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老公S Hotel推「月光寶盒」 被控違反《商標法》獲不起訴

上報快訊/孫曉蓉  2021年09月24日 17:57:00
藝人大S老公汪小菲(左)經營的S Hotel推出「月光寶盒」月餅遭控違反《商標法》,最後獲不起訴處分。(取自大S微博)

藝人大S老公汪小菲(左)經營的S Hotel推出「月光寶盒」月餅遭控違反《商標法》,最後獲不起訴處分。(取自大S微博)

藝人大S的老公汪小菲在台北市經營的S Hotel,2020年推出「月光寶盒」月餅,卻遭星巴克咖啡控告他及飯店經理徐頤蓁涉嫌違反《商標法》。台北地檢署查出,飯店是依據周星馳港片「西遊記」的內容命名,不知道「月光寶盒」已被註冊,且雙方已和解,24日依罪嫌不足,兩人皆不起訴。

 

大S的老公汪小菲自2017年起在北市敦化北路經營S Hotel,2020年以周星馳的電影《大話西遊之月光寶盒》推出「月光寶盒」月餅,但未先了解「月光寶盒」已被星巴克咖啡所屬的悠旅生活事業公司註冊商標,星巴克控告汪小菲及飯店經理徐頤蓁違反《商標法》。

 

據了解,星巴克多年前即以「月光寶盒」4個字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註冊商標,每年中秋節都會推出「月光寶盒」月餅禮盒。不料,S Hotel也推出「月光寶盒」月餅。

 

 

台北地檢署開庭時,汪小菲委託律師代為答辯表示,他並未參與月餅的行銷,也不知道員工使用「月光寶盒」4個字。負責的飯店經理徐頤蓁稱,當時是飯店員工根據香港電影「西遊記之月光寶盒」內容所發想,不知道已被註冊,汪小菲則對商品名稱決定過程不清楚。

 

檢察官認為,「月光寶盒」確實是因周星馳演出而成名,一般人不會去注意到「月光寶盒」已被註冊為商標,採信徐的辯詞,且因雙方已和解撤告,24日對汪小菲和徐頤蓁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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