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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財政部憂扣加熱菸爆國賠爭議 槓上衛福部讓《菸防法》卡關

楊毅 2020年11月19日 21:48:00
政委林萬億16日召集各部會及地方政府開會審查《菸害法》草案,財政部關務署再度主張修法應納入「溯及既往」條款。(資料照片/王侑聖攝)

政委林萬億16日召集各部會及地方政府開會審查《菸害法》草案,財政部關務署再度主張修法應納入「溯及既往」條款。(資料照片/王侑聖攝)

堪稱近10年來變動幅度最大、攸關新興菸品納管的《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先前因政府內部不同調,修法時程一延再延,直到上月底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安排專題報告,衛福部才急忙於會前將草案送至行政院審議。據了解,政務委員林萬億於16日召集各部會及地方政府開會審查,但會中財政部關務署又再次提出爭執,堅持主張修法應納入「溯及既往」條款,以避免先前海關暫扣民眾攜帶加熱式菸品入境,可能衍生的國賠問題。

 

對此,包括行政院法規會、法務部及衛福部國健署等相關單位則均表示反對。面對財政部再度以「國賠」爭議槓上衛福部修法,林萬億最後裁示相關單位再行討論,將修法意見帶回研議及協商,使得《菸害防制法》修法時程又再度出現「卡關」變數;即便事後衛福部緊急提出折衷方案解套,惟財政部尚未作出最終同意與否的決定,草案能否力拼立院本會期闖關,備受關注。

 

據了解,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上月22日安排衛福部、財政部及教育部進行新興菸品菸害防制專題報告前夕,衛福部於上月20日迅速將延宕已久的《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送至行政院審議。之後,負責召集審查的政委林萬億已於本月5日及16日兩度召開會議研商。根據衛福部說明,該案於今年5月29日至7月28日預告期間,一共接獲約9872件反應意見,其中5209件為制式明信片,國健署後續分別於9月15及16日與提出意見的基隆市、台北市、新北市等3縣市衛生局及法務部、財政部、教育部等召開修法意見溝通會議。

 

 

財政部力主「溯及既往」 盼解套加熱菸國賠危機

 

據了解,財政部於9月16日的跨部會溝通會議中提出疑慮,直指新興菸品於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為「指定菸品」前,無法作為限制業者輸入的法源依據,且現行《菸酒管理法》亦無相關限制輸入規定,若海關於公告為「指定菸品」前查獲新興菸品,將無法據以扣留或限制其輸入。

 

此外,財政部指出,截至今年8月海關已查扣約6萬6千條加熱式菸品,惟仍未釐清該產品屬性及適用法規,導致無法辦理後續處理程序。倘若《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未明定「追溯適用」條文,則《海關緝私條例》無法處理先前查扣的加熱式菸品,恐將衍生國賠問題。如能增訂追溯適用規定,海關已查扣之加熱式菸品將可處理,亦可解決法規適用「空窗期」疑慮。

 

 

法務部反對 認「溯及既往」恐違信賴保護原則

 

不過,法務部對此則表達明確反對立場,直指若「指定菸品」公告追溯適用至該指定菸品最初發現或查獲時,恐有違「信賴保護」原則。衛福部則強調,加熱菸健康危害風險不明,財政部於2018年時建議產品屬性定位未確定前,列為未開放進口物品,海關於邊境上執行檢查;而財政部依《海關緝私條例》、〈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等執行暫扣或退運加熱菸,「應係依法所為之行政處分,不構成國家賠償問題。」

 

衛福部並表示,未來修法通過後,該部將規劃配合母法公布日一併公告加熱菸為「指定菸品」,自該日始,海關查獲加熱菸可依草案相關條文令其限期改善、回收、銷毀或退運。若業者依規定申請並提送資料,通過健康風險評估者,將由海關通知攜入者重新申報領回,如不願領回且逾期之產品,則由海關銷毀之。

 

16日林萬億召開的擴大會議中,財政部關務署官員仍希望修法仍納入「溯及既往」條款,避免海關暫扣加熱菸衍生國賠問題。(資料照片/張家銘攝)

 

 

3部會僵持不下 《菸防法》修法再卡關

 

據了解,儘管法務部及衛福部均對修法納「溯及既往」問題持反對意見,並提出不會因此產生國賠疑慮等詳細說明,但本周一(16日)林萬億召開的擴大審查會議中,財政部關務署官員仍堅持立場,力主修法應納入「溯及既往」條款,以避免未來可能衍生的國賠問題。當天與會的財政部長蘇建榮也表態力挺,表示尊重第一線執法人員的意見。

 

眼見財政部、衛福部再度為加熱菸是否納「溯及既往」條款僵持不下,林萬億最後作出裁示,要求相關單位將修法意見再帶回討論,待草案內容修正後,再提報行政院法規會表示意見,之後再經民進黨政策小組同意後,提報行政院會,使得《菸害防制法》修法再度出現「卡關」變數,能否趕在立院本會期休會前送案並力拼順利闖關,備受關注。

 

 

轟關務署「怕被告拖修法」 衛福部:這才是行政怠惰

 

據了解,政院審查會議結束後,衛福部於16日下午緊急邀集財政部召開協商會議,國健署重申,加熱菸既然曾被財政部以解釋令認定為「屬性未定」產品,民眾自然不可依《菸酒管理法》規定申請輸入,因此,海關以此暫扣民眾攜帶加熱菸入境,並無任何行政疏失,更不會衍生國賠責任,關務署認為有國家賠償責任根本是「空穴來風之不當臆測。」

 

況且,目前也沒有民眾因財政部尚未認定加熱菸的性質,而提出相關行政訴訟,現階段進行中的訴訟,均為民眾自行攜帶加熱菸通關之爭議,而海關的處理均依法有據,不會因此負有行政賠償責任,關務署不應以此為由來阻擋拖延修法。衛福部批評,關務署以目前狀態需要特別法規定而拖延《菸害防制法》修正,使本來已經塵埃落定之加熱菸屬性認定問題更加拖延,這才是「行政怠惰」且不可取之舉。

 

幾經折衝後,據了解,衛福部提出解套方案,傾向將草案修正為加熱菸在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前,若已被海關暫扣者,則民眾可在加熱菸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後一定時間內領回,否則海關則可自行銷毀。對此,當天與會的關務署代表則未置可否,表示要先將方案帶回請示財政部長官們的意見,仍保留一定的轉圜空間。

 

海關暫扣的大量加熱菸彈。(翻攝自陳瑩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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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加熱菸 關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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