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張經義法律馬政府訂立? 馬辦駁:是蔡英文任陸委會主委制定

上報快訊/陳浩瑋 2020年04月18日 12:58:00
針對張經義(如圖)任職中國東方衛視記者事件,蘇貞昌18日稱當時法律為馬政府時期制定,但馬英九辦公室卻指出,這是由蔡英文任陸委會主席時已制定,雙方各說各話。(取自張經義之《白宮義見》臉書)

針對張經義(如圖)任職中國東方衛視記者事件,蘇貞昌18日稱當時法律為馬政府時期制定,但馬英九辦公室卻指出,這是由蔡英文任陸委會主席時已制定,雙方各說各話。(取自張經義之《白宮義見》臉書)

來自雲林的子弟張經義,因擔任中國東方衛視記者在白宮川普例行疫情記者會上,被川普問及身分,引起兩岸討論,然而,甚至質疑張經義更涉嫌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範,對此,行政院長蘇貞昌18日上午受訪時指出,這是在「馬英九政府時代規定的」,會依法執行。

 

不過,馬英九辦公室18日也指出,陸委會引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不得任職中國黨政軍」的規定,是現任總統蔡英文擔任陸委會主委時期制定的,並諷刺蘇貞昌「不要對馬前總統念念不忘」。

 

對於張經義具有台灣人身分,卻擔任上海東方衛視駐白宮記者兼上海廣播電視台北美新聞中心主編身分,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17日曾表示,張經義具我國國籍,他任職的「中國東方衛視」,直屬上海市人民政府,另外,還同時身兼上海廣播電視台主編。張經義已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第2項,國人不得任職中國黨、政、軍職的規定,將請相關單位調查並開罰。

 

馬辦18日上午指出,陸委會引用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是在民國92年所修訂,當時的陸委會主委是現任總統蔡英文。馬辦批評,法律明明是民進黨執政時蔡英文所訂下的規定,蘇貞昌居然稱是馬英九時期制定的,「是無知還是居心不良?」

 

馬英九辦公室也質疑,與張經義類似在中國媒體或其他行業工作的台灣人所在多有,政府擴大解釋規定的作法令人難以認同。並批評:法律不能針對個人,政府若要以此論罪,就該一體適用。

 

馬辦批評,蘇貞昌對不清楚的事不要妄加批評,並諷刺蘇貞昌「不要對馬英九念念不忘。」(蔡英文推特回應歐伯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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