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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長機要任命」非黨政策 管媽開第一槍:我反對

上報快訊 2017年01月16日 16:23:00
民進黨立委羅致政、陳其邁等人提出《地方制度法》修正草案,主張往後地方區長可「以機要人員方式或依法任用」,引起綁樁質疑。對此黨內同志管碧玲16日開出第一槍,表示「我個人反對」。(資料照片)

民進黨立委羅致政、陳其邁等人提出《地方制度法》修正草案,主張往後地方區長可「以機要人員方式或依法任用」,引起綁樁質疑。對此黨內同志管碧玲16日開出第一槍,表示「我個人反對」。(資料照片)

民進黨立委羅致政、陳其邁等人提出《地方制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若三讀通過後往後區長可由市長「以機要人員方式或依法任用」,換言之可由市長指派「非文官體系」的人員出任,引起外界綁樁質疑。對此國民黨團16日痛批此草案「破壞現行文官體制」;民進黨立委管碧玲也於臉書表示「反對」,指出「重點在領導」,更強調機要制度會誘發「效忠」不是「效能」;而羅致政16日回應外界批評,強調本次修正案「是要解決行政效能不彰,沒有綁樁的問題。」

 

國民黨團16日召開記者會,首席副書記長王育敏批,「蔡政府用意識型態治國、破壞現行文官體制。」王育敏指出,六都區長總共有152位,「蔡英文政府分官位置不夠,還要多出152位來政治綁樁」,國民黨無法接受國家體制被糟蹋。

 

王育敏解釋,現在區長是從文官體制拔擢,有事務官經驗,熟悉各項行政法令,執行上不會有違法之虞,或受政治任命奉迎上意的考量,而「機要人員」講白話就是「縣市首長親信」,是一種酬庸,恐會以政治服務為取向。

 

延伸閱讀:【獨家】出任區長不必文官資格 綠委修法遭質疑綁樁2018選舉

 

對此,羅致政16日上午受訪表示,直轄市區長原本就是官派、文官擔任,沒有綁樁問題,但區長與民意仍有落差,推動修法是希望創造更有效能、有效率的政府。至於會不會有酬庸問題?羅說,執政最終還是要民意檢驗,執政團隊如果彰顯效率,就能被民眾肯定,「因此現在不談人的問題,先談效能。」

 

管碧玲:機要制度會誘發「效忠」而不是「效能」

 

但針對羅致政說法,民進黨立委管碧玲16日下午在臉書回應,「區長改機要任命」是委員的提案,「並非黨的政策」,民進黨政府應該用最明快的速度表示態度,這件事不可任令社會誤解漫延,「我個人是反對的」。

 

對於羅致政強調修法是為了提升效能,管碧玲認為,「行政效率的問題是局長領導能力的問題,不是常任文官制度的問題。」

 

她表示,在政府體制內,9-10職等是常任文官體系培植人才很重要的職位,割除一整個層級,高考及格的公務員,將面臨到8職等、9職等就被卡死的困境,國家如何培養常任文官?

 

她解釋,由於行政組織金字塔型的特色,目前的政府體制,已經是在10職等塞車的狀況,公務員一句順口溜,叫:久(9職等)等到死(10職等),已經「久等到死」了,再把直轄市區長的職務抽掉,常任文官的人才培育,將受到重大的衝擊。

 

她以高雄市為例說,各局處的主任秘書已經被改成「可機要職任用」,如果這次提案的《地方制度法》修正草案通過,將馬上再少35個10職等缺,對常任文官體系,衝擊太大,未來的常任副首長備用人力將會變少。

 

 

管碧玲強調,從政治效應而言,行政體系不受升遷保障,高等職位公務員為了確保不被隨意換掉,人性使然,是會以「效忠」為職志?還是以「效能」為職志?這一點,誰敢樂觀?

 

管碧玲指出,政務官是政府的過客,常任文官是國家的文官,不能敵視他們,不能假設他們不可用,而是要有為國家培植他們的責任感,提拔優秀的人才、淬鍊他們成為國家長治久安的盤石,「當年我提拔的科長,開枝散葉在各縣市擔任副局長了,這就是我們的責任!」(李先泰/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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