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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院糾舉高層】 比賽打手槍作為處罰 桃園少輔院縱容學生幹部霸凌 

上報快訊/楊佳諭 2021年04月16日 16:12:00
桃園少年輔育院傳出管教人員縱容學生幹部集體霸凌弱勢學生,監察院16日開記者會說明,通過監委提案糾舉桃園少年輔育院高層。(張哲偉攝)

桃園少年輔育院傳出管教人員縱容學生幹部集體霸凌弱勢學生,監察院16日開記者會說明,通過監委提案糾舉桃園少年輔育院高層。(張哲偉攝)

監察院16日開記者會說明,通過監委葉大華、王美玉提案,糾舉桃園少年輔育院長邱量一、訓導科長林文志,移送法務部依法處理。葉大華指出,校方管理階層推動校務能力不足、管理無方,導致管教人員縱容學生幹部集體霸凌弱勢學生;此外,還有學生幹部做莊聚賭勒索金錢,卻未依規定通報,確有重大違失顯不適適任現職,應儘速處分調離現職。

 

提案監委指出,行政院為推動少年輔育院改制為矯正學校,於2019年7月3日起由誠正中學在桃園少年輔育院設置分校,投入大量預算並擴增人員編制,預定於今年7月正式轉型為少年矯正學校;但該校在轉型期間,僅去年下半年迄今,通報法務部矯正署重大囚情案件,涉及學生集體鬥毆、霸凌或搖房事件計有18件,明顯高於其他矯正學校,甚至引發12名學生集體圍毆一名學生集體霸凌事件,幾近失控。

 

提案監委調查發現,桃園少年輔育院為求管理便利,長期以來縱容學生幹部暴力管理學生,積弊甚深。邱量一和林文志任職期間卻仍縱容「喬班」、「龍頭」等強凌弱次文化繼續複製,未能積極予以導正,終至衍生日益嚴重結構性集體霸凌事件。

 

提案監委提到,學生若不遵守幹部指示或有白目行為,即可能被罰抄寫佛經、不准睡覺、或被以直拳捶打側腹部、處罰比賽打手搶(自慰)、灌生水到嘔吐等私刑手法加以凌虐;且發生集體霸凌鬥毆事件後,校方又以隔離保護為由,將受害學生移入隔離房,並將加害學生留原班考核等,影響學生違法意識及獎懲正確認知;並指出,邱量一、林文志身為院長及訓導科長,未能落實矯正教育理念,重建組織文化,致連續發生集體霸凌事件,自難辭其咎。

 

此外,桃園少年輔育院在今年過年期間,又發生學生幹部以自製天九牌推筒子作莊,鎖定該班家中較常接濟金錢的學生對賭;有學生分別積欠10萬元、8萬元鉅額賭資,做為莊家的幹部並要脅被害學生家屬匯款至指定帳戶。而邱量一、林文志發現該重大違規事件後,竟未第一時間報告矯正署,也未向社政及教育單位通報,有重大違失。

 

監察委員表示,邱量一、林文志負有桃園少年輔育院轉型成敗重責,本應落實矯正教育之各項生活管理及輔導措施,卻無能推動校務改革,致學生的受教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受到嚴重侵害,不適宜再領導學校校務,應予急速處分以調離現職。

 

提案糾舉監委葉大華(右)、王美玉(左)。(張哲偉攝)

 

監察院強調,此案經監察院提案糾舉後,移送法務部部長依法處理,並進一步解釋,糾舉是依《憲法》第97條第2項及《監察法》第19條第1項、第21條、22條規定,公務員違法失職有先予停職或急速處分必要時,經監察委員1人以上提案及3人以上審查及決定,向公務員主管長官或其上級長官提出,長官應在一個月內依《公務員懲戒法》處理,並得先予停職或為其他急速處分,不依規定處理或處理不當時,察院得改提彈劾案,如被糾舉人因改被彈劾而受懲戒時,長官應負失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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