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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一廠不是除役了嗎?怎麼還會有危險?」你不知道的核災普拉斯

方儉 2021年04月13日 07:00:00
核一廠建廠時的照片。(圖片摘自台電官網)

核一廠建廠時的照片。(圖片摘自台電官網)

最近看了「大佛普拉斯」電影,充滿煽色腥的黑色劇情忽然感覺到,再看到最近傳出的核一廠冷卻海水管線被包商挖斷事故新聞,以及0402太魯閣號事故,「大佛普拉斯」活脫是台灣的「核災普拉斯」的寓言故事。

 

簡單來講,去年12月21日中興工程顧問公司在實施核一廠廠區輻射污染評估(DCGLs)作業時,竟然挖斷了攸關核電廠安全的緊要冷卻水管線(ESW),這條管線可說是核電廠的「生命線」,移除反應爐的熱,否則會造成反應爐熔毀。這應該是全世界絕無僅有的紀錄,試想,一般挖馬路挖斷電線,造成區域停電,都很不應該,大家無奈接受,而核電廠任何一條緊要的安全設施如果被隨意挖斷,演生出核子事故,則會讓台灣瞬間熄燈。

 

這是很多不了解核電基本原理的人首先想到的問題。

 

事實上,核一廠只是「名義上」除役,但是因為爐心的燃料、反應爐的廢燃料都沒辦法移出,所以無法進行真正的第一步工作,所以沒有除役的進度,一般除役工作為25年,但是台灣別出心裁變成了「N+25年」,也就是「N plus 25」,至於N等於多少?對每個人不一樣,有人的N是等幾年退修,而對大多數未來核災戶而言,N等於永久……

 

核一廠挖破緊要冷卻水管(ESW)事件,其背後的原因是「原能會某委員」指示要做DCGLs(Derived Concentration Guideline Levels,官方譯為「導出濃度指引水平」),用白話文說:「核電廠環境輻射偵測」,主要的目的是在核電廠完成除役工作,準備將土地釋出作為他用,如公園綠地、停車場等,如在0.25毫西弗/年以下,可以做一般使用,0.25-1毫西弗/年則應限制使用,1毫西弗/年,就不能釋出。

 

除役核電廠的保防比運轉中更嚴格,因為運轉中核電廠一切行禮如儀,而除役的核電廠會遭遇各種不同的問題。(湯森路透)

 

而DCGLs是MARSSIM的一個步驟(Multi-Agency Radiation Survey and Site Investigation Manual,直譯為跨部會輻射偵測現場調查手冊),所謂跨部會是指美國環保署、國防部、能源部,和核能管制委員會這四個部會組成現場調查工作委員會決定調查程序。(https://www.epa.gov/radiation/multi-agency-radiation-survey-and-site-investigation-manual-marssim)。從662頁MARSSIM的封面掛著4大部會的徽章,就一目了然了。

 

所以這得也不可能是某一位原能會的委員可以下指導棋的,必須經過跨部會的合作,根據不同的面向,進行調查計畫。

 

從MARSSIM路徑圖更可以看出,像一般的專案管理有PDCA等4個步驟,第一階段是規劃,起手式是「Area Classification Survey Unit Identification Reference Coordinate System」是要分辨核電廠污染分布情形是一致的,或是複雜的,進行預判,再進行數理統計模式,決定未來進行的調查模式。

 

下一步才是DCGLs,所以「原能會委員會指示」正好是原能會、台電第一個不遵守MARSSIN跨部會討論的證據。

 

由此也可以知道相關的單位對於除役步驟的無知與任性,這是核電廠除役最忌諱的事。原能會甚至放寬了緊急應變計畫的要求,一派輕鬆,這完全出自於對於除役工程的無知、誤解,也誤導了台灣政府與人民。

 

核一廠自2018年12月6日開始除役,在這段期間,所有的人都好奇,核一廠除役了,不就安全了嗎?而事實上,依照過去各國除役的經驗,除役核電廠的保防比運轉中更嚴格,因為運轉中核電廠一切行禮如儀,而除役的核電廠會遭遇各種不同的問題,畢竟核電廠充滿了核廢料,又大又危險,要移出各種大量輻射污染的工作,不是日常工作,沒有經驗,就容易出錯,導致輻射外洩,過去除役中核電廠的輻射外洩也不少見。

 

而台灣則更是危險中的危險,因為核一廠的爐心還有核廢料,爐料池也堆放了40年,相當8個反應爐的廢核燃料(每5年會移除整個爐心的燃料),而且有2座核電廠,則相當是16個反應爐的廢核燃料,這是世界第二,世界第一則是核二廠,又發生相同的情況。

 

如此將核電廠駛向未知、無知的絕境,完全沒有前例可循,因為全世界不可能有人如此亡命經營核電廠,1個反應爐就夠麻煩了,台灣竟然擁有全世界唯4的危險除役、準備除役的核電廠機組。

 

除役前要把核電廠所有的管線、管路、閥門、設施調查清楚,才能進行拆解的工程,因為核一廠根本無法除役,又要告訴大家除役,就不得不編造出一些除役的進度,所以就把除役最後要釋出土地的測量工作拿出來先做。

 

但是這是個「未來工程」,人家說好了是除役後期,也就是核電廠所有輻射的物質都清除後,準備移交電廠土地做別的用途前的污染確認,所以在程序上不用再考慮顧忌有大量輻射、重要安全管線的問題,就算挖到了也不要緊。

 

去年12月21日中興工程顧問公司承包這項「未來工程」開始施工,第一挖,就把連接到反應爐熱交換器的「緊要冷卻水管線」給挖斷了。在諾大核電廠廠區,打7.5公分的洞,就打穿了50公分粗的鑄鐵水管,如此「精準」第一挖就挖斷安全最重要的管線,在機率上比高爾夫球一杆進洞更小,甚至比大樂透中獎的機率還小。

 

看起來這是完全不可思議的「巧合」,但這完全是不遵守核電廠運營法規、技術規範的必然結果,所有的核災都是來自於事先從來沒有人想過的「意外」,事後看來,完全是人為疏失、貪腐造成的「必然」。

 

正如0402太魯閣號事故,事後看來,都是完全不可能、違法違規的事同時發生,最後工程車在太魯閣號駛來前1分多鐘從山坡掉落軌道,如果任何一個環節守規矩,就不會發生這麼慘重的事故。

 

以過去3起國際知名的核災,三浬島、車諾比、福島,共同的特色是監管機關失靈,運轉人員沒有遇到過作業指導書的緊急狀況。而台灣完全具備核災的「超前布署」的所有條件,甚至有過之而不及。

 

核一廠只是「名義上」除役,但是因為爐心的燃料、反應爐的廢燃料都沒辦法移出。(圖片摘自台電官網)

 

據吹哨人指出,1221屬重要安全設備失效的異常事故,依法應在2小時內通報原能會,30天內完成重要報告,且應公告,但過了3個多月,看到太魯閣號事故,才不得不對外透漏這個核一廠見不得人的事故,沒想到,原能會果然一如繼往護航到底。

 

更令人咂舌的是,接下來在12月24日就進行維修的,是具有黑道背景的富國營造承覽了設計變更的工程,只要谷歌搜一下,在12月1日的新聞報導核一、二廠工程暴力圍標:「士檢偵辦發現,郭簡村覬覦核一廠、核二廠每件工程預算數百萬元至8000萬餘元的龐大利益,涉聯合富國營造公司等多家廠商共組圍標集團,由郭男、富國營造老闆張煌懋等人主導分配各標案的得標廠商與陪標廠商,若有其他廠商想競標,郭簡村會先以俗稱「搓圓仔湯」的方式付錢勸退,如果競爭廠商仍不從,郭就教唆手下以暴力手段迫使對方退出。」

 

0402太魯閣號撞到包商工程車,造成50人死亡,200多人受傷事故,是因工程規劃、品質控管、包商管理問題。同樣的1221事件,曝露出台電和包商相同的問題。所幸1221未造成嚴重輻射外洩,但事此事的嚴重性遠超過0402事故,因為如此重大爐心冷卻安全系統竟可被包商疏忽破壞,導致12月21日至隔年1月28日39天喪失1/2的安全功能。台電對於此事的輕忽違反核能安全國際、國內法規標準,原能會未能善盡監督職守,長久以往,台灣的好運用完了,就是末日。

 

看「大佛普拉斯」感覺是黑色喜劇,荒謬絕倫,但是看了核一廠1221事件,感到毛骨聳然,我就被關在大佛普拉斯的肚子裡,發生在自己身上,根本是個恐怖災難片啊!

 

※作者為公民電力公司發起人

關鍵字: 核災普拉斯 核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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