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媳死諫「我的婆婆殺了我」 家人討公道不成嘆:有些罪無法制裁

上報快訊/孫曉蓉  2021年09月02日 09:55:00
指控遭婆婆霸凌後輕生的張女,帳號已轉為紀念帳號。左為臉書最後一篇貼文、右為張女一家三口合照。(合成照片/取自張女臉書)

指控遭婆婆霸凌後輕生的張女,帳號已轉為紀念帳號。左為臉書最後一篇貼文、右為張女一家三口合照。(合成照片/取自張女臉書)

一名張姓女子去年8月疑因婆媳問題,在臉書發文指控遭婆婆長期言語霸凌,直指「我的婆婆殺了我」後,在台北市南京西路住家輕生,引發各界熱議紛指責張女的婆婆及鄭姓老公未妥善處理,害死張女。張女的父親更傷痛控告女婿、林姓親家母不作為殺人,士林地檢署認定張女死亡並無外力介入,將母子倆不起訴。對此判決,張女家屬1日在臉書發文感慨「有些罪是法律無法制裁的。」

 

張姓女子(36歲)去年8月在住家身亡,死前在臉書發文控訴稱「我的婆婆殺了我」,臉書文引發社會熱烈討論婆媳問題,也大罵張女的婆婆與丈夫。失去愛女的張父更向地檢署提告,指控張女的鄭姓夫婿及婆婆不作為殺人等罪。

 

士林地檢不起訴書指出,張女2020年8月9日凌晨3點47分在臉書發出「我的婆婆殺了我」文章後,隔天早上被家人發現陳屍家中,由於張女臉書發文中控訴結婚8年來,屢遭婆婆言語霸凌,張女父親事後怒提告女婿、親家母疏未注意張女情緒低落,也沒注意事發當時家中出現異常聲響,導致女兒枉死,女婿、親家母已涉嫌不作為殺人、加工自殺與過失致死等罪。

 

 

鄭男與母親出庭時辯稱,家人平時與張女相處融洽,絕無言語霸凌等行為,不知道張女會做傻事。檢察官認定,張女死亡並無外力介入,張女直到發文前都沒有讓親人知道她有自殺想法,認定鄭男與母親不構成不作為殺人、幫助自殺、過失致死等罪,將2人不起訴。

 

處分結果出爐後,女方家屬在臉書發文感嘆,有些罪是法律無法制裁。家屬更透露自從告別式結束後,再也聯絡不到親家一家人,只剩一個對方律師可聯絡。對方律師還在電話中說要告XX(張女)家人:操弄媒體、把訃聞放在臉書上洩漏個資等罪名。

 

張女家人稱,他們這些模樣是不會在人前表現出來的,就連他們在法院上侃侃而談的模樣,真的看不出來哪裡悲傷。張女家人嘆,「看來有關霸凌的法律與標準實在太低了,這些問題在法律上,都還不算問題。」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分簡介。

上報現在有其它社群囉,一起加入新聞不漏接!社群連結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