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23法官連署 炮轟蔡英文提名許宗力再任大法官違憲

上報快訊 2016年10月19日 16:32:00

基隆地方法院有23法官19日發出聲明表示,蔡英文總統提名許宗力教授再任大法官並兼任司法院長,已明顯違憲。(攝影:李昆翰)

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許宗力再任問題備受爭議,基隆地方法院法官陳志祥19日發出聲明表示,蔡英文總統提名許宗力教授,再任大法官並兼任司法院長,此舉根本「明顯違憲」,共有23法官連署贊成聲明。大法官一任8年之後,不得再連任,陳志祥認為,許宗力在2011年10月1日卸任大法官,如今經蔡英文提名再任大法官,有違憲之虞。

 

聲明書指出,依《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規定,大法官任期8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許宗力於92年10月1日擔任大法官8年,至100年10月1日卸任,今提名再任大法官,顯然有違憲之虞。

 

針對此爭議,許宗力對外宣稱,「總統任期4年,92年提名之大法官有4年和8年二種,可見再任之間隔為4年云云。」

 

不過,陳志祥質疑,「若間隔5年可以再任,那麼,間隔5天是否可以再任?若提名連任而晚5天報到,是否可以稱為再任而迴避連任禁止之規定?如此解釋,連任禁止之規定豈非形同具文?」

 

憲法增修條文未精準使用「再任」(可稱二任、又任、次任、回任、更任、重任、復任、複任、遞任),僅使用禁止「連任」字眼,陳志祥認為就是因為這樣,才會造成「不得連任而得再任」的見解。

 

陳志祥說,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2項規定:「大法官任期8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換言之,「有分屆次」指的是第一任卸任,必須間隔第二任,才能於第三任再任,但規定既然已載明「不分屆次」,即任何的再任都是連任,屬憲法禁止者。

 

陳志祥強調,他不認識許宗力,彼此沒有任何淵源和恩怨,基隆地院共有法官32人,扣除院長、庭長等職務有行政色彩,較為不便詢問是否同意聲明外,其餘27名法官中,有22人同意聲明,其中有18人簽名連署,另外4人口頭同意。(塗鵬揚/綜合報導)

 


(資料來源:總統府 製表:李明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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