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擬亞洲人權法院】死囚邱和順含冤30年 7法官要求重審並彌補人權侵害

王怡蓁 2019年10月17日 17:46:00
模擬亞洲人權法院首場判決在台灣舉辦,17日於台大法律學院霖澤館實習法庭宣判,邱和順以遭酷刑等理由控告中華民國政府;圖為示意圖。(資料照片/李景濤攝)

模擬亞洲人權法院首場判決在台灣舉辦,17日於台大法律學院霖澤館實習法庭宣判,邱和順以遭酷刑等理由控告中華民國政府;圖為示意圖。(資料照片/李景濤攝)

模擬亞洲人權法院首場判決在台灣舉辦,17日於台大法律學院霖澤館實習法庭宣判,邱和順以遭酷刑等理由控告中華民國政府。來自馬來西亞的審判長馬永貴越洋連線先以英文宣判。他表示,七名法官一致作出相同結論,中華民國政府違反「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等規定,合議庭要求最高法院重審對邱和順的定罪及處刑,以公正且必要的方式,彌補並糾正邱和順受到基本人權的侵害。

 

1988年,邱和順遭控先後涉入學童陸正的綁架案及女保險員柯洪玉蘭分屍案,邱和順與其他11名共同被告依擄人勒贖、殺人及強盜等罪嫌起訴。30年來邱和順不斷喊冤,他一審於1989年遭判死刑,經過23年後,才死刑定讞。

 

救援團體協助後發現,邱和順遭控涉入的兩案都有證據消失的情況,甚至在判決邱和順有罪認定的電話錄音證據上,已消失不見,也無其他直接證據證明邱和順等人確實涉案。救援團體指出,檢方的論述建立在288份自白筆錄,但當初承辦的員警,已因刑求遭監察院彈劾,4名員警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證實該案被告確實遭刑求。

 

受命法官張文貞也以中文進行宣判。她指出,本案先於今年5月及7月分別召開準備及審判庭。本次判決的認定,台灣政府及法院的確違反國際人權法規。

 

張文貞表示,邱和順案歷經23年才定讞,其中,1994年時最高法院要求高等法院勘驗全部的錄音、影紀錄,高院卻花了4年才完成勘驗,在邱和順主張遭刑求、以及對他不利的證據是遭刑求而來,法院卻未進行「有意義的調查」(meaningful investigation),因此違反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4條所保障的受公平法院審判的權利,以及原告受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7條以及國際習慣法所保障的免受酷刑對待的自由。

 

 

邱和順戴18年腳鐐 模擬法院:極端罕見的殘忍對待

 

對於邱和順遭單獨監禁四年的部份,模擬法院認為如果非有重大安全疑慮,不應該長時間單獨監禁。邱和順遭押期間,有18年都戴上腳鐐,屬於非常極端罕見的殘忍對待,違反比例原則與必要性原則。至於審理時間長達23年才定讞,在有無正當理由的程序延遲情況下判處人民死刑,違反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至於作為有罪認定的犯罪證據消失此點,也侵害邱和順在法院救濟的權利。在該案中,曾出現法官重複參與審判的情況,法庭認為,已參與前審的法官可能對該案會有定見,不適合重複參與審判,損害人民救濟機會。至於邱和順長期處於待死狀態,則是非常不人道的待遇。

 

模擬法院表示,基於以上顯而易見的法庭程序失靈、法律與事實認定的重大錯誤、 程序的過度延遲、上訴程序案件往返耗費大量時間,模擬法院要求最高法院重新審查對原邱和順所為的定罪及處刑,以公正且必要的方式,彌補並糾正邱和順所受基本人權的侵害,以利邱和順基本人權的保障與維護,並確保司法正義的實現。但模擬法院也強調,在進行救濟前,邱和順的生命權及各項基本權利都持續受到嚴重的侵害。

 

 

籲邱和順案再審 尤伯祥:他未獲得公平審判

 

對於宣判理由,邱和順代理律師團尤伯祥律師表示,模擬亞洲人權法院七名法官花了很多時間聽取兩造的意見。該案已超過30年,有非常多的律師實際參與邱和順的案件,目前參與過的律師都相信邱和順是無辜的。

 

他認為,邱和順沒有受到公正公平的審判,是不公義的。他表示,正義始終遲到,今日的宣判結果是正義的「先聲」,國際人權的標準是最低標準,因此目前這個判決對於邱和順案應該有相當幫助,也不僅只有邱和順案,此宣判將促使台灣司法體系往前走。

 

尤伯祥呼籲台灣政府應立即提起再審或非常上訴,甚至特赦,立刻釋放邱和順,終結對邱和順生命及人身自由的侵犯。他表示,今早才律見過邱和順,他轉達邱和順的話,邱和順表示前後被判了13次死刑,如果沒有持續的救援,他可能早已腐爛,或早被執行死刑,如果沒有人權團體的幫忙,這個案子也不會出現在這次的法庭中,進入國際舞台,讓國際法官檢視。

 

邱和順認為,自己跟陸正的父親陸晉德都是司法失靈的被害人,先前陸正胞弟陸定出席審判並發言,陸定表示,父親雖認為人權法院選這個案子對他們是一種傷害,但他自己認為兩個家庭肯定同樣傷痛,他表達作為被害人家屬的傷痛以及希望釐清真相,避免下一代再發生悲劇。邱和順表達對陸晉德的發言感同身受,希望台灣以後不要再出現第二個邱和順。

 

國家方代理律師團李宣毅律師表示,目前全世界都有很多遺憾的事發生,無論在香港或其他地方,台灣如何在人權上持續展現自己在東亞的價值,這是我國需要思考的部分。在此案中,政府未派員參與,他與其他代理人只能在短時間內代表國家方來參與該案,雖然這是模擬法庭,但邱和順還有他的案子都是真實的,被害人家屬也是真實的,但在此次法庭中,卻是邱和順與被害人家屬方的聲音較多,國家卻缺席,他表示,對判決的看法會與邱和順律師團不同,仔細研究過後會再與被害人家屬討論。

 

 

籲正視模擬法庭 許玉秀:對正在受苦的人很重要

 

模擬亞洲人權法院顧問、前大法官許玉秀表示,她想對所有台灣人、亞洲人說,亞洲模擬聯合法院聽起來很遙遠,但她們花了一年半就籌辦起來,台灣社會還面臨許多挑戰,但只要相信辦得到,就能做到。

 

許玉秀表示,台灣的國際地位困難,但今天台灣社會做到模擬亞州人權法院,對在台灣以及亞洲國家正在受苦的人非常重要,她說:「亞洲沒有人權法院,代表受苦的人沒地方去喊痛」。她認為「大人老是告訴小孩知錯能改,善莫大焉」發現錯誤在所難免,認知到錯誤並且改錯,才有資格教小孩這個道理,法院是定是非講道理的地方,從檢警調到法院系統,都要能知錯改過。

 

對於模擬亞洲人權法院的法律程序原則等問題,在準備程序中曾遭國家方代理律師劉繼蔚質疑,今日,現場媒體也再度詢問法律拘束力的問題。對此,許玉秀認為,如果是大家都能接受的,就會有實質拘束力,目前運作的最成功的歐洲人權法院判決也對台灣沒有拘束力,但卻時常被法界引用,因此是有實質拘束力、影響力的,模擬亞洲人權法院實際運作,因此也應該與歐洲人權法院相同具有拘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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