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委員會認定信義房屋廣告不實,處10萬元罰鍰。(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信義房屋因廣告提及「賀連續成交」,而未詳細說明部分案件是由其他仲介公司經手,26日被公平交易委員會認定廣告不實,處10萬元罰鍰;對此,信義房屋表示,對公平會裁定表示尊重。
公平會26日發布新聞稿指出,信義房屋在台北市興安國宅社區發出廣告傳單,廣告文宣上出現「賀連續成交」和信義房屋等內容,同時也提及了7筆成交紀錄、誠買急尋興安國宅等字眼,但其中3筆紀錄並非由信義房屋經手成交,而廣告也沒有說明相關資訊,這足以讓民眾誤以為連續成交的7筆紀錄都由信義公司成交 。
公平會表示,信義房屋的廣告沒有說明成交紀錄來源或是成交資訊,不但影響消費者委託的買賣與否,更排擠其他競爭同業交易機會,認定信義房屋廣告與事實不符,因此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4項準用第1項規定》,處10萬元罰鍰。
信義房屋對此回應,公司員工因為截取實價登錄興安國宅連續成交紀錄,刊登在廣告傳單中,而傳單內文並沒有提及所有案件均為信義房屋成交,與公平會的見解認定稍有出入,但仍尊重公平會裁定。(北市女發燒1天暴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