共的必要性。
 

在此同時,中共又逼迫國民黨接受「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由於上述中華民國政府不消滅中共而只反對台獨的政治立場,迫使統一兩岸的正當性落到中共手上。換言之,兩岸同屬一個中國而且兩岸反對台獨、中華民國不消滅中共,終極狀況就是共產黨統一兩岸,在一黨專政的新中國體制下,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為兩岸統一後的中國。
 

「九二共識」、「兩岸一中」,不僅消滅台獨而且壯大共產黨專政勢力,更是國共兩黨聯手消滅中華民國,徹底完成兩岸統一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權體制下。如此統戰路徑,是不是可惡,是不是壞到最高點,是不是完全不顧台灣人民的直接民權?國民黨堅持「九二共識」,還跟中共一起反對台獨、不反對中共,讓中共統戰勢力主宰台灣地區,這是不是又笨又壞的邪惡心態?
 

共產黨不倒,中國不會好;國民黨不反共,台灣一定倒。
 

 

※作者為自由作家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分簡介。

上報現在有其它社群囉,一起加入新聞不漏接!社群連結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