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幕】比揍爸媽判更重! 「跟騷法」訂3年刑度只為方便警察調通聯惹議

蔡慧貞 2021年05月02日 13:10:00
考量警察辦案方便,政院版「跟騷法」草案竟讓「跟騷者」犯罪刑度比施暴者、性騷擾者刑度還重,遭綠委砲轟太離譜!(設計畫面/林育嫺攝、取自pixabay)

考量警察辦案方便,政院版「跟騷法」草案竟讓「跟騷者」犯罪刑度比施暴者、性騷擾者刑度還重,遭綠委砲轟太離譜!(設計畫面/林育嫺攝、取自pixabay)

因屏東日前發生通訊行女員工遭假車禍真擄殺案,引發民眾怒火,婦女團體和朝野立委齊向政府喊話,終促成行政院在4月22日於院會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已排定周一(3日)審查包括政院版及朝野立委提出,多達23個版本的跟騷法草案。不過,目前政院提出的「跟騷法」部分條文,連多位民進黨立委都認為,有「倉促立法」之嫌,訂出3年刑度不僅有失法律衡平且有「輕罪重罰」爭議,行政院想要挾民意趁勢在立院本會期火速通過,恐難上加難。

 

 

綠委斥跟騷法「輕罪重判」 比打父母、襲胸摸臀刑度高

 

民進黨團多位具有法學背景立委對政院版「跟騷法」草案部分條文頗有疑慮,除了對「預防性羈押」有意見外,更質疑「跟騷法」草案中訂出「有跟蹤騷擾行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規定,明顯比《性騷擾防治法》規定的「2年以下有期徒刑」還重,有失法律訂定的衡平,沒想到,警政署官員在政策小組會議上竟向綠委們坦言「跟騷法」訂出3年以下刑責,是為了「符合《通保法》規定,本刑3年,才可以調通聯紀錄」。

 

行政院會日前拍板「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除納入「預防性羈押」惹議,草案中訂出「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規定也引發爭議。圖為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資料照片/蔣銀珊攝)

 

多位具有法學背景綠委對政院訂出的「跟騷法」刑度「3年以下有期徒刑」頗有疑慮,認為「輕罪重罰」,根本是「民粹立法」;亦且,訂出3年刑度的理由,竟然只是為了「警察辦案方便」,讓「跟騷者」的犯罪刑度比施暴者、性騷擾者的刑度還重,這樣的立法真是太離譜了!有綠委明白指出,子女毆打父母,未成傷,「處1年以下徒刑」;《性騷擾防治法》規定,意圖性騷擾,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跟騷法」明訂的「跟蹤騷擾行為者」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為什麼輕罪反而刑責最重?明顯有失法理衡平,根本沒有道理!」

 

行政院「跟騷法」草案已趕在周五(4月30日)於立法院院會付委,將排入周一內政委員會審查,不過,行政院在4月22日挾民意之勢緊急立法的結果,儘管火速將「跟騷法」草案送進立法院,卻也引發黨團立委們認為政院「民粹立法」,讓民進黨團有被政院「突襲」之感。

 

 

綠委與民團溝通不足 納預防性羈押也掀爭議

 

政院因民意考量緊急送出「跟騷法」草案,事前和民間團體、民進黨團立委們溝通不足,以致部分條文爭議頗大。除了「預防性羈押」規定引發綠委們疑慮外,依據政院提出「跟騷法」草案第18條明訂,「實行跟蹤騷擾行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 」,尤其惹議。

 

婦女團體曾多次呼籲盡速通過「跟騷法」,但政院急忙送出後又和民團、綠委事前溝通不足。(取自婦女救援基金會臉書)

 

 

警署自曝「調通聯」考量 刑度3年為配合《通保法》辦案方便

 

4月26日政院與綠委們召開內政政策小組會議,當日會議包括警政署長陳家欽等多位警政署高層均在場,會中有立委對「跟騷法」草案第18條訂定的「處3年以下徒刑」有疑義,警政署官員當場說明,「因為《通保法》規定,本刑3年,才可以調通聯紀錄。」

 

因為依據《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11之1條規定,「檢察官偵查最重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事實足認通信紀錄及通信使用者資料於本案之偵查有必要性及關連性時,除有急迫情刑不及事先聲請者外,應以書面聲請該管法院核發調取票。」當日與會的綠委指出,依據警政署官員說法,已明白點出,是為了符合《通保法》中規定,警方辦案要調取通聯紀錄及通信使用者的資料,必須是「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者」,所以政院提出的「跟騷法」才會以「擦邊球」方式訂出「實行跟蹤騷擾行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條文,好讓警察在偵辦跟騷案件時可以調使用者通聯紀錄,方便辦案。

 

 

范雲也認為太重 「婦團未堅持罪刑要幾年」

 

周五黨團會議上,「跟騷法」此一條文更引起綠委們的熱議,「認為跟蹤騷擾的罪刑,怎麼會比子女打父母,性騷擾者強吻、摸胸、摸臀還重?」還有綠委質疑,跟騷者刑責3年的原因,只是為了「警察辦案方便」,這樣的立法根本是「幫警察擴權」,「輕罪重罰」,完全沒有法理邏輯了!連來自婦女團體的不分區立委范雲也表示,婦團對「跟騷法」刑度沒有意見,並沒有堅持要幾年,尤其在聽了多位法學背景立委的質疑後,連范雲都說,「對,我也覺得太重了!」

 

綠委范雲會中表示婦團對「跟騷法」刑度沒意見,但也認為跟騷者刑責3年太重了!(資料照片/王侑聖攝)

 

另有綠委私下打趣說,依據政院版草案,「跟蹤騷擾行為」要「反覆或持續」,但「持續」的狀況要如何定義?像國民黨台北市議員羅智強緊盯女立委吳思瑤的諸多作法,是否可視為「持續的跟蹤、騷擾行為?」「跟騷法」怎麼訂,真的爭議很大,「連司法院也有意見」,一些司法構成要件「過於模糊」,預料周一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時,同時呈現20多個版本,勢必有一番唇槍舌戰、朝野攻防,想要在本會期整合出一個大家認可的版本,恐怕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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