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高志鵬假釋出獄。(擷取自民視新聞)
前民進黨立委高志鵬因圖利罪,遭判刑4年6個月,2019年入監服刑,因在獄中表現良好,再加上刑期過半,獲法務部核准假釋,5日傍晚6點多與其他獲假釋犯走出八德外役監獄,面對媒體提問是否會回家過年等問題,高志鵬僅回答「謝謝」,並未多做回應。
曾任3屆立委的高志鵬,在任內被控藉關稅國有非公共市場承租價構案,收受業者新台幣50萬元政治獻金,依照《貪污治罪條例》遭判刑4年6個月定讞,2019年1月10日入監服刑,因在桃園八德外役監表現良好,可縮短刑期188天,符合假釋條件,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核准保護管束裁定,下午就可出監。
八德外役監表示,因應農曆春節前夕,近期通過假釋的受刑人都會加速作業,5日傍晚5點收到假釋通知後,經過確認和身份資料,由高志鵬收拾個人物品後釋放。依規定,高志鵬需在24小時內到新北檢向檢察官報到。
高志鵬5日傍晚6點7分左右走出八德外役監,身穿米色外套、戴口罩以及白色棒球帽,表情輕鬆由親屬接送離開,面對媒體提問心情如何、是否馬上回家,高志鵬僅表示「謝謝」、「辛苦了」,並提醒現場媒體小心後方車輛,除此之外並未多做回應。(鳳山少女霸凌案校長一大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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