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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批「大砲打小鳥」 憲兵濫搜案下令少將遭彈劾 

上報快訊 2017年01月06日 14:05:00
憲兵濫索民宅案,經監察院調查後,認定當時下令的陸軍少將趙代川涉有多項違失,5日通過彈劾,全案移送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翻攝自東森新聞)

憲兵濫索民宅案,經監察院調查後,認定當時下令的陸軍少將趙代川涉有多項違失,5日通過彈劾,全案移送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翻攝自東森新聞)

2016年2月間,國軍被爆憲兵濫權搜索民宅,遭批「白色恐怖」,當時涉案的12名軍士官在2016年5月2日判決出爐時,皆獲不起訴處分。但經監察院調查後,認定當時下令的陸軍少將趙代川涉有多項違失,5日通過彈劾,全案移送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監委形容,整件事像「大砲打小鳥」,不符比例原則又傷害人權;對此,國防部表示尊重,將審視彈劾文內容續行辦理。

 

事件主角魏姓男子收藏有幾份從知名拍賣網站買來的白色恐怖時期文獻,2016年228前夕,有買家佯稱要購買普洱茶約見面,見面後魏男卻被強行押回家中搜索,並帶走相關文獻,當時對方雖有表明是憲兵隊人員,但消息曝光後引發濫權搜索民宅爭議。

 

監察院調查指出,保安處在發現魏男拍賣3份文件後,時任國防部政戰局保防安全處長的趙代川未事先釐清該文件是否還是機密,也未按照內部會議決議,便直接指示軍安總隊與憲兵隊找上魏男,進行偵訊、搜索。

 

監察院表示,趙代川取回文件後未函請鑑密,直到事件曝光才完成鑑密,趙甚至在憲兵隊以《妨害秘密罪》等罪嫌偵辦魏男時,指示下屬向憲兵隊探詢偵辦方向,干擾刑案偵辦程序,還請魏男收下1萬5千元獎勵金,並簽署無償歸還國軍文件的切結書,讓魏男先被當嫌犯,再被當作有功人士,獎勵金疑為封口費,嚴重損害軍譽。

 

監察院5日通過監委高鳳仙、楊美鈴提案,彈劾趙代川,全案移送公懲會;高鳳仙批評,此案憲兵隊和軍安總隊共派出11個人到場針對平民辦案,是「大砲打小鳥」,不合比例原則,過程也不合程序。

 

楊美鈴說,保安處和軍安總隊的身分敏感,偵查民眾犯罪應嚴守分際,本案動用憲兵的必要性也值得商議,而用大陣仗和釣魚的手段辦案,僅為取回文件,對人權保護造成極大傷害,目的和方法不成比例。

 

最後監委依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提案彈劾趙代川,以8票對5票通過彈劾,全案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徐乙喬/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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