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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宣傳「罷王」恐挨罰5百萬 陳學聖悄悄修文:有被檢舉就依法處裡

上報快訊/張皓 2021年01月16日 16:35:00
國民黨前立委陳學聖下午完成投票,臉抒發文表態自己投下罷王一票。(取自陳學聖臉書)

國民黨前立委陳學聖下午完成投票,臉抒發文表態自己投下罷王一票。(取自陳學聖臉書)

16日是桃園市議員王浩宇罷免投票日,一大早各投票所陸續湧入投票人潮,國民黨前立委陳學聖下午完成投票,被網友發現他投完票後在臉書發文,表態自己投下罷王一票,並鼓勵大家都出來投票,此舉有違反選罷法嫌疑,最高可罰500萬元。陳學聖稍早已經修改文章,陳表示有人善意提醒,所以他已經修改,但若中選會要查,他也沒關係,就依法處理。

 

依公職選罷法第56條規定,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於投票日從事競選、助選或罷免活動;若違反該條規定,依同法第110條規定,可以處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桃園市選委會指出,中選會已接獲民眾檢舉,之後應會立案,交由桃市選委會調查。


 

下午投下一票! 請踴躍出來投票!

陳學聖發佈於 2021年1月15日 星期五

 

陳學聖16日下午2點多,在個人臉書貼文上放了一張自己與投票所的合影,並在內容提到罷王口號「眾志成城,罷王必成」,並呼籲民眾要出來投票罷王,發文後沒多久已經修改文章,改為「下午投下一票!請踴躍出來投票!」但從臉書編輯紀錄來看,仍可看到原始發文。

 

陳學聖解釋,他下午2點投完票後,希望鼓勵大家都來投票,所以就在臉書貼文,由於有朋友善意提醒,已經修正,應該是還好,若中選會有接獲檢舉,就依法處理認定。(「倒宇」投票16日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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