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建銘次子柯鈞耀大麻郵包案 美國表哥林安逸16日遭起訴

上報快訊/黃傲晴 2021年04月16日 14:16:00
柯建銘的外甥16日遭台北地檢署起訴。圖為柯建銘。(資料照片/蔣銀珊攝)

柯建銘的外甥16日遭台北地檢署起訴。圖為柯建銘。(資料照片/蔣銀珊攝)

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的次子柯鈞耀去年涉及運送大麻郵包及吸食大麻,台北地檢署去年底對運毒作成不起訴處分,今年3月對吸毒作成緩起訴處分。台北地檢署16日起訴涉案大麻郵包的寄件人,即柯鈞耀的美國籍表哥林安逸。

 

基隆關務署2020年7月查驗一樣從美國寄來台灣的郵包,內容物是高濃度大麻膏6包毛重8.4公克,而郵包收件人是柯鈞耀,也就是立委柯建銘的次子。

 

台北地檢署2020年12月23日對柯鈞耀作成不起訴處分。經查,柯鈞耀與居住在美國的林安逸玩線上遊戲時,林安逸認為柯鈞耀心情不佳,表示要「給他一個驚喜」,便寄出涉案大麻郵包給柯鈞耀,故柯鈞耀並不知情包裹內容物為何。檢方認定,柯鈞耀若倘主觀上知悉包裹內為毒品,應會以更隱密方式寄送,採信柯鈞耀不知情的說詞,對他不起訴處分。

 

但因柯鈞耀毛髮及尿液驗毒呈陽性反應,因此北檢另案偵辦柯鈞耀有否施用毒品。柯鈞耀到案後坦承施用大麻,但對運毒一事並不知情,台北地檢署今年3月22日針對柯鈞耀的吸毒行為,作成緩起訴處分,相對的條件為柯鈞耀須自費進行戒癮治療。

 

台北地檢署16日起訴涉案大麻郵包的寄件人林安逸。

 

雖然林安逸為美國籍,大麻乃自美國進行寄送到台灣,但根據刑法第5條第6項,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毒品罪(施用毒品及持有毒品、種子、施用毒品器具罪除外),亦適用中華民國刑法,認定林安逸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運輸第二級毒品罪,16日將他起訴。

 

至對於台灣對於林安逸的運輸毒品有無管轄權,運輸毒品犯罪地的認定,依據國際法上國際主權及屬地管轄,國家在領域內基於主權可對於一切的人事物享有屬地管轄,所以縱然林安逸為美國籍,涉案大麻郵包自美國寄出,但入關地在關務署台北關及台北市大安區台北郵政處理中心,台灣法院仍然對此案具有管轄權。

 

第5條(保護主義、世界主義~國外犯罪之適用)


  本法於凡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下列各罪者,適用之:
  一、內亂罪。
  二、外患罪。
  三、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一百三十六條及第一百三十八條之妨害公務罪。
  四、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一及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二之公共危險罪。
  五、偽造貨幣罪。
  六、第二百零一條至第二百零二條之偽造有價證券罪。
  七、第二百十一條、第二百十四條、第二百十八條及第二百十六條行使第二百十一條、第二百十三條、第二百十四條文書之偽造文書罪。
  八、毒品罪。但施用毒品及持有毒品、種子、施用毒品器具罪,不在此限。
  九、第二百九十六條及第二百九十六條之一之妨害自由罪。
  十、第三百三十三條及第三百三十四條之海盜罪。
  十一、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之加重詐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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