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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陞案偵結】許金龍自導自演「操作收購」 圖利自己反栽跟頭

盧禮賓 2017年01月24日 16:03:00
台北地檢署偵辦日商百尺竿頭併購樂陞科技破局案24日全案偵結,樂陞董事長許金龍被依涉違《證券交易法》等罪起訴,具體求刑30年。(合成照片/翻攝自華視新聞台、李昆翰攝)

台北地檢署偵辦日商百尺竿頭併購樂陞科技破局案24日全案偵結,樂陞董事長許金龍被依涉違《證券交易法》等罪起訴,具體求刑30年。(合成照片/翻攝自華視新聞台、李昆翰攝)

台北地檢署24日偵結樂陞案,檢方直指樂陞公司負責人許金龍,從出售私募股票、內線交易、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套利及侵占樂陞公司款項,所獲犯罪所得40億7,023萬餘元,及以葫蘆公司名義私募股票1,700張,是「自導自演」,圖一己私利,以「高度操作財務槓桿」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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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金龍圖利自己,也造成近2萬名投資人的重大損失,損害金額達28億餘元,樂陞股票形同壁紙,求償無門。


檢方指出,百尺竿頭喊出要128元公開收購樂陞公司時,很多投資人到中信證券登記「應賣」股票,出賣手中持股甚至加碼買進,以賺取差價,花錢買樂陞股票,也墊高了股票。當時如果以128元買38萬股,百尺竿頭應準備48.6億元辦理交割,結果錢沒到位,收購宣告違約破局。 


檢方指出,公開收購沒有成功的案例很多,按理說收購不成功不會產生危害到這麼嚴重的程度。外部人要收購一家公司,如果這家公司營運體質正常,即使收購不成功,公司應該完全不受影響,股票也會維持,投資人不會損失。 

 

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張介欽表示,公開收購沒有成功的案例很多,但樂陞案會到這麼嚴重的原因在於許金龍「高度操作財務槓桿」的後果。(攝影:盧禮賓)


不過,因為許金龍於2014、15年間利用樂陞公司投資大陸Tiny Piece公司、同步公司機會,以個人身分與交易相對人簽訂密約,按時價安排出售部分樂陞公司私募股票,不法獲利共約39億1,154萬餘元。


樂陞公司收購TP時,許金龍以其實質掌控的海外紙上公司VBL,與TP公司原股東簽約,由TP公司原股東以收購價格中的美金7,291萬元向VBL公司購買Cinda基金、Eminent公司、動游公司持有之樂陞公司私募股票及VBL公司持有的樂陞公司市場流通股票,共約1萬9,000餘張。


許金龍於售回TP公司原股東FR公司時,許金龍又與FR公司簽立密約,約定應由許金龍負擔FR公司向樂陞公司購回TP公司款項,且FR公司不負違約責任等單方有利於FR公司的條件,在董事會審議時隱匿密約。由於許金龍個人無法依約支應回售TP的巨額款項,導致樂陞公司股票巨幅下跌,從116元連續跌停,至被打入全額交割股。


投資人保護中心統計,19,000多名投資人登記應賣股票,因資金未到位,無法交割,股票連續跌停,應賣人的損害金額達28億元。


檢方指出,許金龍祕約欺瞞董事會,TP那塊是拖垮樂陞的關鍵。 


到底許金龍是希望收購案成功或失敗?檢方表示,許金龍不講,客觀條件很難斷定。但基於客觀證據,前端許金龍主導共謀,資金是他出的,後端條件並沒有改變,本要投資48.6億元資金,後來是資金未到位才破局,至於為什麼資金不到位,「只有他知道」。但收購成功還是要有一定條件,很可能是「高槓桿操作或大環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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