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第九個】西班牙通過安樂死除罪化 相關法案有望在6月上路

郭靚德 2021年03月19日 19:00:00
支持將安樂死除罪化的西班牙民眾,聚集在馬德里街道上慶祝國會的表決結果。(湯森路透)

支持將安樂死除罪化的西班牙民眾,聚集在馬德里街道上慶祝國會的表決結果。(湯森路透)

有關於「安樂死(euthanasia)是否應合法化」的爭議,多年來,一直是世界上許多追求更民主、更自由的國家,不斷倡議的重要議題。

 

《美聯社》(AP)報導,在西班牙「安樂死法案」於2020年12月中旬,以198票贊成票、比138票反對票,順利在眾議院過關後,2021年3月18日在參議院的表決,再度以將近60票的數量差距獲得通過,正式將國內「協助自殺」(assisted suicide)的行為除罪化。

 

 

西班牙總理桑切斯(Pedro Sánchez)隨後在推特上表示:「我們已經在今天(18日)成為了一個更人道、更公正與自由的國家。……對於社會廣泛要求的安樂死法案終於得到實現。我在此感謝所有努力不懈的人們,以便西班牙能夠享有更趨尊嚴的死亡權利。」

 

衛生部長德瑞亞絲(Carolina Darias)也予以讚揚稱,該法案的通過是「邁向承認人權」的重要一步,「我們正在朝向更加人道與公平的社會邁進」。

 

 

安樂死的有關爭議

 

「安樂死」一詞原是由希臘文「good」與「death」的兩字字根所組成,有「好的死亡」之意,後漸漸衍伸為「善終」、「有尊嚴的死亡」。

 

礙於安樂死過程,往往涉及醫療人員「協助」(有積極或消極之分)病患死亡的倫理問題,常被宗教團體、或是保守派人士認為,由一人剝奪另一人「被贈予的生命」,是某種形式上的「謀殺」,因此不應該存在這樣的法律,予以強烈抵制與譴責。

 

在西班牙國會表決安樂死法案的同時,國會大門外一群抗議民眾高舉「骷髏」的旗幟,以表不滿。(湯森路透)

 

隸屬極右派政黨「聲音」(Vox)的議員門德斯(Lourdes Méndez)更表示,將會將此案上訴到憲法法庭,「在確定生命走到最後一刻前,我們都不會休息」,並稱,人類不需要依賴「安樂死」,也可以不帶病痛、有尊嚴地逝去。

 

 

安樂死的種類

 

據悉,學界對於「安樂死」的種類,基本分為三種:積極安樂死(active euthanasia)、協助自殺、以及消極安樂死(passive euthanasia)。

 

「積極安樂死」普遍為當今大眾所知曉,是指在當事人清楚表達意願、並同意接受死亡的前提下,由醫療人員直接在「醫院」執行會導致其死亡結果的最終行為。

 

「協助自殺」與「積極安樂死」有著異曲同工之妙,同樣需要在當事人的自主意願之下,才能開展後續執行死亡過程;不過兩者的最大不同處在於,執行死亡者的差異。換句話說,「協助自殺」的過程會先涉及醫療人員為當事人準備執行最終死亡的器材,再由當事人親自結束自己的性命。

 

 

「消極安樂死」與上述兩種安樂死的形式都不同,它並非由醫療人員或當事人採取任何積極最終作為,而是在病患清楚認識到,當前的醫療處置除了延後自己的死亡之外別無他法,因此選擇放棄醫學治療,以自然死亡的方式離開人世。

 

 

各國推動安樂死法案現況

 

目前,荷蘭、比利時、盧森堡、瑞士、哥倫比亞等5國都已通過一定形式的安樂死合法化法案,並陸續有協助病患執行死亡的案例;紐西蘭、西班牙也相繼於2020年11月6日舉行公投、2021年3月18日通過國會表決,批准安樂死除罪化,並計畫在不久後的將來,正式推行上路;美國與澳洲則僅有部分州別或地區通過相關法案,開放絕症患者尋求合法的「協助死亡」行為。

 

繼加拿大2016年6月通過法案《醫療輔助死亡》(Medical Assistance in Dying),准許「擁有極端嚴重且無法醫治病況」的病人在醫療人員協助下選擇死亡後,又於3月17日通過了更新法案,放寬申請醫療輔助死亡的條件,讓患有嚴重疾病、但不被認定為「會立即死亡」的病患,也可以享有進行安樂死的權利。

 

 

另外,葡萄牙雖然曾於1月29日在國會表決通過類似安樂死法律,批准18歲以上的絕症患者,在飽受長期和無法忍受的「極端苦難」之下,要求醫療單位協助結束其性命;但該法案3月15日卻在憲法法院12名法官的評估下,被認定「針對『極端苦難』的措詞缺乏精確性(the necessary rigour)」,而遭到駁回、阻擋。

 

 

西班牙安樂死的相關規範

 

報導指出,西班牙安樂死法案的推動,是這3年來、漫長的努力結果。在此期間,西班牙國會歷經了一次又一次的修訂,終於在18日,以202比141的票數(2票無效票)順利立法,成為歐洲第五國、全球第九個將安樂死除罪化的國家/地區。

 

 

根據法律,若是欲在西班牙尋求「安樂死」的病患,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第一、申請人必須是西班牙公民、或是擁有西班牙居留權者;

第二、申請人必須身負重病、或患有無法治癒的疾病、慢性病,或是已經喪失行動能力者;

第三、清楚、且在自我意志下,明白表達自身對於尋求「安樂死」的意願,並以書面方式提交安樂死申請;

第四、當事人提交申請後,需前後相隔15天,二度提出意願申明,以表自己欲尋求安樂死的堅定決心;

第五、申請人二次提交意願聲明後,必須經過兩名醫師的簽署同意,然後交付委員會審查,再予以批准。

 

為防止醫療人員在心理或道德良知層面,造成無可挽回的創傷、或是負擔,醫師可以隨時向衛生部門提出申請,拒絕執行安樂死的有關行動。

 






【加入上報國際圈,把繽紛世界帶到你眼前!】

提供新聞訊息人物邀訪異業合作以及意見反映煩請email至國際中心公用信箱: intnews@upmedia.mg,我們會儘速處理。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