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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國會助理淪共諜】涉竊國共論壇機密、欲駭蔡英文病歷 陳惟仁僅判10月、林雍達輕判5月

上報快訊/楊佳諭 2021年05月10日 17:27:00
前國會助理陳惟仁、林雍達、李易諴涉共諜案;北院10日依違反《國家安全法》宣判。(資料照片/李智為攝)

前國會助理陳惟仁、林雍達、李易諴涉共諜案;北院10日依違反《國家安全法》宣判。(資料照片/李智為攝)

前國會助理陳惟仁、林雍達、李易諴涉共諜案遭訴,台北地方法院10日將陳惟仁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發展組織罪判決10月徒刑、沒收犯罪所得40萬元,以及刺探公務祕密未遂罪判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林雍達則判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全案可上訴;而李易諴因在審判中過世,公訴不予受理。

 

曾在立法院擔任立委助理的陳惟仁、李易諴及林雍達3人,被控受中國國安高層吸收,檢方起訴書指出,陳惟仁與林雍達在廣東珠海與中共國安部「黃冠龍」接觸,企圖蒐集中國國民黨內部國共論壇資訊、警政署內部法輪功等反共團體活動情報、總統蔡英文的健保就醫病例資料等,但多數未遂。

 

此外,2018年間,陳惟仁另企圖吸收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陳姓助理研究員、衛福部黃姓資訊人員、柯建銘的彭姓隨扈,但都遭到拒絕。

 

 

北檢去年8月間依《國家安全法》為大陸地區公務機關發展組織既遂及未遂案、為大陸地區公務機關刺探蒐集關於公務上應祕密之消息物品未遂罪嫌起訴3人。

 

北院審理期間,李易諴因病逝世,北院公訴不受理;陳惟仁則承認客觀事實,表示觸法就認罪,但否認吸收國策會、衛福部等人員;林雍達同樣承認客觀事實、觸法就認罪,但辯稱沒有犯意。

 

台北地院10日依違反《國安法》發展組織罪判陳惟仁10月、不得易科罰金、另依《國安法》刺探公務秘密未遂罪判陳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林雍達則依發展組織罪判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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