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時中遭批對BNT採購「公然說謊」 吳子嘉散布假消息罪嫌不足不起訴

上報快訊/黃潔文 2021年09月10日 16:18:00
吳子嘉(圖)先前因罵陳時中「公然說謊」遭函送法辦,如今獲不起訴處分。(資料照片/李智為攝)

吳子嘉(圖)先前因罵陳時中「公然說謊」遭函送法辦,如今獲不起訴處分。(資料照片/李智為攝)

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2021年初時,批評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對BNT疫苗採購「公然說謊」,遭警方依散布疫情假消息函送法辦。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吳子嘉完全沒提到疫情、病例等事,罪嫌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

 

檢方調查,今年2月22日,吳子嘉接受電子媒體專訪時爆料,他說:「陳部長,為什麼要說謊,總共視訊會議有8次,有BNT、香港雅各臣、有商人也有官員、也有教授,雅各臣是誰,雅各臣是上海復星下面的分代理,你為什麼不願意跟總代理談,偏偏挑分代理談呢?」

 

吳子嘉說,「12月初,香港雅各臣、台灣雅各臣、台灣信東、台灣CDC、德國BNT視訊會議三分合作協議,公費要買500萬劑、自費買500萬劑,價格每劑45美元。」他罵,「莫名其妙!這個事情跟中國政府一點關係都沒有,搞那麼大,結果是謊言,是說謊,捏造事實踹中國大陸一腳,這作假新聞嘛!」

 

 

刑事局當時認為,吳散布疫情假消息,依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經困振興特別條例」將吳函送法辦。

 

疫情假消息的定義為「指傳染病在特定地區及特定時間內,發生之病例數超過預期值或出現集體聚集之現象」,但檢察官勘驗影片內容後認為,吳子嘉都是針對各界好奇的疫苗採購過程提出看法與質疑,完全沒有提到疫情病例或有集體群聚等,《傳染病防治法》所定義要處罰的疫情假訊息,因此,沒有傳喚吳子嘉,就以罪嫌不足等理由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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