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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報:英國女王曾私下關說政府修法 不讓私人財產公開

葉憶萱 2021年02月08日 15:00:00
英國女王伊莉莎白二世。(湯森路透)

英國女王伊莉莎白二世。(湯森路透)

根據《衛報》(The Guardian)報導,國家檔案館(The National Archives)的一系列政府備忘錄顯示,英國女王伊莉莎白二世(Queen Elizabeth II)於1973年11月利用「女王同意」(Queen's Consent)來影響希思(Edward Heath)政府立法,以避免其私人財產公諸於世。儘管外界估計她的財產已達數億英鎊,卻從未得知真實金額。

 

 

當時皇室擔憂一項旨在提高公司持股透明度的法案,會讓大眾了解女王的財務狀況。該法包含一項條款,董事有權要求擁有公司股份的被提名人透露其客戶身份。於是,女王派Farrer&Co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法拉爾(Matthew Farrer)拜訪當時的貿易與工業部(Department of Trade and Industry,DTI),施壓政府更改草案。

 

該部門公務員間往來的三封信函揭露,法拉爾在會面時傳達英國女王的反對意見,並提議豁免君主。公務員德魯克(CM Drukker)於11月9日寫道:「我已經與法拉爾先生交談。正如我回想起的那樣,他(我認為是他的客戶)非常擔心公司董事向股東和大眾公開訊息的風險」。

 

後來,另一名公務員羅伯茨(CW Roberts)在第二份備忘錄中概述了這個問題。他寫道:「法拉爾先生不僅擔心有關為女王持股及交易的資訊可能成為公共資訊(因為它會出現在公司登記冊上),引發爭議。他還考慮到,由於存在洩密風險,就算僅限於公司董事,公開任何女王的股票實益所有權也可能令人尷尬」。

 

秘密條款

 

 

貿易部長侯艾(Geoffrey Howe)提議在法案中新增一項條款,讓某些公司免於公布其股東身份,這利於種種富裕投資者。他表示:「在英格蘭銀行(Bank of England)的幫助下,我的部門已制定下列解決方案,並將出現在法案中。這樣的類別涵蓋國家元首、政府、央行、投資委員會,和政府組成的國際機構」。

 

實際上,英國女王顯然是此條款的預期受益人。政府建立了一家空殼公司Bank of England Nominees Limited,由央行資深人士所經營。據悉,該公司至少到2011年前隱匿她的私人持股和投資。

 

侯艾說道:「我的部門已和女王的法律顧問討論了該解決方案。儘管他們當然不能承諾使用所提的新機構,但他們同意這是對他們面臨的問題的合理解決辦法,且不能要求我們做更多的事情。因此,我正準備將其必要條款列入法案」。

 

該議案包含秘密條款將於三年後生效,但希思政府在1974年2月舉行大選,導致所有在國會通過的法律皆被推翻。不過,在威爾遜(Harold Wilson)領導的政府下,此法在1976年成為法律。

 

新聞記者莫頓(Andrew Morton)1989年出版的書記載,英國女王持有的股份在1977年4月轉至該公司。然而,該空殼公司已在2017年關閉,故無法得知他人持有股份的狀況。

 

女王同意

 

 

法律三讀前,「女王同意」通常會記載於紀錄議會辯論的《議事錄》(Hansard)。不過,針對1976年法案的同意沒有出現在紀錄中,可能是因為它只對於未通過三讀的1973年版本。

 

侯艾曾在1975年議會辯論中表示,當部長認為草案可能影響皇室特權或女王的私人利益時,須得到「女王同意」。他說道:「關於該草案,如同其他法案一樣,女王的顧問們像做例行公事般,審查該法是否包含任何削減皇室特權的內容」。

 

當《衛報》聯繫白金漢宮(Buckingham Palace)時,女王發言人沒有回答女王是否說服政府修法,或她是否利用同意程序向政府施壓。

本語音由合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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