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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醫療院所門禁管制 指揮中心新增7點規定

上報快訊/黃怡潔 2021年01月20日 14:40:00
指揮中心20日宣布,即日起強化醫療院所門禁管制措施,每日訪客可探視時段減少為1個時段,並新增相關說明7點。圖為部桃醫院。(張哲偉攝)

指揮中心20日宣布,即日起強化醫療院所門禁管制措施,每日訪客可探視時段減少為1個時段,並新增相關說明7點。圖為部桃醫院。(張哲偉攝)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0日宣布,因應國內醫院發生新冠肺炎疫情,即日起強化醫療院所門禁管制措施,每日訪客可探視時段減少為1個時段,並新增相關說明7點。

 

另為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發展,衛生福利部將適時考量醫院量能,調整醫院評鑑辦理方式,並於適當時間公布,以降低醫院不必要的負擔;並籲請醫院全力防疫,停止不必要的預評和演練,且應避免一群人跨樓層隨意出入。

 

7點規定如下:

 

1.訪客及人員進入醫療院所須全程配戴口罩,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進行體溫量測等健康監測,並落實手部衛生。

 

2.訪客探視(病)由每日固定2個時段,限縮為1個時段,且每名住院病人每次以至多2名訪客為原則,醫院得視情形調整。

 

3.住院病人之陪病者(含照顧服務員)以1名為原則。

 

4.住院病房訪客及陪病者採實聯制登記,落實詢問旅遊史(Travel history)、職業別(Occupation)、接觸史(Contact history)及是否群聚(Cluster),並可利用健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查詢相關資料。

 

5.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及自主健康管理者,於管理期間,勿至醫院陪病。

 

6.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及自主健康管理者,於管理期間,勿至醫院探病。但居家隔離或檢疫第1天(含)以後且無症狀者,或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無症狀者,可依「開放民眾自費檢驗新冠肺炎申請規定」採檢陰性後探病。

 

7.醫療機構工作人員(含外包人員)應穿戴適當個人防護裝備。

 

指揮中心籲請民眾儘量避免不必要的陪病或探病,建議以視訊或電話方式替代實地探視,如需提供病人物品,建議可交付予醫院轉交;若仍有實地探視之需要,應配合實聯制登記及院方相關管理措施。另醫療機構相關管理規定,將視疫情發展滾動式修正。(新冠本土再新增1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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