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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第3高】因歸仁雙屍案坐冤獄6834天 謝志宏獲賠約2320萬

上報快訊/李昕 2020年12月26日 17:39:00
2000年歸仁雙屍案震驚全台,41歲的嫌疑人謝志宏在5月獲判無罪。(取自冤獄平反協會臉書)

2000年歸仁雙屍案震驚全台,41歲的嫌疑人謝志宏在5月獲判無罪。(取自冤獄平反協會臉書)

2000年歸仁雙屍案震驚全台,41歲的嫌疑人謝志宏在一、二審共被判9次死刑。但5月15日案情出現變化,謝志宏在檢察官協助下獲判無罪,後續台南高分院裁定賠償金以一日3500元,共2319萬9000元,全案可聲請覆審。

 

歸仁雙屍命案發生於2000年6月24日,當時一名陳姓女子遭人性侵後砍殺,恰巧經過的農夫張清木也被滅口。經警方調查後認為謝志宏和郭俊偉是兇手,受審時郭俊偉緊咬謝志宏犯案,且通過測謊,導致謝志宏共被判9次死刑。

 

該案在2018年經台南高分檢檢察官林志峯重啟調查,發現新證據為謝志宏聲請再審,這也是台灣司法史上檢察官第二次為死刑定讞案件聲請再審。謝志宏律師團也提出再審,在台灣司法史上寫下檢辯協力救濟死刑冤案的重要篇章。2020年5月15日臺南高分院宣判謝志宏無罪。

 

謝志宏遭關押超過18年,共6834天,獲判無罪後,聲請刑事補償一天5000元,共3417萬元,但台南高分院認為,謝志宏遭羈押,無法全歸咎於公務員行為有違法或不當,他和他的律師也有忽略之處,故裁定以一天3500元,共2319萬9000元賠償。

 

接獲判決結果後,謝志宏決定繼續上訴,他表示並不是賠償金額問題,而是相關單位竟將責任推給他和律師,令他難以接受。

 

雖然謝志宏聲請覆審,但此次賠償已是台灣冤獄案中第三高,前面分別是江國慶案獲賠1億318萬5000元,和徐自強案獲得2812萬元賠償。(鬍鬚張持台灣豬標章用西班牙豬惹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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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謝志宏 歸仁案 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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