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牛EMPEROR」遭市府勒令停業又重罰144萬 9消費者要求退憤

上報快訊/鍾知諭 2024年04月16日 14:17:00
遭爆出使用過期肉的和牛EMPEROR,被市府勒令停業。(擷取自Google Maps)

遭爆出使用過期肉的和牛EMPEROR,被市府勒令停業。(擷取自Google Maps)

台中市知名燒肉店「和牛EMPEROR」,遭爆料使用過期食材,衛生局稽查後,發現店內存放多項過期食材和醬料,台中市衛生局長曾梓展今天(16日)表示,和牛EMPEROR勒令停業,並重罰144萬元起,此外,台中市法制局接獲9人申訴,反應用餐後腸胃不適就醫,要求退費。

 

曾梓展指出,經過稽查後,共有12品項食材過期,包括日本豆瓣醬、韓國豆瓣醬、昆布高湯、蜂蜜檸檬濃縮飲料、石榴濃縮飲料、味噌、冷麵,其中牛肉就有18箱219塊,重量不等過期,過期時間3到5個月不等。
 

該店家原本發出聲明,強調多達18箱的過期牛肉是拿來給員工訓練用,但卻遭狠狠打臉,台中市府昨天(15日)強調,查獲的過期食品,有些就放在使用區裡,疑似以經被客人吃下肚,這方面將秉持「高度懷疑」的態度近一步釐清。

 

台中市政府和相關單位討論後,已命和牛EMPEROR勒令停業,曾梓展說明,直到業者能清楚說明和證明,沒有銷售過期肉品給消費者為止,並根據《食品安全法》,重罰144萬,後續會依調查進度,進行罰金加重處罰。至於吹哨者檢舉獎金,曾梓展表示,爆料員工可獲罰緩的一半作為獎金,若認定是重大食安事件,將再追加獎金200到400萬。

 

對於目前是否有證據,直接影響到消費者,曾梓展解釋,雖然違規食品都在過期區,但仍然被認為使用過期食品,會依法給予嚴懲,目前處罰僅限於行政罰款,若有涉及偽造等更重大情況,將移送司法程序處理。

 

 

另外,台中市法制局指出,已接獲9人申訴,在消費數千元到上萬元不等的價格,卻有可能吃到過期肉品,還有人用餐後,出現腹瀉、腸胃不適而就醫,要求業者退還消費金額;對此,法制局回應,已移請衛生局處理,若確定使用過期肉品供消費者食用,除了退費,消費者也可以要求損害賠償。(責任編輯:呂品逸)

 

出稿時間:4/16 11:47

更新時間:4/16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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