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二戰慰安婦聯合狀告日本政府 法庭首度判賠共30億韓圓

沈寧 2021年01月08日 14:00:00
2015年12月30日韓日本大使館前。(湯森路透)

2015年12月30日韓日本大使館前。(湯森路透)

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6日開庭,二戰時韓籍慰安婦,包含高齡的裴春姬、李玉善,與離世受害者家屬共20人代表出席,控告日本政府二戰時強迫、拐騙婦女至前線淪為性奴隸,要求賠償共30億韓圓(約新台幣7600萬元)。兩日過後,韓國法庭8日首次在慰安婦訴訟做出勝訴裁決,表明日本政府應支付傷害賠償金。

 

 

日本基於主權豁免不出席訴訟


《日本時報》(The Japan Time)報導,這次判決的重點在於是否把主權豁免(Sovereign Immunity)納入考量。根據國際法(International Law)條約內容表明,在他國控告主權(即現任政府代表或君主)時,主權擁有豁免(不能成為被告)的權力。

 

日本政府表示駁回子虛烏有的訴訟,並表示不會參與,也不會派代表出席。

 

原告聲明,二戰期間慰安婦被性暴力對待、拐騙、強迫參與等,皆屬於非人道的犯罪行為,請求法院不能給日本政府主權豁免的機會。

 

 

7年多次法律訴訟 

 

從2013年8月,12位包含過世的慰安婦們向法院提出和解要求,希望日本政府賠償每位慰安婦1億韓圓(約257萬新台幣),由於日方拒絕和解,案件送至法庭轉換成訴訟。

 

但由於日本政府拒絕提供任何有關文件,韓國法庭決定公開審理,引起韓國大眾的高度關注,引起日韓長久以來民間與官方的嫌隙。

 

在2015年12月,雙方在終於達到了協議,日本政府提供10億日圓(約2.7億新台幣)經濟資助「補助」、「贈與」慰安婦們。部分慰安婦拒絕接受,他們要求日本政府正式道歉並且給予「賠償金」。

 

 

要求日本企業賠償 

 

日韓關係近年降入冰點,在2018年韓國大法院更要求日本企業賠償,起因於1910至1945年日本在朝鮮地區殖民時強迫勞力、奴役等。此案韓方正在訴訟,將會清算日本公司資產,得以賠償受害者。

 

日方則表明,與殖民相關的爭議與韓方在1965年得到雙方共識,並且也將經濟資助在2015年贈予首爾,相信這事件已經是不可逆的結束了。

關鍵字: 韓國 慰安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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