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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最新《國防法》彰顯戰略從積極防禦趨向先制主動

林政榮 2021年01月15日 07:00:00
此次中共修訂《國防法》就是為了國家利益,如發展利益受損,則可依據《國防法》透過武力手段來解決爭端。(湯森路透)

此次中共修訂《國防法》就是為了國家利益,如發展利益受損,則可依據《國防法》透過武力手段來解決爭端。(湯森路透)

習近平於2020年12月26日,正式宣布《國防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距離上一次中共《國防法》已經事隔11年未修訂(1997年3月14日第8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5次會議通過,根據2009年8月27日第11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0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修正)。然而中共為何選定2020年底前公布《國防法》,這個時間點是值得我們去思考的議題。中共最新《國防法》是解放軍未來走向依據與指標,事實上,對各國影響而言也是相當重要的法律,以下就現行中共最新《國防法》之意涵進行研析。

 

增加啟動戰爭條件的正當性

 

中共《國防法》是一切軍事法律的母法,地位僅次於中共《憲法》,也是中共國防建設之根本。依據中共《國防法》自1997年起實施,共12章70條 5,981字。此次修訂共修改54條、增加6條、刪除3條,調整了第4章、第5章的章名,修訂後的《國防法》共12章、73條7652字。西方戰略家克勞塞維茨(Karl von Clausewitz)曾指出:「戰爭是通過政治另一種手段(即暴力)的繼續;戰爭不僅是一種政治行為,而且是一種真正的政治工具。」從法律戰角度觀察,這是啟動一場戰爭的前哨站,只需要其合法性與正當性的適切,也就是「師出有名」,即可發動攻擊。

 

然此次中共修訂《國防法》,就是為了國家利益,如發展利益受損,則可依據《國防法》透過武力手段,來解決爭端,而在條例中的「發展利益」+「動員」=即可合理正當發動戰爭,捍衛國家利益,這是最佳組合形態,也就是「以法後兵」模式,所以一旦影響中共發展利益項目,立即為此發動戰爭可能性大幅增加。

 

《國防法》中首次出現「發展利益」一詞,共4次出現,分別為:「第1章第2條、第1章第4條、第3章第25條、第8章第47條」,如附表。由法規中可清楚發現「發展利益」一詞,主要其目的是為了制止武裝顛覆和分裂、保衛國家主權、統一、領土完整性、國防利益、海外利益等中共的國家利益,檢視目前中共牽涉發展利益具體選項計有:台海問題、南海問題、釣魚台問題、非傳統威脅問題、海外、太空、網路等利益,都是此法條之核心利益。

 

另外,「動員」一詞出現次數最多次,共21次,分別為:第1章第3條;第2章第12條至第8章第51條等,其隱藏意涵就是動員能夠「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必勝」,確保中共國防動員體系機制,不論是人民武裝動員、經濟動員、國防動員、全體總動員等,並在第4章第34條軍民融合,顯示「軍藏於民」,平戰能量結合為一,隨時轉換作戰模式,因此動員就是要打「總體戰」,發動14億人口作戰形態,在政治、經濟、心理、軍事、各方面密切配合,有效的編組與運用,以爭取完全勝利。除此之外,再加上近期推動《中共聯合作戰綱要》,有法源的依據朝向科技智能化作戰模式,強化備戰打仗,提升解放軍聯合作戰效能,藉此遂行「各種想定聯合進攻作戰」演練,隨時為下一場戰爭做好準備。

 

中共戰略由積極防禦趨向先制主動

 

孫子兵法曾表示:「善戰者,致人而不致治於人。」也就是善戰者應當掌握戰爭的主動權,以我為中心,調動敵人,使其疲勞奔命,不堪一擊。回顧中共十九大報告指出:「要適應世界新軍事革命發展趨勢,提高建設質量和效益,確保到2020年基本實現機械化,信息化建設取得重大進展,戰略能力有大的提升,爭取2035年基本實現國防和軍隊現代化,讓解放軍成為世界一流軍隊。」因此,軍隊是國家安全的利基,強國必須先強軍,強軍才能掌握戰爭主動權,這是習近平高度重視強軍的原因,強調軍隊和國防現代化建設。

 

由中共《國防法》解析「強軍」一詞,條例中提出8次,分別為:「第1章第4條、第1章第6條、第1章第24條」,由條文可知,其目的中共解放軍是為了持續推展「強軍夢」,改革強軍、科技強軍、人才強軍,加強軍事訓練,一連串改革與培育,建構屬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作戰體系,全面提高戰鬥力,努力實現新時代的強軍目標,與世界強國接軌。‎

 

從古典現實主義角度檢視,當國力上升時,對外的影響力相對提升,相對權力也增加,從法規中不難發現中共修訂《國防法》,在戰略上由「積極防禦」傾向採取「先制主動」,特別是針對損害中共國家安全或發展利益,即掌握戰場主動權,採取先發制人態勢,以有限度攻擊侵略者或分裂者,並尋求同盟國家支持,如2017年的中共、伊朗、俄羅斯三國聯合軍演,引起世界各國高度關注,正漸進轉向為一個「先制主動」的全新時代。

 

另外,中共為拉攏軍心,在第1章第8條、第10章第62至第64條指出,首次將提升軍人地位與軍人保障制度納為條例之中,增加軍人地位與福利,實際上,近期在軍人地位福利上,也增加保障退役軍人與現役軍人,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立功受獎軍人家庭送喜報工作辦法》,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重的職業,建構軍人榮譽體系,落實加強軍眷照顧、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優待工作,營造凝聚部隊向心力,照顧好軍人的新運動。

 

另於2019年12月習近平晉升96名將軍,以及2020年12月晉升4位上將,以穩固軍心,掌握兵權,打造未來的「習家軍。」綜合上述可知,習近平除在戰略上採取先制主動之外,並認知強國必須先強軍,強軍前提就必須先照顧好軍人與提升軍人地位,相對的軍人就會全力相挺,為此犧牲奉獻。如此,習近平除可以繼續穩固政權與兵權之外,更可逐步實現強國夢。

 

提前20大布局

 

於2020年底即將結束時刻,中共推出最新《國防法》,從軍事戰略角度觀察,在第2章第15條第3點說明中共武警指揮權,轉移至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另第2章第15條第6點指出中央軍事委員會掌握指揮所有武裝力量;第2章第16條指出由中央軍事委員會實行主席負責制。由此可知,將中共國務院兵權削弱,權力則由習近平一手掌握,以黨指揮槍,並在任內進行改革,例如:推動強軍夢、反貪腐、軍事改革等,有計畫的進展,奠定在中國大陸的領導地位。

 

此外,擘劃3個百年:「2021年中共建黨100周年、2027年解放軍建軍百年、2049年建國百年」,並規劃在2035年完成現代化國防,安定內部民心士氣與軍事發展,不斷往強國夢實現。另於2018年3月,全國人大通過修憲案,將原本中共憲法第79條第3項有關國家主席、副主席「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的條文刪除,所以大膽預測修改中共《國防法》將是提前為替2022年20大布局,習近平仍繼續穩坐20大中共領導者地位,集更多權力與頭銜於一身。原文出處附中共《國防法》修訂前後對照表

 

※作者為國防安全研究院中共政軍與作戰概念研究所駐研學官。本文授權轉載,原文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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