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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詐又性騷】前法官陳梅欽再爆收賄 6年暴增1537萬不明財產

上報快訊/黃怡潔 2021年01月08日 21:11:00
前士林地院法官陳梅欽遭查出名下帳戶6年多共1537萬餘元不明來源財產,遭士林地檢署提公訴。(取自Google Map)

前士林地院法官陳梅欽遭查出名下帳戶6年多共1537萬餘元不明來源財產,遭士林地檢署提公訴。(取自Google Map)

前士林地院法官陳梅欽因浮報加班時數、言語性騷擾女下屬,經監察院彈劾後送職務法庭審理;此外,陳梅欽又被檢舉收賄,遭查出名下帳戶2012至2018年間共有1537萬餘元不明來源財產,士林地檢署日前依《刑法》詐欺取財、《貪污治罪條例》的財產來源不明罪嫌提起公訴。

 

陳梅欽自1995年起,擔任澎湖地方法院候補法官,自2000年至2018年8月間,擔任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庭法官;2018年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調查指出,陳梅欽因不實報加班、騷擾部屬,2019年間被司法院職務法庭判決免除法官職務,現已轉任律師。

 

此外,陳梅欽於2012、2016年間承審多起訴訟案時,多次被檢舉收賄、私下接受律師招待買春;2017年法務部廉政署立案調查,彙整陳梅欽與妻子的帳戶,發現自2012至2018年間,2人名下帳戶6年多有178筆不明來源現金匯入,共有1537萬餘元可疑財產。

 

檢方傳喚陳梅欽出庭,陳梅欽否認所有犯行,辯稱178筆現金匯入包括信用貸款、短期借貸、母親過世的白包、每月出租房屋的收入、賣酒的錢,或是代人刷卡買錶後拿的現金等,資金來往都是先從銀行提款或提領貸款後再回存銀行,並無財產增加與收入顯不相當情形。

 

但檢方比對交易明細後認為,陳梅欽只有頻繁存款,卻無相應頻繁提款,且陳梅欽為何不一次存入貸得款項,反而分成多筆小額存款存入,徒增時間、勞力成本,辯詞顯不足採。

 

檢察官也認為,陳梅欽在2015、2016年不明財產分別高達404萬元及630萬元,遠超出陳梅欽約160萬元的平均年薪及租金收入總和,但陳梅欽僅表示「忘記了、沒有記帳習慣」,更證實財產來源可疑。

 

檢察官認為,陳梅欽未就可疑財產來源進行誠實合理說明,日前偵結全案,依《刑法》詐欺取財、《貪污治罪條例》的財產來源不明罪嫌提起公訴。(霸王寒流全台1天高達19人猝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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