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面廢死、申請總統赦免准駁前 人權會:應審慎暫緩執行死刑

上報快訊/黃怡潔 2020年12月10日 16:54:00
國家人權委員會10日舉行「台灣人權阿普貴(upgrade)」活動,發表兩公約第3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張哲偉攝)

國家人權委員會10日舉行「台灣人權阿普貴(upgrade)」活動,發表兩公約第3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張哲偉攝)

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在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公布「兩公約第3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針對死刑議題,人權會呼籲法務部,應個別對死刑定讞受刑人進行身心狀況評估,在全面停止執行死刑或廢死前,要妥善處理執行死刑;而若申請總統赦免,尚未作成准駁前,應該暫緩執行死刑。

 

人權會10日舉行「台灣人權阿普貴(upgrade)」活動,並邀請總統蔡英文、立委及外國駐台貴賓及民間團體出席,同時也公布「兩公約第3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

 

針對死刑議題,人權會引用2017年「兩公約第2次國家報告國際專家審查意見與建議」,指出政府持續藉由據稱顯示大多數民眾仍支持死刑的民意調查,正當化其保留死刑的態度,審查委員會敦促政府與蔡英文總統帶頭提升公眾對於反對酷刑及非人道處罰的認識,並強烈建議政府採取果斷的措施,即刻暫時停止執行死刑,「並以在不久的將來全面廢除死刑為目標。」

 

人權會指出,「依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36號一般性意見第49段,嚴重社會心理或智能障礙,難以平等自我辯護或難以理解判決理由、人權曾受嚴重受侵害之人,不得處以死刑。」同時也列舉2015年王俊欽案,當時未提供受刑人之精神狀況、就醫情形、教誨紀錄等,便執行死刑;另,2020翁仁賢案,雖有將例行性身心科醫生評估結果回傳法務部,但是否相符尚有疑慮。

 

人權會強調,法務部允應於執行前個別對死刑定讞受刑人進行身心狀況評估,以妥慎執行。人權會指出,在全面停止執行死刑或廢除死刑前,法務部歷來在執行死刑作業呈現諸多問題,例如受刑人過晚得知死刑執行,因此來不及尋求救濟,亦或是監所人員與法警各自權責及法規不周等,法務部應就執行作業相關問題,通盤檢討。

 

此外,針對《憲法》規定赦免為總統職權,人權會指出,根據「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規定,如果申請赦免,總統尚未作成准駁前,或申請人不服否准赦免之救濟程序終結前,應暫緩執行死刑。(政院拍板「實價登錄2.0」修法

 

【熱門點閱】

●【台沙簽署租稅協定】我國與中東阿拉伯國家 首宗簽署經貿協定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分簡介。

上報現在有其它社群囉,一起加入新聞不漏接!社群連結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