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遭莽夫撞死引公憤 地院:調解過程雙方無爭執

上報快訊上報快訊 2017年07月18日 10:54:00
17日下午律師黃政雄與李姓女委託人一同步出法院後,遭李女丈夫開車衝撞身亡,李女則傷重送醫急救。 (翻攝自東森新聞)

17日下午律師黃政雄與李姓女委託人一同步出法院後,遭李女丈夫開車衝撞身亡,李女則傷重送醫急救。 (翻攝自東森新聞)

負責一起台南離婚官司的律師黃政雄,17日下午與委託人李女一同步出法院後,遭委託人丈夫開車衝撞身亡,李女則傷重送醫急救。消息一出,震驚外界。台南地院則表示,調解過程平和,沒有激烈衝突或爭執。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及地方律師公會發布聯合聲明,表示共同譴責暴力,也強調將研議修法,增訂所有參與法庭活動者的相關保護制度。

 

17日下午在開庭結束,黃政雄律師同委託人李女走出法院後,突然間委託人丈夫洪當興開著紅色廂型車從後方衝向兩人,黃政雄因肋骨骨折併氣血胸致死,到院前不治,李女則身體多處挫傷,尚未脫離險境。

 

肇事人洪當興供稱,「我只是想嚇嚇他們,哪知道一時亂了心思,油門踩下去就撞上了。」因為不滿黃律師和他的妻子走出法院的「樣態」,所以才駕車從後方衝撞兩人,警方偵訊後依過失致死罪將肇事著移送地檢署。

 

台南地方法院:洪當興要求子女撫養權

 

對此,台南地方法院表示,聲請人洪當興對太太提出離婚、子女親權及扶養費等請求的聲請,排定於17日下午2時30分調解,李女偕同委任律師黃政雄準時到場與洪調解。地院強調,調解過程平和,程序正常,男女雙方同意離婚,並就子女監護及夫妻財產事項達成協議,做成調解筆錄,過程並沒有激烈衝突或爭執。

 

台南地院指出,律師黃政雄與李女步出法院大樓離去時,竟遭洪當興開車自後以加速疾駛衝撞並輾壓方式,造成黃政雄及李女死傷。台南地院除嚴正譴責暴行外,也表示非常遺憾,呼籲案件當事人冷靜理性面對訴訟案件。

 

律師公會:加強法院進出分流管理

 

另外,消息一出,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和基隆、宜蘭、南投、新竹、高雄、嘉義、桃園、台中、苗栗、彰化、台南、屏東、台北律師公會,17日晚間發出聯合新聞稿,對此事深表遺憾,同時呼籲理性溝通、譴責暴力,也強烈建議修法,加強維護法庭安全。

 

律師公會更強調,將會建請司法院及法務部,再次重新檢視人民進出司法機關安全問題,以保護人民與司法資源使用者人身安全。針對高風險特定案件類型,如家事保護令或具有衝突性案件,告訴人與被害人進出法院或檢察署,應予分流等制度管理,保障人民行使訴訟權的人身安全。(楊孟臻/綜合報導)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聲明全文如下:

 

「譴責暴力‧建置人民與律師的法庭安全之維護!」

 

本會對於今日(106年7月17日)黃律師政雄於台灣台南地方法院開庭後,遇害之不幸事件,聲明如後:

 

一、 遺憾哀悼丶協助撫慰:

 

本會對於這起不幸事件,謹向黃律師家屬表達最深切的遺憾與最誠摯的哀悼之意,並即刻商請台南律師公會及桃園律師公會,盡全力提供家屬相關必要之協助與安慰!

 

二、理性溝通丶譴責暴力:

 

本會對於法律紛爭,堅守理性溝通立場,由公平法院進行審理,以維護公平正義,任何不法與非理性的紛爭解決方式,是法治國所不能容忍!本會嚴正譴責暴力,維護律師執業尊嚴。

 

三、法庭安全丶加強維護:

 

本會建請司法院及法務部,再次重新檢視人民進出司法機關之安全問題,以保護人民與司法資源使用者之人身安全,提供人民前往開庭之安全無虞的環境!此外,針對高風險特定案件類型,如家事保護令或具有衝突性之案件,告訴人與被害人進出法院或檢察署,應予分流等制度管理,以保障人民行使訴訟權的人身安全。

 

四、 研議修法‧保障人民訴訟權行使:

 

本會認為,律師以保障基本人權、實現社會正義與促進民主法治為使命。律師為人民爭取權利,實現訴訟權,行使律師職權,及人民依法行使訴訟權,參與法庭活動時,自均應受最大之保障,國家並應提供必要之保護制度規範。因此,本會強烈建議研議修法,增訂對所有參與法庭活動者之相關保護制度,以維護並確保人民訴訟權之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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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黃政雄 台南地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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