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公民,律師與政治家也就前功盡廢了—美麗島事件後的反思

杭之 2020年12月18日 07:00:00
讓民主成為我們的政治制度,是在台灣一千八百萬人民對中華民族所能作的最大貢獻。(湯森路透)

讓民主成為我們的政治制度,是在台灣一千八百萬人民對中華民族所能作的最大貢獻。(湯森路透)

作者序:12月10日是國際人權日。國際人權狀況不很好。41 年前的這一天,我們在高雄要集會紀念人權日,不幸發生激烈軍警民衝突,事後當權的蔣政權大逮捕異議人士,送上審判席,是為美麗島事件。

 

今年 7 月,國家人權館出版了 5 本政治受難者的訪問記錄。其中一本《走過白色幽曖:1960、1970年代政治案件訪問記錄》,收錄一篇2015年薛化元教授訪問我的紀錄,大致勾勒了我對1970年代末那段經歷的回憶。5年前化元兄要訪問我,我覺得他們只是在作口述史的史料記錄,所以送來整理稿後偷懶沒有很認真校正,今年初,化元兄說要結集出版,我才懷著歉意認真的校正了一番,但限於時間的壓力,也只能大致勾勒一個輪廓。適逢美麗島事件41週年,當日其情其景,記憶如新,這裡把訪問記錄中美麗島事件的部份,摘錄貼出,但因文長,分段貼出,以為存念。

 

(本文經作者慨允轉載,共四篇,集中於作者對《美麗島雜誌》創辦到美麗島事件發生時的回憶點滴,將依序於本報轉載。原標題為:《對於美麗島事件的想法》。​文內小標題由編輯增訂。)

 

這次撲殺異己的大逮捕所牽連的人數上百。事件發生時時,國民黨正在召開四中全會,會中要求嚴辦之聲不絕於耳,更在社會上全方位發動口誅筆伐的譴責,氣氛極為肅殺恐怖,為二二八以來所僅見。經過大約二個月的秘密審訊,在國內外一些有識之士的呼籲,以及國際壓力下,蔣經國作出「公開審判」與「縮小軍法審判範圍」的重大讓步。這是國民黨威權統治下未曾有過的。經過軍法、司法兩場公開審判,美麗島人沒有如國民黨內部一些人所期待的,認錯請求從輕發落,相反的,審判庭成了美麗島人宣講政治理念的講壇,透過媒體詳盡的報導,宛如進行了一次對國民黨威權統治體制的公開控訴,以及號召改革的政治訴求,這對接著而來的後美麗島時代的民主抗爭產生了很大的影響。

 

審判很快告一個段落。受軍法審判的 8人,施明德被處無期徒刑、黃信介被處 14 年有期徒刑,林義雄等 6 人各處 12 年有期徒刑。受司法審判的魏廷朝等 33 人,其中的 19 人被分別處以 3 至 6 年不等的徒刑,其餘處數個月至 2 年徒刑,3人無罪 1 人緩刑。掩護施明德的高俊明牧師等 10 人則以軍法審判,處以 2 至 7 年的徒刑。另外,事件前一晚的鼓山事件姚國建等兩人被處以 3 年、2 年半有期徒刑。全案總計 206 年徒刑,一個無期徒刑,以及部分緩刑。總結此案,堪稱台灣繼二二八事件、中壢事件之後最激烈的軍警民衝突事件、政治事件。當天的衝突事件,通稱「高雄事件」,連同之前的民主抗爭、其後的「美麗島大審」,史稱「美麗島事件」。

 

美麗島事件審判庭成了美麗島人宣講政治理念的講壇,透過媒體詳盡的報導,宛如進行了一次對國民黨威權統治體制的公開控訴。(圖片摘自網路)

 

美麗島事件的結構因素

 

美麗島事件的出現並不是偶然的,它有歷史的 - 結構性的原因,這裡只能簡單說個梗概。從 1949 年到 1970 年代之前,蔣氏政權統治下的台灣,其實是在一個借來的空間與借來的時間發展了二十年。韓戰拖住了解放軍攻台的計畫,並加速冷戰結構的形成,這兩大外在環境因素使蔣家政權得以在台灣構築一個「國家」(state)幾乎全然控制「社會」(society)的硬式威權政體(hard Authoritarian regime)。在這統治體制下,台灣的「國家」非常強勢,壓制著自主性很弱小的「社會」,而且這裡所說的「國家」又不是西方法治意義下的「國家」,而是「黨」在「國」之上的「黨國」,性質上更像蔣介石的老對頭毛澤東所說的「黨政軍民學,黨領導一切」。這種狀況一直持續到 1970 年代之前。

 

1970 年代一開始,台灣就遭逢連串的外交風暴:美國決定要把釣台列嶼隨琉球群島交還給日本,季辛吉秘密訪中、聯合國通過 2758 號決議、尼克森訪中、田中角榮訪中並與北京建交......。一波一波的外交風暴,衝擊著 1950 年代以來蔣家政權統治之合法性基礎。現在,隨著國際戰略形勢的改變,美國調整其國家戰略,聯中制蘇,原來那扭曲的、以「反攻復國」建構起來的歷史構圖,面臨著解構的衝擊。

 

1970 年代一開始,台大學生運動開始這一解構「扭曲的歷史構圖」的過程,後來並與北美的保釣運動(其後又分裂成不同流派)、以《大學雜誌》為中心的青年政治改革運動,形成一個錯綜複雜的關係,並且伴隨蔣經國全面接班這一國民黨內部的權力轉移,在解構「扭曲的歷史構圖」的同時,其實也同時試圖重構新的歷史構圖。這過程大約在 1970 年代前半初步告一個段落,並分化成不同的走向 : 與權力體制較親和的「革新保台」派,以及跟本土的地方力量合流的反對運動派。大約 1975 年前後,康寧祥、張俊宏創辦《台灣政論》,是一個里程碑式的發展。解構與重構的過程轉入另一個階段。那就是新一階段之黨外反對運動的興起。

 

在這主流的改革聲浪外,有兩個有意思的潛流(指未在當下發生現實的作用,但潛移默化地影響了未來的發展)值得我們回顧一下。一是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發表〈對國是的聲明與建議〉(1971.12.29),向國際聲明:「我們反對任何國家罔顧台灣地區 1500 萬人民的人權與意志,只顧私利而做出任何違反人權的決定。人權既是上帝所賜與,人民有權決定他們自己的命運。」,對內則呼籲徹底革新內政,中央民意代表全面改選。另一個是前已提過的,雷震寫了一份長達近三萬言的《救亡圖存獻議》(1972. 1.10)寄給蔣氏父子等五人,並聲明「此外未給任何人觀看,當然也不公開發表,蓋不欲增加當權者的困難,又熱望於諸公之能採納參考也 」。

 

雷震這份改革意見,不改當年《自由中國》號召改革之本色,直言「今日國家遭此空前巨難,全國人民一致期望於當權者,厥惟『變法以圖存,改制以自保』耳,且須趕快拿出具體辦法來,而且要求徹底的、根本的改變現狀,不是枝枝節節的敷衍應付而可以渡過難關的。」並提出十項具體建議,包括蔣介石任滿引退、放棄一黨專政等,其中最重要的是第一項:「從速宣布成立『中華台灣民主國』,以求自保自全,並安撫台灣人,開創一個新局面」。結果可想而知,空留紙上聲。

 

青年知識分子及新興中產階級結合的反對運動

 

這時興起之新一階段的反對運動,有個上一階段沒有的新元素,那就是正在興起的新興中產階級。青年知識分子及新興中產階級結合草根政治反對勢力是 1970 年代一個很關鍵性的發展。1975 年《台灣政論》的創刊就是一個標誌。《台灣政論》可以說是本土政治反對力量長期受到壓制,而蔣經國接班改革的規模與格局又無法滿足高漲之改革期望下的產物。它雖然前後不到一年,只出了五期就被壓制下來,但它標誌台灣民主運動進入一個新階段。

 

我們回頭看一下,《自由中國》在雷震組黨時,主要的兩股力量是由大陸來台的知識分子和台灣不受國民黨整編之地方勢力的結合。這樣的結合,社會基層的支撐還很薄弱。國民黨掌控強勢之國家機器一啟動,社會基底不夠厚實的改革聲音或集結,很難擋得住國家機器之強力碾壓。

 

雷震寫了一份長達近三萬言的《救亡圖存獻議》(1972. 1.10)寄給蔣氏父子等五人。(本報合成圖片)

 

現在隨著 1960 年代以來,台灣被納入美日為主軸的資本主義經濟體系,以加工出口累積資本發展經濟,慢慢的,一個新興中產階級出現了,社會自身的生機、活力日益壯大起來。相對於世界歐美日等國家,台灣政府的威權統治存在諸多不民主、管制、貪污、效率差等問題,這種種因落後的制度等造成的問題,使這群在全世界闖蕩、見過世面的新興中產階級有企求改革的心理,再加上許多無法言明的心理因素(特別是族群),他們默默支持各種改革訴求,讓整個民主改革力量壯大。這也就是為什麼後來黨外運動最大的支持,不是來自於大財團,而是來自新興中產階級的緣故。

 

「中壢事件」是一次重要分水嶺

 

從這樣一個脈絡來看,我們才能理解1970年代末、1980 年代開始,整個反對運動為什麼會看似突然的壯大起來。1977年,在五項公職選舉中首度出現黃信介、康寧祥帶頭串連整個黨外的助選活動。過去國民黨把你打散,郭雨新在宜蘭、郭國基在高雄、高玉樹在台北,台灣全島是散的,各自以「無黨無派」來號召選民支持,勢力沒有串連起來。這時首度以「黨外」把它串連在一起。「黨外」這個詞即「國民黨以外」的意思,頗有聯合所有反國民黨力量之統一戰線的味道。這種串連在日治時代就出現過,像文化協會當時就出現這樣一個全島性的串連,雷震當年組黨被抓,原因就是接連開選舉檢討座談會,要串連台籍地方政治人物。這種反對力量的串連、結合,就是後來組黨的先聲。

 

「中壢事件」是台灣戰後歷史的分水嶺。(攝影:張富忠)

 

在這樣的大氣候下,中壢事件發生了。中壢事件是台灣政治、社會發展史上極其關鍵的重大歷史事件。但事件發生後,隔天的新聞並未立即報導,這是國民黨統治台灣以來從未有過的標竿性的群眾事件,其統治秩序受到極其嚴重的集體挑戰。美國社會學者高隸民(Thomas Gold)在一本分析台灣的發展奇蹟的書中,就賦予「中壢事件」一個極為重要的歷史地位。他認為「中壢事件」是台灣戰後歷史的分水嶺。他分析這個事件的意涵,說台灣的「社會」(society)已經不再完全被「國家(state)監控壓制。過去,台灣的「國家」是非常強勢的,「國家」壓制著一個很弱小、奄奄一息的「社會」。現在,一個不受「國家」完全壓制監控的「社會」正在成長出現。中壢事件說明了台灣的「社會」已經壯大到不再懼怕「國家」的壓制,而要有自主的行動。確實,這就開啟了 civil society  vs. state 合理辯證互動的歷史契機。而這是民主轉型得以成功的基礎。

 

接下來可以說是承繼此前累積的種種,進入台灣民主運動最動盪、但也可說是開花的階段。美麗島事件即是這階段的歷史性標誌。

 

國民黨鎮壓以美麗島雜誌社為核心的社會反對力量以後,採取政治社會學家所說的「退縮正當化」(backward legitimation) 手段,非但不承認新崛起的社會力量及其要求,反而更加去壓抑與反擊,並為了合理化它對新興社會力量的壓迫,進一步地強化與尋求它原先支持者的認可與支持。然而,歷史的發展證明該項退縮正當化的措施是在錯估威權體制與民間社會之間的關係之下採行的。

 

國民黨的「退縮正當化」

 

1980 年底,黨外人士在驚魂未定中參與選舉,多位被投獄者的家屬高票當選,社會對美麗島事件作了「複判」。至此,國民黨的威權體制遂行威權控制的能力明顯露出重大的破綻。國民黨想一舉撲滅黨外勢力的願望落空。從嚴密的「黨國」管控下成長起來之稚嫩的社會力量,沒有被掐死。這樣,美麗島世代完成了其為自由化、民主化之登場所必須的「衝擊威權體制,使之鬆塌」這一充滿整地意義的歷史任務。「黨外」的香火延續下去了!台灣的政治自由化、民主化在20世紀的最後兩個世代跌跌撞撞地上路了!

 

美麗島事件後不到十年,經歷一整個世代的掙扎、衝突、覺醒,在 1980 年代將結束時,台灣終於邁開了政治轉型的步伐。研究政治轉型的學者在研究了許多實際的案例後概括出,轉型開始的一個典型的標誌就是,不管是為了什麼理由,當現任的威權體制統治者必須為了向個人與集體的權利提供更安全的保障,也就是他必須制度性的鬆綁過去存在多時之制度性控制,從而不得不修改他們自己定下來的規矩的時候,轉型的時刻就到了。

 

蔣經國在去逝前決定解嚴(1987)就是這樣的標誌。

 

1989年,我在一篇紀念美麗島事件十週年的長文〈邁向後美麗島的民間社會〉中,曾這樣子總括:美麗島事件的發生,直接地說,是 1975 年以降,臺灣黨外民主運動的發展與國民黨威權政體持續衝突以後,後者以鎮壓的方式暫時解決衝突的結果。從更廣泛的角度來看,則是在國民黨的中央威權一元統治秩序下,威權政體本身與正在醞釀巨大變化的臺灣社會,在調整其間關係時,因相互缺乏處理衝突之歷史經驗與智慧,乃至共識,所造成的一次鎮壓結果。

 

在那篇長文中,我也指出,從七○年代初期,國民黨強硬的威權體制出現危機開始,這一威權體制與台灣社會、經濟發展所孕育之民間社會力量之間,已環繞著其間的結構性緊張開始了威權體制邁向自由化、民主化之轉型這一不知結果如何的過程。在東方式的政治體制和政治文化中,這種轉型是沒有前例的,過去只有一個專制體制代替另一個專制體制的歷史經驗。因此,要這樣的轉型非常順利、非常成功,沒有重大的歷史傷痕,並不是容易的事,除非威權統治者及反抗者都有著相當的歷史智慧,共同來創造使轉型得以順利進行的歷史條件,而其周圍也有著使這種共同創造成為可能的政治、社會文化條件。回顧過去,在我們習於兩極化之高壓控制及英勇反抗的社會中,這些顯然都是不存在的。在我們的政治、社會、文化中,我們習於一元的、線性的思考與動作,反抗就壓制,而且壓制到底;壓迫就反抗,而且反抗到底。我們不習慣於辯證,也不懂得辯證,更吝於從西方近代充滿辯證性的歷史中汲取歷史的智慧,特別是支配者。結果,轉型之進行只能順著不隨主觀意志轉移之結構性矛盾、衝突的解決,一步一步沿著血淚之路而行。

 

我出獄後,在寫作中也不斷反省民主轉型的相關問題。我很幸運地看到,不管代價有多少,台灣的社會在美麗島事件後,差不多只經歷了一個世代的時間,就已經邁出自由化的腳步。台灣的社會在 20 世紀最後一兩個世代已經有了政治社會學家所說的「監護的民主」(tutelary democracy),也即有了競爭的、形式上民主的政治制度,但權力機器仍然保有去干預、去更正不符其心意之情勢的能力。這是一個當情況許可時會逆轉回去試圖復辟威權控制的不穩定情境。

 

那麼,要有什麼樣的條件,民主化才能成功地達到不可逆轉的不歸點。從政治社會學的角度來看,民主是一種處理並解決不同團體間之衝突的特殊制度,這一制度決定特殊團體去實現其特殊利益 ── 包括經濟的、意識形態的、其他資源的分配 ── 的能力。政治社會學家 Adam Przeworski 從一些歷史個案的研究中指出,從威權體制邁向民主化的轉型過程中,有兩個條件要滿足,一是舊的威權權力機器已經瓦解,二是新的政治力量選擇民主制度做為他們必須在其中為其利益之實現而競爭的政治架構。Przeworski 提醒我們不要忘記,所有那些聯合起來摧毀舊有威權體制的力量,通常都代表了特殊的利盒,也通常都會提出有關社會組織之不同的計畫,因此,他們為追求自己的利益,在摧毀舊的威權權力機器的同時,也希望創造、建立一個新的、有助於實現自己之利益的政治制度。如此一來,便會出現一個混亂的局面,這時,一種使各種力量之利益的實現都必須在其中鬥爭、妥協的政治制度便很重要,它不止對抗與舊威權體制結合的力量,也對抗聯合起來摧毀舊威權體制的各連盟力量,使任何一股力量都無法專擅權力。

 

民主化必須確認制度化的妥協

 

從這個角度來看,民主化的過程就是要把舊的威權權力機器分解,確立讓各種利益之實現必須在其中競爭、妥協的民主制度。因此,民主化的問題是要在各種聯合起來扳倒威權體制的力量中,確立制度性的妥協,而不只是要去扳倒威權體制。台灣的情形是,舊有的威權權力並沒有瓦解,只是削弱,它宣稱將自我轉型為非專擅的、而是競爭性的權力,與原來意圖摧毀就有勢力之抗爭力量共存、競爭。在這種情況下,由於這削弱而未瓦解的舊有權力張握比較優勢的權力運作地位,使得整個轉型的情況更錯綜。因此,要怎麼樣形成不斷形成之制度性的妥協,便成為非常重要的事情。要不然,在某種條件下,從已經瓦解的威權權力機器分散出去的權力,仍會集中起來形成新的威權權力機器。這不是民主化,這是威權權力的轉移或復辟。換句話說,民主化是要把權力從一個人或一群人移歸到一組規則 (a set of rules),而不是要移歸給另一個人或另一群人。

 

當解決衝突的基本程序原則穩固地確立,並成為政治慣習,構成動態而穩定的政治秩序以後,公共生活領域中的種種實質性爭議才有可能在其中獲致制度性的安協。(湯森路透)

 

從以上的反省,我們可以歸納出邁向民主化的轉型過程中,有三個方面是極具關鍵性的:第一,民主是持續衝突之制度化形式;第二,特殊團體實現其利益之能力是由制度性之協商予以具體化的;第三,衝突之結果並不是唯一被決定的,而是不確定的狀態,也即在衝突的各種力量中,沒有那一種力量是被保證在衝突中一定會獲勝。換言之,沒有那一方可以完全掌控權力機器以監護衝突的過程。就這個意義而言,民主化是確立解決衝突的基本程序原則,更甚於解決實質性的衝突。只有當解決衝突的基本程序原則穩固地確立,並成為政治慣習,構成動態而穩定的政治秩序以後,公共生活領域中的種種實質性爭議才有可能在其中獲致制度性的安協。這三方面要成爲可能,「權力的分散」是一個重要的起始條件。

 

不管是從鉅觀的歷史視界來觀察,還是從現實的政治局勢來觀察,美麗島事件之後,臺灣已經一步一步走過艱辛的荊棘道路,基本上完成了民主化的政治轉型。但是,一個比美麗島世代「衝擊威權體制,使之鬆塌」這一歷史任務更艱鉅的任務,有待後繼者百尺竿頭。那就是一個健全之民主體制的建立。這是一個更需要歷史智慧和政治文化品質之制度性建構、秩序生長的民主重建事業。就此而言,在西方近代民主社會奠立過程中,曾使民主得以健全運作之具體條件,如成熟的政治文化,如具廣義之政治性格的民主的公共生活領域 (democratic public sphere),如獨立於國家體制之多元的、自我組織之自由的民間社會 (liberal civil society) 等,怎樣能在我們社會中建立起來,使之茁壯成長,乃是一個必須努力的工作。

 

沒有公民,律師與政治家也就前功盡廢了

 

1989年蘇東劇變,德裔社會學家 Ralf Dahrendorf 仿英國政治思想家柏克(Edmund Burke)反省法國大革命的方式,寫了一本小書《歐洲革命的反省 ── 寄到華沙的信》(商務印書館的中譯本改稱《新歐洲四論 ── 寄到華沙的信》,以下引文出自該書)。他在書中討論政治改革與經濟改革時這樣說:

 

「憲政改革的正常過程至少需要六個月時間。沒有六年之長,看來人們也體會不到經濟改革帶來的好處。通往自由之路的第三個條件,是必須提供一個社會基礎,它將憲法和經濟從弱不禁風的狀況轉為能經受得住內憂外患。要打下這樣的基礎,六十年時間才勉強足夠。」

 

他說的基礎就是公民社會。正如他接著說的,關鍵是公民社會,「沒有公民,律師與政治家也就前功盡廢了。」我覺得這個反省非常有深遠意涵。

 

就如前面所提到的,四十年前,《美麗島雜誌》的發刊詞〈共同來推動新生代政治運動〉中曾有這樣的豪語:「讓民主成為我們的政治制度,是在台灣一千八百萬人民對中華民族所能作的最大貢獻。」四十年來,台灣人民確實奮力抗拒了軍事特務統治的威脅,培育了充滿創造性活力的自由公民社會,建立了我們基本的民主制度。然而,我們也清醒的看到,這一些,正面臨著來自中國的威脅,一個有著東方專制主義內核的黨國體制正對我們虎視眈眈;另一方面,像 Ralf Dahrendorf 所強調的,要能建設一個能經受得住內憂外患之公民社會基礎,才能實踐「讓民主成為我們的政治制度」之豪語。

 

美國當代神學家尼布爾(Reinhold Niebuhr)深刻地指出:「人趨向正義的潛力,使得民主成為可能;但人墮入不義的傾向,則使得民主成為必需。」 我在牢獄中讀到這樣的智慧結晶,感觸很深,時時會浮現心頭,激勵我的信心!就以此對這段回憶告一個段落。

 

※杭之,本名陳忠信,政論家,曾任立委、國安會副秘書長。作者為當時《美麗島雜誌社》主編,也為美麗島事件受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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