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三中案」出庭作證 趙少康:司法追殺馬英九

上報快訊/黃予萱 2021年02月22日 12:00:00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三中(中視、中影、中廣)交易案,中廣董事長趙少康22日以證人身分被傳喚。(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三中(中視、中影、中廣)交易案,中廣董事長趙少康22日以證人身分被傳喚。(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三中(中視、中影、中廣)交易案,中廣董事長趙少康22日以證人身分被傳喚。他表示,三中案是「政治起訴」,司法追殺馬英九、欲加之罪,且檢方起訴數字多與事實不符。

 

此案起於《廣電法》修法,要求黨政軍退出媒體,馬英九、前中投董事長張哲琛、總經理汪海清為了在2005年12月、《廣電法》訂定時限前,讓國民黨退出媒體經營,因此賤賣中視、中影、中廣股權及舊黨部大樓。

 

前國民黨主席馬英九等人因而被指控在三中交易案中,造成國民黨共新台幣72億多元的損失,台北地檢署於2018年間,依違反《證券交易法》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刑法背信等罪嫌,起訴馬英九等人。

 

馬英九22日上午抵達北院,面對媒體詢問時,僅回答「謝謝」;趙少康則是提早到達,接受媒體聯訪。趙少康說,今天是中投的董事長和總經理傳我作證,我就是據實把當時情況據實陳述。

 

趙少康直言「我覺得這案子是政治起訴,司法追殺馬英九、欲加之罪」,事實上 整個交易他從未和馬英九連絡過,且檢察官起訴的很多數字,其實與事實不符、悖離事實;趙少康說,他不知道檢察官是數學不好,還是故意的,說我是10億買57億,但另外47億的資產,是要還給賣主的,所以從另一個角度看,我是以10億買10億的媒體。

 

至於為何先付2億的訂金,沒有一次付清,則是因為當時中廣執照效期還剩下4年半,政府也說要收回音樂網和寶島網,一旦收回,就需要退錢,若我10億一次付清,到時候不退我錢怎麼辦,因此必須要分期,而後來兩網也真的被收回了,證明當初的顧慮是對的。

 

媒體也詢問,便宜買中廣這件事是否因他是「馬友友」;趙少康指出,馬英九沒找過他,他也從來不會為了自己的事去找人,是前中投總經理汪海清找他,告訴他中國時報不要了。趙也指出,若中廣真的那麼好,為何中時不要呢?應該不肯放阿,是因中時認為根本無利可圖、會賠錢,所以才不要。

 

趙少康說,《廣電法》有限期何時處分,所以才有一些約定,因此買中廣一事跟馬英九是不是他的朋友,毫無關係。(國高中小學22日開學

 

【熱門點閱】

●台積電飆破660元領軍 台股飆16579點再刷歷史新高紀錄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分簡介。

上報現在有其它社群囉,一起加入新聞不漏接!社群連結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