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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蔡英文給你「滿滿的大平台」

主筆室 2017年01月16日 07:02:00
蔡英文出訪,隨行記者是否能「一例一休」再度引發爭議。(照片來源:總統府)

蔡英文出訪,隨行記者是否能「一例一休」再度引發爭議。(照片來源:總統府)

蔡英文出訪,累癱的隨行記者跟她說需要一例一休。蔡不假思索地回答:「那你不必跟我說,你去跟你的老闆說嘛,台灣就是這樣,勞方都不自己去跟資方說,就是來跟政府抗議。」她還表示,政府公親變事主,媒體(記者)要自立自強。蔡英文的這段話殊堪玩味,因為她說出了若干事實,也透露了她內心幽微的想法;想要深化台灣的勞權,如何解讀這樣的「事實」與「心態」格外重要。

 

媒體記者跟隨元首出訪是高壓力與高張力的採訪任務,不僅行程與台灣日夜顛倒,有嚴重時差問題,在結束白天的隨行採訪之後,回到飯店趕稿還得不斷應付來自報社或電視台主管對新聞與影像的需索;更甚者,同行之間的競爭讓記者隨時處於可能被漏新聞的壓力,往往夜不成眠。少則八、九天,多則十數天的採訪任務下來,有人回國(或在途中)就生場大病,或至少需要兩三天以上的完整休假日才能回復元氣。

 

關於媒體記者出國採訪能否休假的問題,在去年勞動部廢止連上12天的《勞基法》函釋,引發媒體高層與客運業者強烈反彈時,本報在去年8月3日的社評《誰說記者出國採訪不能七休一日》就曾寫道:「當新聞性高時,媒體可以不惜下重本,派出一整組採訪團出訪(兩三組人交叉採訪,人力當然可以替換);當出訪的新聞性聊備一格時,運用駐外或特約記者稿件,甚而改寫通訊社與同業稿件的狀況也所在多有,又何來記者隨團出訪不能替換之說?」

 

不過,言者諄諄,聽者藐藐。在媒體老闆與若干行業利益團體的壓力下,勞動部於去年9月公布新的解釋令,不但繼續將屠宰業與運輸業於年節或休假日排除「七休一日」規定,還以「因勞工於國外、船艦、航空器、闈場或電廠歲修執行職務,致有連續工作逾六日之必要。」將出國採訪的媒體記者繼續排除在七休一日的行列。

 

去年九月出現的這份函釋固然較以往的規定限縮,但根本問題仍在於違法。勞基法第36條舊法條既然規定:「『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休息。」亦即不管哪一天起算,勞工每七天至少休一天假是法律強制規定的最基本勞動條件,若要做出例外規定,至少仍必須以法律行之,行政部門以任何函釋創造例外規定都屬違法。蔡英文的行政部門既然為法律明訂的「勞工必須七休一日」創造一個違法函釋,為媒體老闆開了一扇門,可以要求記者在極高壓的環境下連續工作七天以上甚至更久,記者不找妳又要找誰呢?

 

蔡英文說,勞工都只來跟政府抗議,卻不向資方抗議,讓政府由「公親」變「事主」。我們姑且先拋棄對政府價值的想像,把它當成一個「公親」好了;如果這「公親」真的既「公」又「親」也罷,但當蔡英文理所當然地要勞工「自立自強」時,怎麼沒聽過總統也要資本家大老闆們「自立自強」?卻是每次都溫言婉語地用「我們帶回去研究」、「我們來修法」回應資方?

 

蔡英文的「公親說」也顯示她把自己當成一個不涉價值取向「滿滿的大平台」。她的執政方式就是讓各方意見在這個平台上美其名「對話」,但實則是互相角力,然後視自己的政治利益選擇一個最有利的方式來執政。從某個程度來講,她已經掂量清楚勞工在這件事有多大的抗爭能量與斤兩,所以她在勞資雙方與「公親政府」之間,選擇了一個安全的位置,即便這個角色有違法疑慮也不是她在意的。

 

真的,想要一例一休的記者回去問自己吧!問問自己,是如何臣服於媒體老闆的威嚇與政府的違法卻默不吭聲,再來想想自己配不配得上七休一日。至於那些想要爭取同性婚姻、合理年金制度的人,你們也懂了嗎?自己的權利豈會憑空從天上掉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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