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魯瑪
●《紐約書評》前編輯
● 著有《東京情史:回憶錄》
香港不是北京。2019年7月1日不是1989年6月4日。首先,在1989年,中國的暴力幾乎完全出自政府一方;北京和其他城市幾周以來的示威始終非常和平。
香港大體也是如此,直到一小撮年輕示威者失去了冷靜,用撬棍和大錘洗劫了立法會。
最近幾周以來香港街頭大示威的起因是授權香港向中國引渡罪犯的立法草案。但該法案在示威後被無限期暫停,此後仍不停的示威背後則是針對中國日益收緊的約束的憤怒。
1989年天安門示威起始於請願中國阻止官員腐敗,允許更多公民自由,但香港人們已享有這些自由,即使是在殖民統治時期也是如此。中國政府承諾,1997年7月1日從英國接收香港主權後仍將保護香港的自由。
如今,這一承諾令人質疑。
儘管存在這些區別,但1989年與今天仍有諸多重要的相似之處。和天安門示威一樣,香港群眾示威缺少明確的領導層,這是有意為之。示威運動不是自帶層級的政治黨派。事實上,他們常常反對層級這個概念,部分是拜這一因素所賜,示威者之間的策略性分歧很難控制。
1989年6月,當中國政府已經明確不會回應示威者的要求,並且暴力鎮壓可能性日增時,部份人士提出謹慎為上,建議學生先回家,日後繼續鬥爭。也有部分人認為他們應該戰鬥至死。如果當局選擇血腥暴力,就讓他們來好了;這無非暴露了一個非法政權的凶殘本性。
後者觀點取得了勝利,儘管年紀較長的示威者擁有更加豐富的反政府經驗,也常常領教過嚴重的後果,他們同情學生,但認為讓群眾鬥爭到底的話會引起政府更大的鎮壓。
他們是對的。
群眾示威要想在民主制度下造成影響極其困難。20世紀60年代美國曾爆發過反越南戰爭大遊行,但多年後政府才最終放棄了這場毫無意義的殘酷的衝突。
2011年佔領華爾街運動(Occupy Wall Street)利用示威反對美國的經濟不平等令人鼓舞,但如今貧富差距反而更大。
公共觀點在自由民主中絕對重要。也許需要花費一些時日,但最終,民主政府必須傾聽公民的聲音,如此才能贏得連任。但對民主政府管用的做法,在獨裁體制下也許毫無作用。
比如,在聖雄甘地(Mahatma Gandhi)的年代,印度是殖民地而非民主體制,但大英帝國的終極權威是倫敦民主選出的政府,它必須考慮公共觀點,因此,甘地的示威發揮了效果。
但他堅信他的非暴力方針是對抗壓迫威權的唯一辦法,於是他敦促歐洲人也以和平抵制的方式反對希特勒,這並非切實可行的建議。
香港從來不是民主制。
但是,作為1997年才結束的英國皇家殖民地,它獲得了一些民主規則的好處,如相對自由的言論和穩健獨立的司法。從某種意義上說,香港在回歸後並沒有改變多少,儘管示威者在衝擊立法會的大門,但香港官員仍慶祝了回歸紀念日。
香港仍然是一個半自治的殖民地,只是這一回宗主國是獨裁體制,幾乎沒有言論自由或獨立司法,更不用說公開示威了。
佔領香港立法會的示威者做了一個嚴重的舉措,升起了英國殖民地旗幟。這是他們能夠向中國做出的最嚴重的攻訐:做被外國人控制的殖民地,也比被以民族主義和民族自豪為合法性基礎的中國政府統治強。
香港人民的主要問題是,在民主制度下有效的方法,在獨裁體制下是否仍能管用,即便它是從相對的、迅速減弱的自治制度下發出的。香港政府能夠在多大程度上響應公共觀點,有著明確的限度。當選人員的治港許可權已被限制到最小,但仍須由中國政府預選。宗主國意願的不容反對程度也絲毫不亞於英國。
但是,香港公民仍有實現改變的小小的機會。
公共觀點無法透過選舉另一個政府來剷除共產黨政府,但中國確實在一定程度上渴望國際尊重,出動坦克鎮壓香港示威將讓中國看上去十分罪惡,儘管這並無法保證中國政府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不會這麼做。
香港的示威已迫使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中止了不受歡迎的法律。
但示威只有保持和平,才能達到效果,大部分中國人即使對當前體制並不滿意,也十分害怕暴力和失序,過去100年,中國人經歷了太多的暴力和失序。
如果香港的群眾示威造成混亂,那麼中國人將不會同情示威者,中國也更容易以雷霆之力鎮壓示威。
(原標題為《The Limits of Mass Protest in a Dictatorship》文章未經授權,請勿任意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