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盧秀燕跟進開放餐廳內用 要符合3條件否則開罰

上報快訊 2021年07月24日 16:05:00
台中市長盧秀燕24日也宣布,27日起有條件開放餐廳內用,不會再只限定外帶。(資料照片/蔣銀珊攝)

台中市長盧秀燕24日也宣布,27日起有條件開放餐廳內用,不會再只限定外帶。(資料照片/蔣銀珊攝)

行政院24日宣布27日全台降為二級警戒,高雄、台南彰化、南投等縣市都宣布開放餐廳內用,六都當中僅台中市遲遲未宣布。台中市長盧秀燕24日早上還說決策困難,但下午3點開線上疫情記者會時,她終於宣布台中市有條件開放餐廳內用。

 

盧秀燕表示,台中市內的餐飲業,只要符合「依照中央指引」、「公筷母匙」,以及「管控容留人數貼在門口」等3項要求,即可開放民眾內用。

 

 

台中市經發局長張峯源說,台中市有條件開放餐廳內用,請民眾及餐飲業者配合依照中央指引,進入餐廳、飯店用餐,有隔間符合室內50人、社交距離超過2.25公尺,要戴口罩,採實聯登記,公告容留人數並執行,市府加強稽查,若沒有落實,將處以3000元到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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