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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幕】綠委不滿司法院藉憲法之名 資訊不足又逼立院同意延押蘇震清、廖國棟

蔡慧貞 2020年12月13日 18:20:00
司法院日前代北院函轉徵詢立法院許可羈押現任立委蘇震清、廖國棟,立法院14日將召開朝野協商討論此案。(資料照片/陳愷巨攝)

司法院日前代北院函轉徵詢立法院許可羈押現任立委蘇震清、廖國棟,立法院14日將召開朝野協商討論此案。(資料照片/陳愷巨攝)

司法院8日代台北地院函轉徵詢立法院許可羈押現任立委蘇震清、廖國棟,立法院長游錫堃將在14日上午召開朝野協商討論,民進黨團更為此在周五(11日)的黨團會議先行研商,會中多位民進黨立委表達看法,大家均表明尊重司法審理個案,亦關心蘇震清絕食已超過10天的身體健康,但黨團跨派系多位立委也從制度面和法理面,對司法院來函美其名是「徵詢」立法院意見,實則是讓立院在資訊不足情況下,只能被迫做出「許可羈押」唯一答案的為難情境,非常不以為然

 

更有綠委私下認為,基於立法院與司法院的院際關係和權力分立,立法院在缺乏足夠資訊來研判法院應否對蘇震清做出延羈裁定的情況下,應不回覆司法院的徵詢函才是。

 

 

立院14日朝野協商延押案 民進黨團11日先開會研議

 

司法院8日函轉台北地院函,指稱被告蘇震清、廖國棟為立法委員,現經北院羈押中,司法院認為「有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8項函請立法院許可之必要」;台北地院予司法院函中指出,立法委員除現行犯外,非經立法院許可,不得逮捕或拘禁,此為《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8項所明定。「立法委員蘇震清、廖國棟等人因涉嫌貪污等案件,羈押期限即將屆滿,經本院訊問後,認其等仍具備《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一項第2、3款羈押之原因及必要性,應予以延長羈押。」

 

台北地院認為,立委蘇震清和廖國棟「具備《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一項第2、3款羈押之原因及必要性,應予以延長羈押」,《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一項第2款為「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第101條第一項第3款則指的是「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之罪者」。

 

民進黨團於周五(11日)上午黨團會議中討論此案,會中,黨團當場提供與會立委們,台北地院和司法院來函,及立法院長游錫堃將在14日上午召開朝野協商商討此案的開會通知。會中黃世杰、管碧玲、陳明文、劉櫂豪、陳亭妃、劉世芳、沈發惠、莊瑞雄等跨派系立委均對此事表達看法。

 

民進黨團周五(11日)上午黨團會議中曾討論此案,會中,黨團提供與會立委們台北地院和司法院來函,及立法院長游錫堃將14日上午將召開朝野協商商討此案的開會通知。(資料照片/王侑聖攝)

 

除沈發惠表達該案應交由黨團幹部來處理的意見,其餘發言的立委們雖關心蘇震清絕食至今已逾10日的身體健康,但均未對個案蘇震清、廖國棟應否繼續延押,表達肯定或反對的態度;並對司法院來函僅是「形式」徵詢立法院意見的作法,從憲法和院際協調的法理面和制度面表達看法。

 

 

檢方搜證齊全才起訴 北院應考量無罪推定和兩造平等

 

跨派系發言的立委們多人對台北地院態度表示不解,他們多認為,檢方已經偵查終結,也已完整收集好證據,並將相關涉案人起訴,如今已經進入法院審理程序,法院為公開審理,且無論對於北檢或是被告的立委們都應該同等對待、公平審判,他們不能理解,以「無罪推定」原則和「兩造審理主義」,法院應當平等對待原告和被告兩造,除非法院有非常強烈的羈押理由,否則被羈押禁見的被告,如何和檢方在法院訴訟攻防上站在平等位置?

 

此外,亦有立委認為,目前被羈押的2位立委,背後還有他們代表的地方民意和應該行使的立委職權,這是法院在評估涉案立委們應否延押時,也要考量的。如果法院擔心有逃亡之虞,立法院上一屆已經修了《刑事訴訟法》,通過「羈押替代處分」,以電子監控等方式提供可行的防逃機制,根本不是問題;至於「湮滅、變造證據或串供」等問題,他們更不能理解,檢方都已經起訴,該錄的證詞、該找的證物都已收集齊全了,到底還要擔心什麼?

 

 

司法院提供資訊不足 逼立院回覆是「強人所難」

 

不過,最讓多數發言立委們質疑的是,無論是司法院或是立法院均對個別案情不了解,司法院一紙公文,就要立法院以明顯不足的資訊,回覆司法院同意或不同意延押,根本是「強人所難」,這不是司法院僅憑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8項為由,來徵詢立法院許可,立法院就可以做出許不許可的答覆,立法院獲得的資訊不足,根本不足以做出這樣的決定!司法、立法兩院究竟應如何往來?立法院不應被迫只能回覆司法院要的答案!綠委們認為,此已涉及憲政層級的兩院制度面互動問題了。

 

立委們認為,立院獲得資訊不足,根本無法做出正確判斷決定,如此被迫回覆司法院要的答案,已涉及憲政層級兩院互動。圖為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儘管民進黨多位立委均對司法院和台北地院作法頗有微詞,但因此案不僅涉及司法,還有政治問題,立委們面對外界輿論壓力,根本不敢公開反對,儘管黨團書記長莊瑞雄在會中表達,黨團應該給幹部一個處理的方向才是,但周五的黨團會議最後並沒有做成准駁決議,亦未通過授權黨團三長自行在朝野協商時處理,會議結果不了了之,周一(14日)只能讓黨團三長自行發揮了。

 

民進黨多位立委對司法院和台北地院作法有微詞,但黨團會議並未做成准駁決議,只能讓黨團幹部在朝野協商時自行發揮了。(資料照片/王侑聖攝)

 

 

有綠委請立院「別回覆」免被矮化   涉案立委延押機會大

 

有立委私下不滿地說,其實立法院根本無法回覆司法院如此「不清不楚」的函文,資訊不充分,且立院又不宜了解個別案情,立法院應該要「不予回覆」才是,否則立法院就被司法院矮化為「背書」機關了。

 

不過,多位民進黨立委們亦不諱言,「大家必須承認,此事是高度政治問題」,黨團不可能將此案訴諸表決,任何一位委員都承受不起,大家只能就「制度面」對司法院的作法表達不滿,以司法院來函的資訊,大家根本沒有辦法談「法治」,司法院的這封來函,讓立法院「被逼著」這樣做(指許可),而不是真得要問立院,所以立法院「其實也不需要朝野協商才能處理」。

 

一綠委無奈表示,預料周一立法院長游錫堃召集朝野協商,大家在「沒辦法反對」情況下,最後立院又將做出「尊重司法」的決定,蘇震清、廖國棟恐怕被法院延押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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