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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Uber從今天起有獎金 單次最高領10萬

上報快訊 2017年01月07日 17:30:00
交通部6日公布檢舉獎勵辦法,依罰鍰金額不同,檢舉成功,一次最少可獲得1萬元獎金,最多一次就可獲得10萬元獎金,不過每人每年最多只會核發30萬檢舉獎金。(攝影:葉信菉)

交通部6日公布檢舉獎勵辦法,依罰鍰金額不同,檢舉成功,一次最少可獲得1萬元獎金,最多一次就可獲得10萬元獎金,不過每人每年最多只會核發30萬檢舉獎金。(攝影:葉信菉)

Uber條款6日上路後,公路總局光是昨天就已舉發10件違規,交通部也公布檢舉獎勵辦法,依罰鍰金額不同,民眾只要檢舉成功,一次最少可獲得1萬元獎金,最多可得10萬元獎金,不過每人每年最多只會核發30萬元檢舉獎金。但上百位Uber司機將醞釀於8日挑4小時免費載客,以表達對交通部重罰的不滿。

 

延伸閱讀:新公路法上路前 Uber已繳6800萬元罰款

 

《公路法》修正條文6日上路,也就是外界所謂的「Uber條款」,司機被查獲首次可處10萬元罰鍰,並吊扣牌照及駕照4個月,之後累犯每次增罰2萬元,累犯5次以上或半年內累犯2次以上,將罰20萬元並吊銷駕照;Uber公司首次將被開罰100萬元,累犯第2次罰500萬元,之後每次再犯增罰500萬元,違規6次以上或是半年內連續違規3次以上,將被處2500萬元罰鍰。

 

交通部6日深夜也公布獎勵辦法,實收罰鍰10萬元以上未滿500萬元者,按10%計算,最高以3萬元為限;罰鍰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按1%計算,最高可領8萬元。若是實收罰鍰超過1000萬元,每次檢舉獎金為10萬元,交通部也限制,檢舉人同一年度檢舉獎金最高累計30萬元。

 

對於聯名檢舉案件,獎金由全體檢舉人領取,同一案件有2人以上分別檢舉,獎金發給最先檢舉者;無法分別先後時則平均發給。檢舉案件經裁處確定並已收繳罰鍰者,受理檢舉機關應於30日內通知檢舉人領取獎金;檢舉人於接獲通知次日起,逾3個月未領取視為放棄。

 

Uber司機在臉書醞釀發起於8日免費載客活動。(翻攝自我搭UBER,我挺UBER臉書)

 

不過,為表達對交通部祭出重罰的不滿,上百名Uber司機也在臉書醞釀發起「我搭UBER,我挺UBER(UBER一日免費載)」活動,預計明天(8日)挑4小時免費載客,接單後將告知乘客今日免費,為乘客取消費用,並回報公司自主免費載客以支持Uber。(莊博涵/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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