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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專技沒法管】簽證造假、檢修亂象叢生 學者轟:鬧人命才正視?

陳燕珩 2021年04月29日 16:00:00
國內至今沒有一部管理消防專技人員專法,導致執業者有權無責,消防安全學者質疑,究竟我們要再犧牲多少人命,行政立法機關才肯正視相關問題?(資料照片/楊約翰攝)

國內至今沒有一部管理消防專技人員專法,導致執業者有權無責,消防安全學者質疑,究竟我們要再犧牲多少人命,行政立法機關才肯正視相關問題?(資料照片/楊約翰攝)

「你家大樓的消防設備真的安全嗎?」這問題在台灣,連專業人員都很難掛保證!國內至今沒有一部管理消防專技人員專法,導致執業者有權無責,消防簽證造假、檢修亂做案例百出,卻無法可管。由於背後涉及各職業團體利益糾葛,政府長年擺爛、立委不敢碰,立法一拖26年,在消防安全學者眼中「極其荒謬」,質疑究竟要再犧牲多少人命,行政立法機關才肯正視問題?

 

去年錢櫃大火慘奪6命,事後查出負責消防設備檢修的廠商,為了施工竟將5大消防系統關閉,專業人員的「不專業」操作,及現場形同虛設的監督機制,引發社會譁然。但更令人震驚的是,這樣的案例竟只是冰山一角,在缺乏專業分工管理和權責規範的現況下,業界早已亂象百出。

 

 

消防專業缺管理法 「專技人員淪橡皮圖章」

 

對照其他經國考合格的專職及技術人員,多有專法可管理,像是律師有《律師法》、技師受《技師法》規範;反觀,與民眾安全最直接相關的消防專業,竟因卡在建築師、電機技師等「暫行人員」不想退場,長年穿梭政府部門和立法院遊說,與消防設備師士團體角力對峙,導致《消防設備人員法》6度立法未果。

 

「沒有這部管理法,讓很多有證照的專技人員,淪為橡皮圖章。」大葉大學消防安全學程兼任教授何岫璁直指,由於無專法可管,導致在業界任何人都能對消防工程進行施工、保養或檢測,只要最後提送報告書給政府,再借有執照者的圖章即可。當中若有1%的人出賣簽證,願為廠商背書,整個委託市場就大亂,形成削價競爭、借牌等投機亂象。

 

大葉大學教授何岫璁(前排中)指出,因無專法可管,使業界任何人都能對消防工程進行施工、保養或檢測,讓很多有證照專技人員淪為橡皮圖章。(取自何岫璁臉書)

 

何岫璁進一步說,在消防安全施工、設計的過程中,究竟是不是有證照的人在執業,現階段無法被監督,很多老闆本身在做工程、賣器材,全公司100多人在做業務,但只聘2名有執照的消防專技,負責公司所有業務的簽證。這套管理法一天未出爐,就無法明確定義及規範消防設備人員的執業型態。

 

 

「1年濫簽600件消檢」 業者造假偷懶也沒事

 

「有的執業者一年簽證600件以上的消防檢查,用膝蓋想也知道不可能。」一名消防專技人員說,業界簽證造假、檢修亂做案例層出不窮,不少根本未實際到場查驗,坐在辦公室簽簽就了事,但無專法管理,再怎麼惡搞也不會被記點、撤照,毫無約束力,久而久之一起沉淪,執業品質愈來愈差。

 

台灣警察專科學校消防安全科教授兼主任邱晨瑋也談到,他的許多學生在近年幾起火災救災過程中喪命,這些年輕人用生命告訴社會,現行制度出現問題了,但政府有正視嗎?管理法已延宕26年,消防署於法無據,不知道怎麼管理,導致相關執業者無法受到牽制,至今連一件裁罰都沒有。

 

警專教授邱晨瑋指出,近年幾起火災救災讓許多年輕人喪命,管理法延宕26年,讓執業者不受牽制,至今連一件裁罰都沒有。僅為示意圖。(取自花蓮縣消防局臉書)

 

邱晨瑋強調,《消防設備人員法》所有法條都攸關人命和公共安全,這麼重要的法案,20多年來推不成,至今沒有公會約束和行政罰,是非常詭異的事情。儘管消防設備師士和暫行人員的業務爭議,長年以來爭執不休,但事後可以再談,這部單純的管理法案一定得先通過,否則非常危險,應以社會大眾的權益為第一優先。

 

不過,諷刺的是,自1999年起立委和相關團體推動立法,法案已在立法院6進6出,甚至距離上排案審查,已是13年前,其餘會期都被擋在門外,連委員會排案程序都擠不進去,不只政府態度消極,朝野立委遇到公會遊說、施壓就縮頭,好不容易今年內政部提送 版本,已全面擱置執業權爭議,立法露出曙光,卻仍遭建築師、電機技師等4大公會強力阻擋,拚換取「就地合法」空間,再度陷入僵局。

 

 

建築師嗆修法「砸飯碗」 消防設備師斥荒謬

 

消防設備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監事會召集人嚴順福氣憤說,建築師等4大公會不斷以「會影響工作權」為由阻擋法案,但這次修法根本沒討論執業範圍,明顯在混淆視聽。且據消防署統計至2013年,實際有在從事消防設計的建築師只剩49名、電機技師44名,總案量不到全部案件的1成,更何況他們還有本職業務,「現在卻為不到1成的人,要來阻擋其他9成需要這部法律的人,實在非常荒謬。」

 

何岫璁則直指,阻擋法案的幾個公會資源多,有大量的政治獻金,也和政府部門有很多合作,導致在推動立法上,相對弱勢的消防設備師士團體處境一直很艱難。既然管理法已擱置執業權爭議,就該加速推動,部分團體為了自身利益,一案綁一案,不惜卡住涉及民眾安全和國家制度健全的法案,是很恐怖的心態。

 

「台鐵太魯閣事故後,行政院馬上修了業務過失致死罪,但消防安全呢?」何岫璁點出,人員法的立法過程很長,議題很複雜,很難直接喚起民眾關注,且背後牽涉很多利益糾葛;但主政者應有社會使命感,若覺得消防安全重要,就應大力推動,加速立法腳步,讓有執照的專技人員好好引領社會服務。

 

台鐵太魯閣事故後,行政院馬上針對業務過失致死罪修法,學者何岫璁認為,主政者應有社會使命感,若覺得消防安全重要,就應大力推動。(取自花蓮縣消防局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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