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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對岸挖角】勞動部發令人力銀行下架赴中職缺 違者可重處500萬

上報快訊/黃怡潔 2021年04月29日 21:17:00
中國頻挖角台灣人才,包括半導體及IC相關產業,為避免事件再發生,勞動部下重手,發函給各大人力銀行,要求不能協助任何企業在台招募人員赴中國就業。圖為勞動部長許銘春。(資料照片/王侑聖攝)

中國頻挖角台灣人才,包括半導體及IC相關產業,為避免事件再發生,勞動部下重手,發函給各大人力銀行,要求不能協助任何企業在台招募人員赴中國就業。圖為勞動部長許銘春。(資料照片/王侑聖攝)

中國頻挖角台灣人才,包括半導體及IC相關產業,為避免事件再發生,勞動部下重手,發函給各大人力銀行,要求不能協助任何企業在台招募人員赴中國就業,並要求全面下架在中國相關職缺,違者最重可處500萬元。

 

兩岸人才競爭激烈,為避免台灣人才頻被中國挖角,勞動部致函給各人力銀行的公文表示,「近年來受美中科技戰影響,中國半導體產業發展受阻,積極透過挖角及滲透等手法建立自主供應鏈。而台灣半導體研發人才經驗豐富、語言相通且易於管理,儼然成為中國鎖定挖角之目標」。

 

公文指出,為建立有效防止人才挖角機制,依政院2021年4月召開「研商防制人才挖角會議」指示,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4條「未經許可之大陸地區勞務不得在台灣地區從事廣告活動」及第35條規定「從事台灣地區人民赴大陸地區就業之人力仲介業務列為禁止項目」,要求業者將就業地點涉及中國者先行下架,以免觸法。

 

勞動部補充表示,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4條是限制企業刊登招募廣告,違者將被開罰新台幣10至50萬元,若涉及「積體電路」、「半導體」或「IC」等關鍵字者,將加重罰則,但目前尚未嚴格訂出裁罰標準,最快下周將會討論裁罰的標準。

 

另外,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5條針對人力業者仲介;公文指出,人力銀行、獵人頭公司等,均不得協助任何企業在台招募人員赴中國就業,違者可罰5至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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