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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北一女攤位上看見「房裡的大象」

曾友俞 2020年12月19日 09:30:00
北一女校慶有學生以「擺攤陪聊天」為活動項目,其中是否「藏」有一隻被裝作看不見的大象?(資料照片/陳品佑)

北一女校慶有學生以「擺攤陪聊天」為活動項目,其中是否「藏」有一隻被裝作看不見的大象?(資料照片/陳品佑)

“Elephant in the room”指的是明顯的事實卻被視而不見,畢竟房裡再大也就那麼大,即便裝得進一隻大象,也早就塞得滿滿,只有說出瞎話才能說:「沒看到啊?」香港在燃燒,可以說那只是嘉年華;致死的肺炎,可以說那是小感冒;脫口秀表演者嘲弄弱勢性別,可以說那是幽默;具有性少數身分的表演者因行為乖張,可以說是被性傾向歧視;政治正確的電影沒有內涵,可以說那是性別霸凌,對全女性演出的電影予以貶低性地觀賞。我們可以把房間理解為社會中的各個場域,而只要是單人以上就已經形成了一個社會場,而在這無數的房間之中又藏了無數隻大象。北一女的校慶有學生以「擺攤陪聊天」為活動項目,收費是每10分鐘45元的價位為據,相當於每小時的鐘點費是270元。在這個已成為既成事實的社會現象中是否也「藏」有一隻被裝作看不見的大象?

 

有評論認為這是一種情緒勞動,收費陪聊天有如心理諮商師也沒有爭議,即便非此但像在美髮、美甲或算命甚至是保險業務的情況時工作者也會併同聊天,並以「收費陪聊」真的少見嗎?在經驗中不過是同時具有其他類型的服務與產品,套用父權結構批判只不過是套套邏輯(tautology)、紮草人,甚至稱期望去算塔羅時可以與算命師聊生活煩惱是不是也相同呢;

 

有評論則認為市場的供需中律師與心理諮商可以在談話中收費是因為專業,若是六七十歲的歐巴桑依照同樣價格會有生意嗎?顧客清一色都男性即是以「JK(按:女高中生意思)」或是「北一女」的概念作為販賣商品,賺取的是「父權紅利」因此這是「父權經濟」,而這個經濟結構存在是因為「愛慾」是人類基本需求而女性天生可供給因此市場必然存在。從直播、八大、外送或是雲端A片這些都是檯面上禁止檯面下暢流的活動,因此底線只能設在禁止18歲以下從事,若北一女可以此為攤,明日全台JK是否也可直播?故而重點在別假裝不存在,而是讓年輕女性對父權結構以所認知;

 

有評論認為老年後不當律師到廟裡以同樣價格「應該」也會有人來,既然宗教大師都能了,為何只有專業才能收費?靠聊天賺錢根本沒有任何法律與道德問題,要聊天也要有能力,連結到援交與A片就是滑坡,讓孩子學會靠說話賺錢也很正面,與父權何關?接著引用魯迅,大略就是心中有屎看什麼都是屎,畢竟六七十歲老人也可以靠說話賺錢,至少他會想聽六七十歲老人說話;有評論認為因為有「JK」、「金錢交易」的關鍵字,為何被檢討的不是消費的成年男性而是擺攤的JK?兼職家教的收費更是鐘點費五百元起跳。

 

來玩個小遊戲吧,圖片裡頭有幾隻大象呢?

 

心理諮商與律師法律諮詢的收費基礎為何?與JK陪聊相同嗎?其他消費型態中工作者同時與消費者談話,與以「談話」為商品相同嗎?題外話是套套邏輯所指的是沒有前設的論證,以自身證成自身,又,紮草人就像扣他人帽子一般,但批判的立場都是扣他人一頂帽子嗎?「父權紅利」這個語詞也被經常性地誤用,這裡確實與這個概念相涉嗎?而愛慾是人類基本需求進而女性天然可供給就必然存在市場?既然禁無可禁那麼就只好禁止未成年者從事?擺攤陪聊與直播是相同的活動嗎?名律師老年若不從事業務到廟裡以同樣價格是否也會有人來?宗教大師也靠談話收錢,何以只有專業能收費?靠聊天賺錢沒有法律與道德問題嗎?有能力聊天收費就應該可以靠聊天收費嗎?連結到援交與A片是滑坡嗎?讓孩子學說話賺錢就是好事,與父權無關嗎?作者會想消費聽老人說話聽故事,就代表消費與JK聊天沒問題嗎?而如果檢討JK沒檢討消費的成年男性,就代表擺攤陪聊沒問題嗎?

 

我沒去數,但這些是我看到的大象,而最大的是「女高中生以自身談話時間作為收費基礎」這隻大象。北一女校長解釋這次擺攤是以高一學妹為客群為了課綱、學習歷程、社團幹部等事項進行諮詢,固然如此,我們也可以再進一步善意假設北一女學生確實是以此為出發點擺設攤位。但目的與功能終究不同,舉例來說,有位自稱為性解放女性主義者成日上傳自身裸露照片號稱要打破父權的桎梏,事實上,許多男性都看著這些照片時不時地當作自慰素材,這裡就是個很顯然目的與功能有顯著落差的例子。換句話說,即便擺攤聊天有如此良善的出發點,也沒辦法保證造成的後果會是原先所期許,甚至會剛好適得其反如同方才所舉之例一般。

 

而律師、心理諮商師為何可以談話收費?因為談話的內容是以「法律」、「心理學」作為收費基礎,試想今天若司法黃牛(沒律師牌)但掛法律諮詢收費每小時多少元,這是錯的嗎?如果是錯的,那就代表我們承認了「法律」是可以作為收費基礎的事物。其他消費型態(美髮美甲)工作者同時與消費者聊天根本與以「聊天」作為消費項目無關,這就無需浪費時間批判了,畢竟連核心都沒勾上也只是白搭,更不用說在對這事件的批判上更沒出現套套邏輯、紮草人甚至滑坡,然而荒謬之處在於論述中只要出現些名詞就像掉了書袋一般,括號內英文就好像戴上了光環。關於談話收費,我們更可以去看確實宗教大師也是靠談話收費,嗎?不僅宗教的收費方式是間接地,例如來到場聆聽佛法,離場時隨喜上百上千,卻不是入場要先添個香油錢才能跟大師攀上兩句話。如果要比喻,用跟廟公買符水、壓驚還比較接近一些。退一步說,即便宗教大師真的靠談話收錢,那這是我們可以允許的嗎?「可以做」等於「應該做」嗎?can 與 ought to 相同嗎?

 

能做某件事不代表應該去做某件事,這個觀念可以概略劃分成「事實」與「規範」兩個層面,饒口些說就是「實然不等同於應然」。若說實然是如此,例如過往性別不平等的現實,像是女性沒有公民權(投票權)就代表女性應該沒有公民權嗎?相反的,價值上的應然,也就是平等原則以規範為光照射出現實上應該要走的道路,才走向今天的文明,因而,只以「可以」就是「對」就更忽略了這隻大象了。更不用說宗教大師斂財早就是個長年的問題,但是,即便是種迷信而讓信眾散財,但宗教自由的保障上除非有侵害到生命或身體安全,我們也無從去干預他人的「自由」,但宗教大師即便以此為收費基礎,也是在信仰的層面上,但這與JK擺攤陪聊相同嗎?法律上要進行類比也至少要有抽象上的相同點可供比附,然而無關宏旨的比喻卻僅以聳動名詞框攝毋寧更像是沒有專業倫理的新聞台。

 

父權紅利這詞被誤用已經年累月,目前一般的認知是受迫者得到的額外好處(bonus),例如約會中女性被請客或是不用當兵等等,但其原意卻是指男性在父權社會中所獲得的有關榮譽、名望、指揮的權利或是物質利益等等的紅利 更多參考R. W. Connell,Masculinities,p.82,Polity Press,2005,2nd edition。姑且不論正確用法為何,但我們也可知悉評論人所想表達的為何,也就是指涉這裡的JK利用其女性地位作為獲得利益的基礎。而我們能否認這點嗎?曾經有種批論認為既然批判性交易是把人作為主體給物化成為客體,難道科學園區工程師不也被當作客體使用而也被物化了嗎?我們這時應該回過頭來再想一次,我們是以什麼「事物」作為收費基礎?律師、心理諮商師、工程師、僱員、性工作者,是以什麼作為收費基礎?法律專業、心理學專業、工程技術、電機知識、勞動體力、性。當我們把性與人格最內裡的部分相聯繫,我們能否認性消費活動中,同時也是物化的過程嗎?

 

稍微緩一些,這裡並非要把JK擺攤陪聊掛鉤上性交易,這才是真正的滑坡,然而前述評論中的滑坡才是「對滑坡的滑坡」。當我們把事物進行比較,抽取其共通點作為比較、討論的標的時,這會是滑坡嗎?倒不如說這是一種「抽象(abstraction)」的過程。也就是說前述的評論人面對反論時,把反論的評論人進行抽象式論述所提出的理據,扣上個帽子,這不才是個扎扎實實地「紮草人」乎?這裡又顯現了另一個問題,只要站在政治正確的一方,基本上強風就會吹拂,逆風的聲音也就傳達不過來了,畢竟風向已經強到連神木都會被揠下。

 

更不用說身為KOL又具有律師身分老年到廟裡收費談話,當然會有人前去,畢竟往年可是一小時五千,現在一小時在1折不到簡直打到骨折,誰不趨之若鶩?尤其以該律師的觀點要正向一些讓孩子學說話賺錢不也是好事一樁,賺錢才是重點,中華實用主義仍然是我們社會的至高價值,然而正是如此我們這個社會才那麼貶視無法獲得高昂金錢的知識場域,畢竟當你想唸哲學就會問你:「念這個有用嗎?能賺多少錢?」更不用說又是一次錯把花錢聽老人說故事比擬JK擺攤聊天,畢竟主體的身分差異那麼大,但只要我們想,我們都能把那些明顯的瑕疵當作看不見的大象。尤其,如果說老年人擺攤聊天會有人願意花錢去聽故事(除了具有KOL又是高社會地位的律師會去之外)那其實社會失業的問題、獨居老人的問題,應該都不會存在的。但既然社會上有這些現實,那這到底是不是人間的煙火沒被吃掉的關係?

 

擺攤陪聊與直播也是不相同的活動,真的要比較的話以往《青少年挪吒》情節中有的「男來店、女來電」或是「0204」還比較接近,因為直播並不是以聊天作為收費基礎,卻像是把明星變成「可觸及的」,透過各種表演,例如打電玩、唱歌、吃飯甚至跳舞,當然在過程中有搔首弄姿、賣萌都是更把表演推向色情的邊緣,因此也才很難區分於色情直播,然而在性質上與JK擺攤聊天差得可太遠,言之過及也,也就沒有討論的必要性。

 

我想最重要的一點還是市場如果有此供需,就應認可或是默許嗎?除了涉及到方才所說的「實然不等同應然」的問題之外,「市場不是價值中立的」這個桑德爾在《錢買不到的東西》這本書中所提出的命題中,所具有的意義是「市場」被認為是中性的,但是市場卻具有「腐化」的效果,也就是當市場進駐人類生活的各個場域,並篡奪了原先位於該場域中的道德標準位置並驅除了原先的價值,白話說也就是被「定價」時,事物的性質因原先道德標準而作為該事物的緣故,而被貶低了(參考連結)。

 

於是,我們就可以問,如果這個社會上已經沒有錢買不到的東西了,這還是我們想要生活在其中的社會嗎?而要避免這樣的結果,是否我們應該別在裝盲,去認真檢視確實地這樣地消費活動是以「女性」、「高中生」的「不具專業性」的「談話」作為收費基礎,而在賦權的女性主義潮流下應該被檢討?(回顧:目的與功能的落差)畢竟今天如果是建中生擺這攤位我想不會有消費潮(更不用說是成年女性的消費潮)。

 

此外,在這裡我們也無法拿出「不法之平等」來抵禦,也就是「只檢討JK,不檢討消費的男性嗎?」這樣的批評,畢竟不是兩個都有錯就代表錯不是錯了。因為問題並不是社會中的個體,個體的總和並不等於集體,我們更應該看見的是超個體之外的結構性的制度問題。

 

※作者為執業律師。寫作者。唯一的信仰只有知識。閱讀範圍主要是政治哲學、倫理學與女性主義。作品主要為書評、影評與政治社會評論。

關鍵字: 北一女 陪聊天 父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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