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逾1年半,行政院現已完成配套修法,未來退休軍公教職再任私校專任教師,將可同時領取退休俸及薪資。(資料照片/王侑聖攝)
依現行規定,軍公教職退休後,若轉任私校專任教師須停領退休俸,此規定於2019年8月遭大法官宣告違憲,行政院現已完成配套修法,此案將在4日提報行政院院會通過,未來退休軍公教職再任私校專任教師將可同時領取退休俸及薪資。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等3項條文規定,退休公務人員、教職員、軍人經審定支領或兼領月退休金,再任私立學校職務,且每月支領薪酬總額超過法定基本工資者,停止領受月退休金權利。
大法官在2019年8月23日認定這些條文違反憲法平等權,即日起失效。據行政院統計截至2019年8月1日止,停領退休俸者約1169人。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指出,由於大法官宣告該規定違憲,行政院2019年8月表明會優先推動修法,歷經逾1年半,並審慎評估相關修法是否衝擊現有流浪教師的權益後,行政院已完成整個配套修法的法制作業,
報導指出,行政院修正《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等3項法律的規定,刪除違憲條文,4日將提報行政院院會通過。而受影響的退休軍公教職,也將恢復退休俸的領取,目前尚在清查人數及作業中。(連千毅語音恐嚇退貨網友判拘役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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